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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论自由就是不可以.不应该反驳批评
张三一言
言论自由就是不可以.不应该反驳批评


张三一言


杨光先生:

这个题目要表达的意思如下。A表达了一个观点,B作了批评,A进行反驳。B认为:A没有丝毫容忍、容纳、尊重他人不同意见表现;没有一点言论自由的影子。

以下是与你讨论的问题。


[一]

韩一村先生的原话,确实是有要给他人当教师的意思,起码,我善意、准确解读读后,还是有这么一个感觉。
 
你贴出了几篇大作,我准备抽时间细读。细读不是为批驳,而是希望能学到一些知识和道理,尽可能对自己的不足作调整和补充;我相信读你的文章可以达此目的。

凡六十多年读书(特别是读正在与之争论的对手的书文)经验告诉我,要善意、准确解读对方所言是非常困难的事。从中年起我就自我告戒要善意、准确解读他人书文。我这么做了,虽有改进,但是,只能做到些少,仍需努力。希望能在与你讨论中让我得到一些进步。

我倒是很乐意当学生,不知道你能不能当我的辅导老师。把《联邦党人文集》,《government by the people》,我国王世杰钱端升的《比较宪法》,还有刘军宁、陈奎德、张千帆先生等人关于宪政的论著的文本或链接给我?


 [二]

我这个学生要批评你这个老师了,就先请你包涵包涵了。

你觉得你说如下的话有问题吗?你说:“在“革命”、民运、维权的圈子里,为什么有些人那么狭隘:讲革命的不允许别人批评革命,讲民运的不许你说“民主未必是个好东西”,有的人甚至连你说“宪政有好有坏”、“‘宪政政府’不含褒意”也不可以,似乎你就只能说革命千般好、民主万分棒、宪政必定褒才行。而且,居然还号称这叫做“逻辑”。好的好上天,坏的就坏入地,这是什么“逻辑”呀?”

我觉得你这话有一些问题。让我直说出来给你看看对不对,你认为不对请说说你的理由。

你说的过程是这样的:
第一步,革命、民运、维权的圈子(A)发表了意见;
第二步,异见者(B)批评;
第三步,革命、民运、维权的圈子(A)进行反驳。
你判断:第三步的革命、民运、维权的圈子(A)的反驳是“不允许别人批评”、“不许你说…”、“…也不可以”。这种反驳全违背、破坏言论自由精神。

问题在哪里?

问题在把言论自由行到第二步为止;到第三步就不是言论自由而是反言论自由破坏言论自由。言论自由的精神应该是:第一步到第三步,接着按逻辑推下去的第四步…到第n步到第n+1步都符合和体现言论自由精神。第一步、第二步和第n+1的权利是等值的。所以,把第三步的作为视作是他人“不允许别人批评”、“不许你说…”、“…也不可以”,是不符合言论自由精神的。正确的对待第三步的方法和态度是,不反对不否定、相反要维护他们进行反驳的权利;第二步的批评者(B)要做的是对反驳进行再反驳,一直进行下去。这才能符合言论自由的权利。

我这里要得出的结论正好和题解相反。A表达了一个观点,B作了批评,A进行反驳。B认为:A的反驳符合言论自由精神和权利,人们应该容忍、容纳、尊重他A的不同意见的表达;同时也可以对A的反驳再反驳。这就是言论自由。

这就是我对言论自由的理解。就我所见,中文网上的自由主义者,独立思考者对言论自由多数还是到第二步为止;能把言论自由容忍度扩展到第三步的很少。

我注意到你对被你批评的革命、民运、维权的圈子自视为正确而不容别人批评、 “不能说革命半个不字”,表示深痛恶绝。我也斗胆希望你能容忍别人说不的反驳。


[三]

你说了民主、革命、抗暴、维权分为有好有坏,要支持好的反对坏的。对这个观点我当然赞成和支持。

我的意见可能很难说得清楚。先说一种普遍现象。当一件以暴力抗暴政的事情发生后(例如杨佳事件,我认为是正当的暴力反抗暴政事件)共产党“真理部”发出强大的盖遍全中国甚至全世界的“真理”强音:反暴力!在这当儿,我们一些自称是自由知知识分子、独立分子人士也同时同步,甚至使用与共产党同一理由、词语发出了普天盖地、排山倒海的倡非暴力反暴力的檄文。这并非唯独杨佳一例,而是一种普方现象。当然,发檄文者中,可能更多的是一些唯人道主义者、和平主义者、改良主义者──在是在这事件上的表现都多少也是胡涂者:请问为甚么要在此时此地发表这些对共产党有利对民众有伤害的言论?也许我诛心,也许我这次不够善意也不够准确理解这一现象;我认为发这些檄文者有不少是打着自由独立旗帜的御用文人;用心不善而恶毒。

我的观点是:当一件民众以暴力反暴政的事发生时,我们第一件要做的事是支持其正义精神和行为。在这个期间,不问正义暴力还是非正义、反正义暴力,笼统地抽象地反暴力是不适合的。现在问题就来了,我反对在此时此地不问正义暴力还是非正义、反正义暴力;被人用你所持的理由质疑我:我有意见就说,你有甚么权利不允许别人批评?为甚么不许我说反暴力?为甚么连对暴力说个不字也不可以?

