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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刘波<新诗、文明游戏与知识分子>
蒋品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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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一个白话文运动的幽灵,他开始给中国每一个用笔来表达自由精神的知识分子带来了一种最为简洁也相对可靠的形式,那就是现代新诗。这种“文学改良”的方式在上个世纪初的过渡时期是一种直接的参照,从那些闪耀着自由精神的白话文学里我们似乎能够看到胡适穿着长棉袍风流倜傥的身影。
一本《尝试集》,薄薄的几十页,却让当时惯常于习古诗词的很多遗老遗少们为之惊惶失措,因为那是白话文的自由体诗歌。对于中国几千年的押韵、对仗的旧体诗的全面颠覆,谁能够承受这种突入其来的打击。对于熟悉中国古代典籍而又深受西方文学思想影响的胡适来说,他的白话诗人的身份在当时中国知识分子中间就是一种标志。他在《尝试集》的第四版自序中自嘲似的说道:“《尝试集》是民国九年三月出版的。当那新旧文学争论最激烈的时候,当那初次试作新诗的时候,我对于我自己的诗,选择自然不很严;大家对于我的诗,判断自然也很不严。我自己对于社会,只要求他们许我尝试的自由。社会对于我,也很大度的承认我的诗是一种开风气的尝试。”(1)从胡适的“自由”里,我们可以引申出其中所蕴藏的双重含意:其一是自由体白话诗歌形式,其二是自由主义精神。
而稍后的徐志摩、周作人、陈梦家、李金发、孙大雨、朱湘、卞之琳、汪静之、戴望舒等基本上都是从国外“镀金”回来的诗人,他们的自由主义思想也极大的影响了其诗歌创作。“五四”前后的这批诗人在新诗创作的自觉性上,许多后来的诗人都无法与其比肩,他们既具有开拓精神与先锋意识,又将整个自由主义的思想意识渗透到了诗歌创作当中,为中国新诗的最初发展带来了清新的空气与舒展的氛围。后来的穆旦、金堤等诗人兼翻译家都曾受到过他们或直接或间接的影响,这种诗歌自由主义精神在1919至1949年的三十年时间里一直有着或断或续的传承。此后二十多年,除开民间那些隐而不显的诗人,自由主义精神在中国诗坛上一片空白。
文革后期出现的朦胧诗,只是一些人在那种社会状态下表达压抑心情的一种特殊方式。虽然在朦胧诗之前,所谓的“太阳纵队”等流派,已经于文革期间在大张旗鼓地搞现代诗实验了,而且很富有戏剧性的是,曾经在二三十年代疯狂地追求过自由精神,并因写下了新诗《凤凰涅磐》而获得诗歌桂冠称号的郭沫若,正在不遗余力地为那时的当权者大唱赞歌。就像有些评论家追问的一样:一个诗人如果不能按照自己的内心与个性去写作,不能按照艺术原则去写作的话,他为什么不保持沉默?是的,一个人没有站出来说话的权利,至少他应该还有保持沉默的权利,可是郭沫若并没有像大多数知识分子那样在压抑中保持沉默。而是继续违心地为当权者写赞美诗,但是他的赞歌却没能将他的亲生儿子从死亡的地狱里拯救出来,其子郭世英因为在秘密地实施他的宏大诗歌计划时,被当作反党反人民的异类被迫害至死。历史的轮回竟然出现在这样一对诗歌父子身上,真是一种残酷的讽刺!
