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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致美国总统布什及国会领袖公开信(征集签名) (ZT)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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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平 致美国总统布什及国会领袖公开信(征集签名) (ZT)
签名网址:http://www.qian-ming.org/gb/default.aspx?dir=scp&cid=70

致美国总统布什及国会领袖公开信(征集签名)

下面是一封给美国总统布什的信(正在翻译成英文),我们还要把同样内容的信交给美国国会领袖。你愿意共同署名吗?

谢谢


尊敬的美利坚合众国总统布什先生:
您好。

据报道,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将于4月访问美国。在此,我们向您陈述中国大陆人权状况进一步恶化的严重事实。

长期以来,中国政府持续不断地残酷镇压异议人士与自由信仰者,早已举世皆知。在过去一年多来,中国政府更采用了种种黑社会式的卑鄙手法。一大批从事维权活动的律师、法学家、人民代表、大学教授、新闻记者、维权工作者以及普通民众,在光天化日之下,大庭广众之中,遭到野蛮的殴打。行凶者有的是所谓来历不明的暴徒即地方政府雇用的流氓,有的就是地方公安和武警。很多人被殴打致伤以至昏迷,有的甚至伤重不治。此外,维权人士及其家人还长期地被警察和便衣贴身跟踪,严密监视,百般骚扰恐吓。有的还遭遇到人为制造的车祸,险些丧生。对于这些不加掩饰的罪恶,官方媒体照例装聋作哑,中央政府一概置若罔闻,广大民众则噤若寒蝉,不敢出声。种种迹象表明,上述黑社会式的暴力行为,以其动用资源之雄厚和公然行事之嚣张,绝非地方官员之所能。它们无疑是得到了中央政府的鼓励,起码是纵容。这无疑是对人权的公然侵犯和对法治的猖狂挑衅。

从"六四"开始,中共当局在出动军警暴力镇压民众时就已经是悍然不顾法律,但有时候由于实在师出无名,要动用正规镇压机制还是有很大的困难。尽管大多数人慑于中共淫威不敢公开抗议,但毕竟还有少数勇敢者坚持抗争。在这场力量对比悬殊的猫鼠游戏中,异议人士和维权人士积累了很多经验,他们大体上能够预计到他们采取何种行为会引起当局何种反应以及他们会面对何种后果,这样,他们就能在坚持抗争的同时尽可能地保护自己,从而做到在有限的、可承受的风险之内进行有效的抗争。然而最近这一系列暴力事件,政府幕后唆使打手,有时甚至干脆动用公安武警,直接对你施加人身伤害,这就是说,不论你拥有怎样安全的社会地位,也不论你在抗争中如何机智,如何有理有利有节,如何在现行法律下无懈可击,让当局抓不住你任何把柄,拿你无可奈何,但是只要政府看你不顺眼,它就可以直接动用黑社会式的暴力威胁你的生命。这就彻底打破了原来的游戏规则,变成赤裸裸的恐怖主义。如果我们听任中共这种做法得逞甚至发展蔓延,后果不堪设想。

今年1月19日,我们曾联名致书胡锦涛温家宝,要求制止此种恶劣行径,但未见任何回应,此后的事态也未见任何缓和,甚至还有进一步恶化的趋势。这里,我们给您写下这封信,希望您能把中国人权恶化一事作为和胡锦涛会谈的一个重要议题。

中国是个正在崛起的大国,中国的人口占世界五分之一。如果在未来的十几二十年内,中国仍然是共产专制的国家,那不仅对中国人民是巨大的灾难,而且也必将使整个世界的自由与民主陷入空前的危机。

此致

敬礼




王丹、王军涛、刘晓波、伍凡、胡平、蔡楚、张伟国,徐文立,郑义,李大勇,赵昕,严正学,侯杰,路坤,赵达功,吕京花,张菁,唐元隽,陈迈平,张裕,杜导斌、曾铮、高寒、舒阳、康正果、陈破空、茉莉、友友、杨炼、蔡咏梅,鹿青霜、綦彦臣,郑年怀,刘飞跃,吕新华,胡俊雄,冯岩,黄河清,草虾,秦晋,井蛙,东海一枭,蔡崇国,潘强,陆光武,巩胜利,古若多杰,李恒青,刘国凯,吴仁华,Marie Holzman(侯芷明)。



2006年2月10日


排名不分先后,请到以下网址签名:

http://www.qian-ming.org/gb/default.aspx?dir=scp&cid=70


下面 附录一文,供背景参考:

为什么不能殴打人权捍卫者

艾晓明 (广州中山大学教授)


昨天, 2006年 2月 4日 正月初七凌晨大约零时30 分,广东的维权工作者郭飞雄先生在迈出天河火车东站林和派出所门槛时被早已守候在那里的一群人按倒殴打,这群人要用武力教训郭飞雄一顿的目的终于达到了。

郭飞雄猝不及防的一声惨叫必然被所有当天值班的民警听到,无人出来干涉。

这场殴打当然也在民警的预料之中,正如前一天我到天河石牌东派出所接唐荆陵律师时民警所问:看你们不像有钱的,也不像跟人有私仇,为什么老打你们?

这场殴打也在我和唐律师的预料之中,在此之前,唐律师已经在派出所门外守候了五个小时之久。大约 11 点了,唐律师以为当晚一定不会释放郭飞雄了,所以离开。我虽然内心焦急,却没有去派出所,内心暗怀侥幸:现在就剩郭飞雄一个人,办案人员当有恻隐之心,不打孤身一人的郭飞雄。就算三岁小孩也知道,以众凌寡,是为可耻。

但这样的事情就在派出所眼皮子下发生了,它为维权工作者遭到暴力对待的事实提供了新的记录。

去年以来,发生过多次这类事件,挨打者有临沂盲人律师陈光诚、法学家许志永、律师李方平、人大代表吕邦列、姚立法、维权工作者赵昕,暴力程度有长期限制行动自由、昏迷不醒和胫骨骨折,近来更有高智晟律师险遭车祸事例。我亲身经历的 9 月26 日和郭艳律师、唐荆陵律师、小张记者被围攻,凶手至今未被追究。

肆意殴打普通民众的事件在中国并不稀罕,而教授、学者、律师、记者、人大代表无一例外遭受暴力而不受法律制裁,释放了一个非常危险的信号。它公然挑衅国家宪法,污辱"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根本原则;它威胁着中央政府一再提倡的"以人为本"、"和谐社会",也使我们国家的国际形象和信誉受到莫大损害。

我这样说并非意味着教授、律师和维权工作者的生命比普通人更重要,一点也不是说名人不能打、老百姓随便打。我的意思是,如果一个集团开始动用黑社会手段殴打以说理为己任,以人权为诉求、以非暴力为信仰的维权工作者,那么它所针对的已经不是个人和个案,而是普遍的宪法原则,是中国作为联合国会员国所签署的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它挑战的不是少数知识分子而是所有人的基本人权,它反对的不仅是老百姓而且是信守人权原则的中国政府;简单地说,是反对人权本身,再简单一点来说,是反人类。

人权在中国,曾经是一个负面的词。 2004 年,当我去加拿大参加国际人权法教育项目时,我的儿子问我:妈妈,你要变成一个不同政见者吗?对于几代中国人,人权不是法律原则,而是各种妖魔鬼怪枣右派、牛鬼蛇神、阶级敌人、开除公职、劳改、严刑拷打、审判、长期监禁、人见人怕、神经病、疯子、混蛋、过街老鼠、敏感、黑名单、内控、搞政治、找死、干脆用句广东话:行家铲,全家死光光、活埋。

所有这类《狂人日记》中受害狂的想象,就是几代中国人对于人权的公共想象,这不是人们的错,是人权遭受迫害的经验遗留的公共记忆。这样的想象和记忆就是如今实现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巨大障碍,也是所有那些围攻、跟踪、暴打维权工作者的人的动力。他们之所以能够大打出手,因为他们愿意信奉:维护人权者就是上述牛头马面,他们 / 她们该打、找打、打昏是运气、打死可能也不偿命。

并且在昨天打完之后,打人者把郭飞雄先生的相机给他挂在脖子上,眼镜给他戴在脸上。这样的从容是要郭君明白,士可杀,亦可辱。郭君的生死荣辱,他们都可以玩弄于股掌之间。

这就错了。

这班打人的人来自一个特殊的系统,没有明显的标志,不告知他们的身份。来自民警的一个说法是"职能部门在执法",但对如此不文明的执法,民警不予干预。我对执法的职能部门缺乏了解,什么叫国安国保我也分辨不出。但有一点我希望提示在此,假如这一职能部门与国家保密有关的话,所有上述对维权者的人身攻击都是对该系统最高首长的攻击,都直接违背了最高首长的意志,而所有违法行为最终也必将受到法律追究。

此话怎讲?