你叫我怎么说好呢?

张三一言敬上 2010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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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光

谢谢天理先生!

声明一下,我绝不认为自己有资格给大家当“老师”。韩一村先生的意见也是说“普及”和“学习”,我看不出他有什么歧视别人“弱智”的意思在内。大家互相学习、互相讨论、互相批评,这有什么害处呢?我贴出几篇拙作,仅供参考、供批评之用,无非是想让批评我的人能够有的放矢罢了,没有别的意思。

 

说到老师,我愿推荐大家读一下美国《联邦党人文集》,《government by the people》,我国王世杰钱端升的《比较宪法》,还有刘军宁、陈奎德、张千帆先生等人关于宪政的论著,他们是完全有资格作老师的。


我有一点困惑,也向大家倾诉一下。在“革命”、民运、维权的圈子里,为什么有些人那么狭隘:讲革命的不允许别人批评革命,讲民运的不许你说“民主未必是个好东西”,有的人甚至连你说“宪政有好有坏”、“‘宪政政府’不含褒意”也不可以,似乎你就只能说革命千般好、民主万分棒、宪政必定褒才行。而且,居然还号称这叫做“逻辑”。好的好上天,坏的就坏入地,这是什么“逻辑”呀?

世上有好的革命,也有过不太好的革命;有合法正当的公民“抗暴”,也有令人厌恶的“暴民抗暴”(我以为,象75事件滥杀无辜汉人就是这样的例子);有很优秀的民主,也有过比较低劣的民主;有精良的宪政,也有过比较粗糙比较糟糕的宪政。在当前中国,有很好的维权行动、也有不那么妥当的维权行动。我以为,这是事实,也是常识,只是有些人永远不愿正视。为什么我们就不愿意睁开眼睛仔细辨别、而只能闭着眼睛对革命、对民主、对“抗暴”大唱赞歌呢?稍有一点不同意见就成了“贬低民主”?甚至就成了“共特”、“线人”?


我们这个民族是有过惨痛教训的。1910年的时候,“立宪”很吃香,那年有四次全国性请愿,大家写血书、甚至断手指、割大腿,热血沸腾,以为一“立宪”则无比美好、万事大吉。你不能说“立宪”半个不字,甚至都不能提醒他世上也有立宪不成功的例子。不到十年,社会上却没有几个人再相信国会和宪法了,当时对北大师生的问卷调查显示,高达90%以上的师生已不相信中国能搞宪政。1927年,人们转而迷信“革命”和“党国”,以为那样又要无比美好、又要万事大吉了,你又不能说革命半个不字, “反革命”竟然成了罪过(“反革命罪”的设立是从国民政府开始的)。如今,民主又很吃香了,你甚至不能提醒他世上也有民主搞得不太好的地方,更不能说世上曾有过“民主的专制”。真是一个不长进的民族!

 

最后的结果就是,我们这个民族,一直在追求某个无比美好的东西,却总要把事情搞到一团糟才算完事,然后,那个原先无比美好的东西也就成了臭狗屎。这种激进幼稚的老毛病,我们是不是也该改一改了?就从我们这些人开始改?




杨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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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个简单的道理:
 
民主、法治和宪政,可以从学术上讨论。三十多年来,我们进行了无数讨论。但是,无论在哪个民主国家,例如,我们生活的美国,大家都知道它们是怎么回事,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美国人中也没有多少专家学者,美国的民主、法治和宪政,主体上还是靠广大民众支撑着。说长期为民主奋斗的反对派人士,包括生活在民主国家的反对派人士,包括前辈、教授、学者、律师等,都不懂民主、法治和宪政,纯粹是把它们神秘化。哪有一个国家的民众和反对派人士,都要达到专家水平?都要达到专门研究的、不见得正确的、甚至连基本逻辑也没有的“专家”水平?这纯粹是故弄玄虚。也是中共地下势力多少年故意混淆是非、反对民主的做法。没有一个国家的民主,是老百姓或者反对派达到专家水平才实现的。
徐水良


HK [5/3/2010 8:39:51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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