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新批评派中的保守主义代表人物艾伦·退特虽然有他鲜明的观点:诗人不参与政治,甚至不对社会负责,而只对自己的“良心”负责。这话表面上看起来非常具有自由主义的诱惑力,其实里面隐藏着相当偏激的政治意识形态倾向(以二战期间,美国社会的资产阶级自由派与左翼评论派的对立为基点)。艾伦·退特在他那篇著名的《诗人对谁负责》的演讲中说过这样一句话:“在我所读过的文学史中,还不曾记载过身为诗人者而能获得并能胜任行使高级政治权力的先例。”(2)而相对于中国的新诗界来说,郭沫若是个最典型的例子,新文化运动前后,他是一个追求自由理想的优秀诗人。而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他则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御用文人。他被青年批评家王晓渔戏称为“浪漫主义变形金刚”,我觉得这样的比喻用在郭沫若身上再恰当不过了,极为形象地道出了郭沫若在新中国成立前后迥然有别的诗歌风格与为人为文之道。他真是像艾伦·退特说斯大林时代的某些俄罗斯诗人一样,一方面压制本国家真正意义上的诗人(这些真正意义上的诗人为俄罗斯甚至全世界贡献了最为优美、最富有魅力的俄语诗歌),另一方面又不断地以诗歌的名义为当权者唱赞歌。这种两面派的人物在文革那种特殊的社会环境下深得当权者欢心,不是诗人塑造了那样的环境,而是那样的环境逼迫某些诗人成为国家意志的牺牲品,他们不断地扭曲诗歌所本身具有价值和意义,而且还疯狂地滥用诗歌这门手艺为自己开脱,并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于别人头上。
中国新诗历来就经受了太多人为因素影响,而与政治紧密相联,其联姻的结果就是诗歌成了政治的传声筒,而不是以所谓语言中精华的部分来陶冶人的情操,让自己的民族语言具有更加丰富的魅力。从上世纪三四十年代新诗发生之初的二十多年时间里,这种新诗与政治联姻的格局就在逐步形成。
新诗的发生从根本意义上来说,就是自由主义在中国落脚的延伸产品,提倡白话文,必定在诗歌上有所改进。像胡适等人全面的反传统,以倡导白话新诗为己任,这为中国自由主义文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黄平这样总结1949年之后中国知识分子的普遍状况:“……中国各种类型的知识分子,1949年以后,面对陆续建立起来的种种制度与话语,在很大程度上都成了新式的无知之人或外行。这些制度以及包含在其中的资源与规则,是他们表现自己的行动的环境条件,而他们在这些制度与话语的约束下的行动与思想,不论是有意的还是违心的,积极的还是被迫的,又反过来构成了创造或完善这些制度与话语的实践。换句话说,无论是这些制度与话语,对于知识分子和非知识分子,都是多么关键,正是包括知识分子自己在内的人们的行动本身,创造并完善了它们。”(3)这样的概括与总结恰如其分地指出了1949年之后,中国知识分子与制度之间的那种互动关系。他们中有的人甚至完全背离了“五四”运动前后的自由知识分子传统。在各个领域都是如此,尤其是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这种背离最为彻底。
在诗歌自由精神的传承上,似乎只有“九叶诗派”的几个翻译家兼诗人,真正在为中国新诗的发展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他们捍卫着汉语言中最为优秀的部分,以期通过它们来为一个极度压抑的时代释放病态的毒气,因为它们几乎窒息了中国新诗的中枢神经。
在“十七年文学”期间,“红色诗歌”占据着当时中国诗歌的主流,以郭小川、贺敬之为代表的“红色诗人”,在体制的作用下,用诗歌为自己寻求安全的外衣。其实作为那个时代的个体知识分子,他们也不是没有困惑,相信他们比其他人承担了更多的权力压力与精神折磨。尤其是刚刚进入一个和平年代,他们的诸多心思可能仍然停留在对过去的缅怀与思念上,对于当时环境的适应更多地受苏联的影响,以本分的话语方式实践着国家主义的诗歌理想:即以浪漫主义的外衣包裹着极端现实主义的政治意识形态内核。在那样的环境下,作为体制内的知识分子,他们别无选择,被动与受制约是社会大环境所限。尤其是在“制度与规则”的权力笼罩下,诗人的违心与被迫行为,似乎也就不足为怪了。不仅是在当时的中国,就是在世界上任何一个有“群体人”存在的角落,知识分子都有可能因言获罪。
从相对意义上来说,这也许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对于掌握了修辞与“隐喻”的知识分子诗人来说,他们对自由与民主的渴望总是会隐晦地呈现在自己的诗歌里,因此在接续新诗自由主义传统的时候,脆弱与感性并存的诗人在权力阴影下也最容易受到伤害。
而恰恰我们诗歌上的自由主义传统在“十七年文学”时期完全被遏制与压抑住了,如果一旦撇开意识形态的解释,来阐释这段几乎不再被当代诗人所提起的封闭的诗歌史,我们就无法更为清楚地理解,中国新诗为什么会在“五四”之后经历了几十年代的实践,反而倒退了。有许多人可能会惊讶问道:这难道也是文学上的自由主义传统?!
