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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六四”赔款的补充消息(摘自国际新闻)
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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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海外的博讯新闻网报道,六四天安门母亲群体的代表丁子霖教授星期一就此发表声明。声明说,年仅十五岁的周国聪在89"六四"屠杀中无辜被杀,且不是死于街头而是被活活打死在成都派出所内。我们作为"六四"惨案的受难亲属,对如此发指的暴行,感到震惊和愤怒。同时,我们也对长期以来帮助唐德英女士争取合法权益并由此遭到当局迫害的黄琦先生及天网同仁,表示由衷的敬意。
声明说,在我们所联系的100多个"六四"难属家庭和70多位伤残者中,至今还没有一家得到过这样的困难补助。
我们在这里愿意指出,在此个案中,成都沙河办事处代表政府方面与唐德英女士所签协议中明确写明该笔款项为"困难补助"。在政府方面,困难补助与给予受害者赔偿是绝然不同的两回事。因此,事实上并非如有些媒体所报道的那样,是受害人从政府那里"索赔成功"。
按成都市信访办的要求,唐女士在与沙河办事处签订的付款协议中,写明"立据保证息诉"。这就意味着当局分两年支付了这笔七万元人民币的困难补助后,唐女士也必须放弃对这个案件的刑事和民事诉讼,一桩政治杀人案自然就此了结。对于这样一个结局,我们深表遗憾。
借此机会,我们愿重申在公正解决"六四"问题上的三项诉求:
一,由社会各界有代表性的人士组成专门的"六四"事件调查委员会,对整个"六四"事件进行独立、公正、公开的调查,并向全国人民公布调查结果,包括公布此次事件中的死者名单和人数;
二,责成政府有关部门按法定程序就每一位死者对其亲属作出个案交代;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并通过专项的"六四事件受难者赔偿法案",依法给予"六四"受难者及受难亲属相应的赔偿;
三,责成有关检察机关对"六四"惨案立案侦查,按法定程序追究事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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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5/2/2006 11:46:2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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