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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制制度下,专制主义者的清醒和糊涂!
觉悟
专制制度下,专制主义者的清醒和糊涂!
  专制制度下,专制主义者对自己的行为,有着本质的清醒的认识。但是,他们为了维护一己私利,让自己能够继续穷奢极欲,专制者有时又不得不装糊涂,在很多重大的问题上,混淆视听、装聋作哑,或者直接歪曲事实。
  在专制制度下,专制者的“装糊涂”是他们的一贯做派。  
  其实,专制者是很清醒的。
  首先表现在他们对自己政权合法性问题的认识上。
  专制者认识到,自己所拥有的权力的是不合法的。
  他们为了追求个人利益或集团利益的最大化,专制者只能通过暴力夺取政权,来获取盘剥其他阶级和整个社会的特权。
  这种特权本身就不是来自于全民的授权,不符合人类基本权利对政府权力的限制和要求,因而不具有合法性。 
  中国古代专制主义者,对自己的统治行为同样具有清醒的认识。他们认识到整个国家是自己打下的基业,自己的统治行为是一家一姓对整个天下的治理,也梦想着能将祖宗的社稷传百代、传万代!
  但是,由于时代的限制,中国古代专制者的统治权力,还拥有一定程度的历史合法性。
  因此,在谈论中国古代专制者对待自己统治行为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到,这些统治者并没有认为自己的权力不合法,而往往认为自己是革命者,是替天行道!
  所以,中国古代专制者就没有了现代某些专制者的无耻。
  因为,当历史已经进入民主化的时代,当专制者已经明确认识到自己权力的不合法后,仍然在维护自己的私利,而不愿意承认自己的非法。 
  专制主义者的清醒,还表现在对专制制度危害性的认识上。
  社会的所有矛盾,均是来自于专制制度本身。专制制度是根源,只要根源存在,才有贪官的层出不穷、社会财富分配的极度不公,法律的极度不公正、社会的极度不公平等丑恶现象的出现。
  而这些丑恶现象是人类有史以来,所有专制国家的通病。
  要治好这些通病,就必须彻底的推翻专制制度。
  专制制度的危害,不仅仅伤害到专制社会下没有权力的普通人,也伤害到专制制度下的既得利益者。在中国古代,为了争夺最高权力,父子相残,手足相攻,是普遍现象。
  不仅如此,每次的改朝换代,给专制者带来杀戮的灾难,如同席卷天地,鸡犬不留,其惨酷令人不堪回首……
  然而,即管如此,专制者也不愿意放弃自己既得的权力。
  当时代强烈要求民主时,专制者反而通过各种手段来继续维护专制制度。他们总想自己能够风风光光的享受之后,平平安安的离开这个世界。
  这种不顾他人死活、甚至不顾自己亲人死活的专制思想,是专制主义者的普遍心理。
  中国古代的暴君夏桀,不是有言道:我死后哪管洪水滔天嘛!
  专制者就是这么无耻!
  从表面上看,专制者很爱自己的亲人,其实他最爱的是他自己!连他自己的亲人,都是实现自己专制制度的工具!  
  专制者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不得不对某些重大问题装糊涂。
  首先,他们不承认有所谓的“普世价值”。
  即不承认人类对自由、民主、平等有共同的追求。他们极力强化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国情区别,强化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传统、文化的区别,强化阶级与阶级之间的道德对立,把普遍的民主、自由特殊化,把共通的普遍的人性阶级化,挑拨不同人群和阶级之间的对立和仇恨,妄图用自己所构思的有利于维护自己专制的观念来塑造、愚弄专制制度下的国民,从而使自己从中渔利!   其次,专制者不承认民众有管理好自身事务的权力和能力!
  在专制者眼里,民众是无能的,不愿意看到民众有自我管理的愿望和能力。专制者把自己当作民众的父母,当作民众的救星,当作民众的精神领袖,全面干涉民众的生活,妄图使民众永远成为长不大的幼稚孩童。
  专制者的可笑,就在于他自不量力,试图充当上帝的角色,妄想以专制的力量来创造人性。但是,专制者绝对剥夺不了人的思考能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专制者对民众的伤害越深,民众的思考就越深入。而此时人的一点“灵光”,一定会撕开专制黑幕,而去迎来人性的春天。
  专制主义者并不顺应历史的潮流,不会把到手的权力轻易地还给大众。
  于是,我们看到,专制者对待重大的问题装得越来越糊涂。
  他们不断地歌颂自己、安慰自己、麻醉自己、整日醉生梦死!