其实,除开诗人的主观原因外,这段自由主义传统完全被权力所割裂了。民间在权力的阴影下永远只会处于劣势,这个特殊环境下的诗人一边在颠覆自由主义的根基,而另一边又不断地为心中“理想的自由社会”进行不屈不挠的努力。而黄平曾总结说:“实际上,反体制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群体,在1949年以后建立起来的集计划经济——一元化政治——文化意识形态霸权于一体的体制下是不存在的;非体制知识分子,包括那些在新体制下似乎占有一席之地的‘民主人士’,不论其过去受过多高的教育或按过去的标准有多大的学问,并不可能成为具有合法性的权威阐释者,他们只是在接受权威性的正式语言或官方语言的过程中,参与了建构新型话语的实践,另一方面也并没有获得批判或自我批判之豁免权,尽管他们的自主程度相对说来是最高的。”(4)而诗人作为知识分子群体中的一部分,他们在当时似乎失去了自我批判与自省的能力。人云亦云是当时知识分子在公共领域最为突出的表现,在权力面前不是变得极度僵化就是噤若寒蝉,缄默不言是知识分子群体异化的一个重要而又特殊的言说方式。不知是以此反抗当时的体制,还是默认当时的权力者们给知识分子戴上的各种头衔。从一定程度上来说,他们首肯并竭力服从当权者为他们制定的文化游戏规则,是语言与诗歌之外的力量使然。
对于文化游戏,包括诗歌的游戏,海德格尔就对此提出过这样的观点:“诗是语言的游戏。”而荷兰的学者胡伊青加在他那本惊世骇俗的《人:游戏者》一书中更是肆无忌惮地抛出了他的游戏哲学思想:我们的人类文明就是在游戏中并作为游戏而产生和发展起来的。诗歌作为人类文明的一个范畴,按照胡伊青加的说法,它也是属于人类文明游戏中的一部分并参与了游戏发生和发展的进程。既然是游戏,必定有规则,而诗人就是在这样的规则下实践自己的诗歌游戏的。不管他们使用什么样的修辞形式,其主旨与目的就是为诗歌寻找到合法的外衣与喻体。“诗的诸因素,也可从游戏功能的方面得到最好的理解。何以人们要使词语服从韵律、抑扬顿挫和节奏?如果我们回答说,为了美感或出于深层情感,那我们还只是在减少我们思考的深度。但如果我们回答说,人作诗是因为他们感到有社会游戏的需要,那我们就接近目标了。有韵律的词语就是从这种需要中产生出来的;诗在一个群体的游戏中享有重要的功能与完满的价值,而随着社会游戏丧失其仪式特征或节庆特征,诗也逐渐失去它的作用和价值。诸如韵律对句这样的因素,乃是源于下述无时间性的、永远发生着的游戏方式(同时也是在这些方式中才具有意义的):节拍与反节拍、上升与下落、提问与回答;简言之,这类因素是从节奏中产生出来的。”(5)
关于诗歌的游戏因素,在1949年以前,以模仿与借鉴西方现代主义诗派的中国各社团和流派的诗人比较活跃,他们首先是在语言的层面上完成了诗歌游戏的行为。而在精神层面上,他们保持着相当虔诚的态度,很多人视诗歌为自己终生的事业,包括1949年之后“十七年”时期的部分“红色诗人”(当然,他们是在一种“诗歌的环境”下生存,首先是国家解决了他们的衣食住行,写诗是他们份内的工作。而现在我们看起来,他们的诗歌行为多少都有一些表演的成分。而文革期间的诗人创作,与现在的诗人作秀相比,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们的诗歌写作简直堪称滑稽。)文革后期与之后成长起来的朦胧诗人在受威胁和政治迫害的压力下通过诗歌来完成自己与理想的对话。他们的诗歌写作同样也是游戏的一部分,其在语言上的理想主义风格与精神上对自由的呼吁和呐喊,更是为他们的诗歌带上了政治游戏的色彩。在我看来,朦胧诗人与“十七年文学”时期的“红色诗歌”还是有着些许血脉联系,他们并不是以“五四”前后中国现代派诗人对于自由主义诗歌传统承续为其文学写作的基点,而是从一定程度上接续了“红色诗歌”的诸多细节与精神,只不过他们的话语方式是“朦胧的”与“隐喻的”,当时许多人因看不懂而觉得朦胧诗就像“怪物”,而现在看来中小学生都能懂的“朦胧诗”,在当时封闭了十年来的某些中国知识分子眼里竟是“一堆不知所云的词语堆砌”。
