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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葬”暴利不绝,“土葬”回潮不止
梅广
“火葬”暴利不绝,“土葬”回潮不止
 眼下国内一些已经推行“火葬”的地方,“土葬”出现了“回潮”现象。16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上海表示:“殡葬改革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但必须要着力推进。”

  随着观念的更新,以及土地资源保护意识的增强,“火葬”作为一种文明、环保的殡葬方式,已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尤其是在交通便利的城镇地区更是日益普及。那么,为何眼下一些地方会出现“土葬”回潮的现象?在笔者看来,其中固然有诸多因素,但毋容质疑,这与“火葬”的暴利有着最为直接的关系。

  殡葬业是与每个老百姓都休戚相关的特殊行业,具有一定的社会公益性质。但在很多地方,这个行业一直被部门或企业长期垄断,成了“狮子大张口”的暴利行业。有媒体披露,海南省定安县近来就刮起了一股炒墓穴之风,普通墓穴被投机者当成了牟取暴利的“原始股”,价格炒到了数万甚至十万元以上;此前在湖北荆门市,一家民营企业买断当地唯一公墓的经营权后,致使当地殡葬价格一路飙升,墓穴从最初的一千多元最高涨到了11万元;而在四川成都、浙江丽江等地,也先后出现墓价超过房价数倍的新闻。

  一块墓碑上万元,还不是极品;一个骨灰盒数千元,也只是较低的档次;再加上其他一些必须的费用,动辄数万数十万以上的殡葬开支,无疑会令许多普通百姓望而却步,也直接导致了“土葬”现象的回升。显然,要切实推进“火葬”,当务之急就是要解决好“葬的起”的问题,为老百姓免除“后事之忧”。

  就如同“每一起矿难都涉及到腐败”一样,在殡葬暴利的背后,我们同样能看到政府部门不作为的影子。国家民政部早有明文规定:公墓不得预售、传销和炒买炒卖。但在一些地方,不仅对这个规定置若罔闻,甚至还出现当地政府部门与经营企业串通一气,将殡葬业当成了谋取部门利益的工具。比如在视公墓为“原始股”而爆炒的海南省定安县,当地的公共墓地就是由县民政局与一家民营企业以合作的形式共同经营的;在老百姓哀叹“死无葬身之地”的湖北荆门,经营公墓的企业不仅向民政局交纳500万的承包费,还直接为民政局的殡葬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开工资。这样一来,民政部门与殡葬企业实际上也就形成了一个“利益共同体”,而殡葬经营者由于得到了来自政府部门的“后台保护”,使得行业暴利有了“合法依据”,也就更加肆无忌惮,导致殡葬价格飚升的势头愈演愈烈。

  在部门垄断、行业暴利的重压以及世俗观念的影响之下,一些地方出现“土葬”回潮也就不足为奇。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要普及“火葬”,政府部门就必须从体制层面上解决好殡葬行业的深层次问题。首先,要理顺行政管理与经营服务的关系,民政部门只能承担管理的角色,不能既当管理者又当经营者;其次,殡葬行业要在政府主导下逐步向市场开放,通过竞争机制打破独家垄断的局面;此外,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殡葬行业的价格标准及服务质量的规范管理,使殡葬行业的公益性质能够得到全面体现。

  惟有荡涤行业暴利,彰显殡葬行业的社会公益性,方能有效阻止“土葬”回潮。
 
[2/2/2007 8:51:2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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