  混吧…… 维持一天是一天……
  专制者知道:自己的末日随时都会到来,只不过他们希望末日来得晚一些,再晚一些,再晚一些…… 

对当前中国的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应有明确的认识
作者:于建嵘
来源:胡耀邦史料信息网
来源日期: 2011-9-17
  今天我们在这里纪念《决议》发表三十周年,有两个角度。历史地看,这个《决议》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对许多历史上问题有较恰当的结论,解决了当时的一些思想理论问题,为改革开放提供了保障,是一个不错的政治文件。从今天来看,这个《决议》又存在非常严重的不足,这其中最重要的是 对执政党治国理念没有进行全面检讨,对建立现代国家政治制度没有进行必要的探索。因为,对共产党而言,所谓建国,实际上是夺取了国家政权,成为了执政党,或者说成为了统治者。那么,作为一个执政者,在执政过程中犯了什么错误,这些错误给这个国家和国民带来了什么样的灾难,这些错误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如何克服它,等等问题是需要说清楚的。这其中,首先要解释的就是国民、国家与执政者的合理的关系,或者说得更明白一点,正是由于执政者没有处理好这些关系,才给国家和国民带来了灾难。而我们在这个《决议》中很难看到这种检讨。它对许多历史问题的解释,仍然局限于政党内部的人和关系的。这种认识上的不足,正在严重影响着我们今天的政治发展。
  然而,今天许多人,包括一些掌握国家权力的人,也包括今天在座的一些专家和学者,还没有认识到这一点。刚才就有专家认为,人权、自由、民主、法制这些东西还是西方的东西,对这些普世价值不能进行跨越式的引进,而要坚持新民主主义等等。事实上,人家在 200 年多年前建国时就对这些问题有了一个基本而清晰的认识,我们到今天还不能在这些基本的国家制度建构方面进行深入的思考,这应是可悲的。而我认为,要真正解决当前中国政治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许多重大问题,就应回到这些基本的政治理论来寻找解决方案。就目前来看,有如下几个问题是需要有明确回答的:
  第一,国家的权力到底属于谁?既然我们的宪法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我们首先要考虑的是,让一切政治组织服从于人民的权力。这实际上是现代国家政治制度建设问题,也是一个政治民主问题。现代政党政治并不意味着政党可以代替国家,它只能作为政治组织参与国家的政治活动,党政合一绝不是现代政治发展的方向。这个发展方向不会由于“中国特色”而可以改变。
  第二,公民有哪些神圣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一个国家政权及其执政者,首要的任务就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尽管这些权利因时代不同而有所不同,但现时代形成的基本人权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文明成果。在我看来,无论以何种理由,都不能侵犯公民的这些基本权利。这个基本原则不会因中国还是“初级阶段”而有所改变。
  第三,如何保障国家司法机关的权威? 现代社会发生纠纷并不可怕,最关键是的要有权威的司法制度。中国六十多年来最重要的经验教训就是司法不能成为社会规则的守护者。从当年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今天的“稳定压倒一切”,司法机关都是被随意摆布的工具。如果有人连自己制定的宪法都不愿意遵守的话,我们如何相信这个国家会有法治呢?今天中国的许多问题,就是无视宪法和法律带来的。如何按宪法和法律规定限制公权力对公民权利的侵害,是我们今天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否则,中国很难有真正的社会稳定。这个结论不会因“压力维稳”而有所改变。
  第四,现代信息技术对中国政治发展的影响?现代信息技术,特别是互联网的兴起,对政治的发展将产生重大影响,其总的趋势是,有利于民众的知情权和政治参与。为此,需要执政者具有开放心态,积极探索在现代信息技术状况下如何建立现代政治文明,如何更好地保障公民的言论自由,如何扩大公民的政治参与,而不是想一切办法去控制人们的言论或行为。这种趋势不会因“中国模式”而有所改变。
  总之,我们今天纪念《决议》,不是要回到争论不休的历史评论中去,也不应陷入政治意识形态争论中去,而是应对当前中国存在的问题及其未来发展方向有一个更为明确的认识。
 
 
[9/18/2011 9:55:2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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