本来朦胧诗人揭露伤疤疼痛与表达精神理想在文革后期的社会环境下就已经是冒着巨大的风险了,他们对自由的呼声只能通过极为隐喻的方式表达出来,而不能直白地标明自己的观点与立场。在朦胧诗中,其语言的游戏性是本身就存在着,不需要诗人自己来进行美学方面的创造,它已经暗含在朦胧诗歌所特有肌质中了。但是,其要在诗歌中渗透进自己文化精神的游戏性,对于当时的朦胧诗人来说就是非常出格的行为了,大部分诗人没有那样的勇气与胆识。而后来一些少数的诗人有着精神游戏的倾向(这种倾向不可避免地与政治意识形态挂上了钩,他们甚至脱离不了政治游戏的宿命),最终却流亡了海外,他们流亡海外的事件就是游戏发展进程中的一个部分或者说是插曲。这种自绝于国家意志的方式是他们对于理想中自由主义精神的追寻,但是里面却隐含了更多非诗的因素,这不得不让人深感遗憾。用自己的母语写作优秀诗歌的诗人,却不能在自己的国家写诗,而不得不在一种完全与本民族文化隔绝的氛围里写诗,这对于诗人自己来说或许是一种最彻底的反讽。
如果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朦胧诗与“五四”前后的现代新诗人相通之处,就是在自己的诗歌中突出了个体“我”的因素。诗歌不再是为权力者唱赞歌,也不是在权力的压制下违心地说些大而无当的话语。这是朦胧诗与“五四”时期诗歌唯一的接续点,即将“我”重新纳入到诗歌的范畴里,成为一个“个体化”的主体的人,这个“人”在揭露、反省与自我张扬,他们甚至在替更多人说出他们心中积郁已久的愿望与理想,也即他们渴望人的自由,与社会权力者在规则制约下必要的宽容。诗歌评论家徐敬亚在朦胧诗出现后大声地道出了他心中感性与理性合一的想法:“扑面而来的时代气息,痛切中的平静,冷峻中的亲切。时代的大悲大喜被它们转换成独立式的沉吟。感受生活的角度与建国以来的传统新诗迥然相异——诗中,细节形象鲜明,整体情绪朦胧;内在节奏波动性大,类似小说中的意识流手法;结构奇兀闪跳,类似电影中的蒙太奇;语言,似乎可以擦亮读者的眼睛;一个平淡、然而发光的字出现了,诗中总是或隐或现地走出一个‘我’!”现在看来,徐敬亚对朦胧诗的评论似乎已经过时了,脱离了当时的语境再来看这些评论,有些情绪化,而且是一味地褒扬,显得有些空洞。而相对于当时的语境来说,徐敬亚的评论又是前卫的,且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问题所在。相对于那些对朦胧诗人持反对态度的批评家来说,徐敬亚不愧是中国新诗史上敢于代言与表达自己明确立场的诗歌评论家。尤其是他总结了朦胧诗人给当时的诗坛与社会其它领域所带来的震憾性结果:“中国的诗人们不仅开始对诗进行政治观念上的思考,也开始对诗的自身规律进行认真的回想。”(6)徐敬亚对朦胧诗的评论恰恰契合了当时社会上一些先锋诗人需要打破文化一元论格局的愿望,而渴望体现出个体的“我”在这个社会中所占有的份量。
由此看来,新诗的自由不仅是形式的自由,更是一种精神的自由,是以人的民主与人性的解放为基点的自由。这种诗歌自由精神渗透到全社会,就是人要最大程度地祛除自己身上的受奴役性格,有良知的诗人此时站出来做一个公共话语的代言者,就显得颇有必要。诗人作为公共知识分子,表面看起来似乎有些牵强,其实他们作为感性的思想者,更有一种与底层沟通的亲和力。
一旦一个人利用手中掌握的话语表达了对这个社会所发生或者隐藏着的非公平行为与事件,那么他无疑是个知识分子,因为他担当了一种作为知识分子的责任,即为了社会的公平与正义、为了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进行了言说,这样的言说不仅仅局限在他个人自说自话的境界,而是触及到了这个社会的既定规则。现在,越来越多的公共知识分子出现在了中国,他们自觉地承担起了公民社会知识分子代言人的角色,而许多的诗人同样也不例外。在有些人看来,诗人在很多的场合是被排除在公共知识分子群体之外的,他们甚至与公共知识分子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在我看来,某些诗人在民间的力量已远远超过了经常在媒体上露面的一些学院公共知识分子,他们在为底层人的生活状态寻求最为直接的改变,而不只是表现在空洞的说教上,他们在行动上为公民争取更多的民主与自由身份所努力。
于坚虽然是诗歌民间派的中坚力量,或许他也不愿意承认自己是一个公共知识分子,但是他的言说与行为已经透露了自己的看法。他曾这样直言不讳地说:“中国知识分子的所谓忧患意识,动不动就是‘向何处去’,或者‘目前的形势和我们的任务’。在高谈阔论什么‘灵魂失落与否’的同时,他们却对一个城市的污染,他这个小区的煤气管道,对他祖母的四合院被房地产开发公司惟利是图地一座座拆除等等视而不见。这种所谓的忧患意识,无异于他们所忧患的灾难的帮凶。我以为如果在专业之外,还有闲心要忧患一下社会的千方百计,与其讨论那些什么‘精神向度’之类的鸟问题,不如老老实实地讨论些诸如环境污染、市政建设之类的具体问题。但知识分子就是不屑一顾,在这个国家,你如果讨论的是思想路线的正确与否的问题,肯定是登高一呼,应者云集。但如果你讨论的是昆明盘龙江的污染问题,大家都宁可喝着那脏水而不置一词。如果五十年代马寅初先生梁思成先生的人口问题、北京老城改建的问题能够像讨论《武训传》《海瑞罢官》或前年急论什么‘人文精神失落与否’那样的火爆,倒是不可思议的了。”(7)于坚的这番言词想必得罪了相当一部分自诩为精英知识分子的人,虽然他的话有些偏激,但是一旦我们从精神的高地回到当下日常生活的时候,我们面对的就是他所提出的这些具体而又琐碎的生存难题。我们没有理由不认为于坚的过激言辞是有现实道理的。
这是一个诗人对知识分子发出的追问,不管于坚是一个坚定的自由主义者还是保守主义者,毕竟他已经承担起了一个公共知识分子的责任。
在此,我没有谈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后期,在诗歌界争论不休的“知识分子诗派”与“民间诗派”的权利之争,这些现在看来,一方面都超出了纯粹诗学意义上的论争价值,另一方面,所谓的知识分子诗派诗人,他们更多地是在表达精英知识分子的高尚追求,而没有从人性的角度书写关于人的民主与自由精神。这样的诗人即使他的诗歌再有什么奇特之处,也只是“词语的堆砌”而已。有了一种责任,诗人也不枉做一个公共知识分子。
注 释:
(1) 胡适《尝试集》,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3年据一九二二年十月亚东图书馆版排印。
(2) 赵毅衡编选《“新批评”文集》,第457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4月第1版。
(3) 许纪霖主编《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史论》第408页,黄平《有目的之行动与未预期之后果——中国知识分子在50年代的经历探源》,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4月第1版。
(4) 许纪霖主编《20世纪中国知识分子史论》第409页,黄平《有目的之行动与未预期之后果——中国知识分子在50年代的经历探源》,北京,新星出版社,2005年4月第1版。
(5) 〔荷兰〕胡伊青加《人:游戏者》第182页,成穷译,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98年1月第1版。
(6) 谢冕/唐晓渡主编《磁场与魔方——新潮诗论卷》第102——103页,徐敬亚《崛起的诗群——评我国诗歌的现代倾向》,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
(7) 于坚《拒绝隐喻》第43页,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第一版。
作者:刘波
本贴由刘波的文章于2005年12月03日17:29:46在〖他们论坛〗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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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2005 1:25:48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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