现任国家保密局局长是谁?人权与宪政专家夏勇。夏勇何许人也?民权译丛主编,《民权公约评注》翻译小组首席译者。民权公约什么玩意?中华人民共和国于 1997 年和1998 年先后签署的人权两公约之一。公约说了个啥,你搞国家安全保卫或者保密者,你把最高首长亲自主编的书尽快列入本系统所有人员的必读书目,或者你把我的话拿去请首长指正:一个公约说的是国家应该管的事,一个公约说的是国家不应该管的事;前一个叫做《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意思是国家保证让13 亿中国人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方面获得充分的参与和发展,一个公约叫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意思是保障个人自由不受国家侵犯,保障个人参与国家管理的民主权利。

我对夏勇先生的崇敬自此译丛开始,尽管他和我职务不同,我把他看作自己尊敬的同行。他在"民权公约译丛总序"中所言枣所有国安国保工作者都应该列入必读语录:



"民众不享有政治权利,便没有合法的资格和力量去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权益,尤其是去阻止别人,特别是公权者做侵害自己的事情。没有政治权利、便不能当家作主,即,不能当自己的家,不能做国家的主。""这样一来,倘若强势者偏偏借民之懿德而欺侮之,有权者悍然以我听为天听,以我视为天视,民众便只有由别人当家、求别人做主了,命运岂不悲哉?"



你要说你文化不高,听这个听不懂,你就想想昨天一群人夜深人静虎视眈眈雄踞门外,当着派出所的面暴打郭飞雄先生的情形。

这就叫"有权者悍然以我听为天听"。

这就叫民众"命运岂不悲哉?"

此问当是正月初七 2月 4日中国人日之天问,什么时候这一问在你这个悍然出拳暴打维权者的人内心响起,中国人就诞生了,中国人民就真正站起来了。

还有一件小事,不能不提及:郭飞雄之挨打,是因为他反对跟踪者反复拍摄他的妻子和孩子。跟踪者你要是请教保密局最高首长夏勇先生,必会知道此举违反一系列国际人权条款,包括有关妇女和儿童权利的条款。尽管郭君的孩子一个才四岁、一个不过八岁,作为受尊重的个体和独立的社会公民,他/ 她们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权、自主权、隐私权和受保护的权利。

再说了,跟踪者你既然肆无忌惮地拍郭君的孩子,为什么如此恼火郭君之反拍摄并要抢走胶卷呢?

这就叫不负责任了。

这也就叫掩耳盗铃了。

据我所知,广州很多派出所门口是有监视器的,监控录像把所有打人的行为都拍下来了。这个录像也是不能私自销毁的,你去看看孙志刚案之审判经过就知道了;无论开初多少人罗织谎言,打开录像时,什么人出拳、什么人殴打、什么人参与指使,一个也跑不掉。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前面说了很多,维权工作者不能打、不该打;最后简单说一点,维权工作者也不怕打。从全世界的例子来说,哪里的人权工作者因为挨打就退步了呢?如今在中国很多大学都成立了宪法和人权研究中心,人权教育正在普及。建立全球共同的人权文化会成为公民教育的基础,不久的将来,也有会有全国性的人权委员会建立;这样的机制会专门受理包括维权工作者在内的人权受侵害案例,人权终会有机制性的保障。

这一天正在来到,你们这些殴打维权工作者的人,在这个人权建设的大潮前,真该重新审视自己的位置呢。人权保护不仅今天保护弱势群体、保护和他们 / 她们站在一起的人,也保护你们这些人啊,你们谁又不是人生父母养的?谁没有亲戚朋友在贫困线上挣扎、找不到好工作、打不起官司、任权利被宰割。维权工作者今天是别人的朋友,明天也是你的朋友,今天你不打他/ 她,明天你不被法律追究,可以享有平安的生活免于牢狱之祸。你犯不着为暴力殉葬,因为你们这些人都还年轻,值得过理想的、有尊严的生活。作为一个经历了文革的人,我亲眼看到过很多在文革中打人的人后来在调查真相时受到追究;就算逃过法网,深夜你扪心自问,能逃过内心审判吗?

何况维权工作者不仅受中国宪法保护,而且受联合国人权文件的保护。以下将这份联合国文件《人权捍卫者宣言》中英文附录于此,给各地从事维权活动的朋友拜个晚年,也与朋友们共勉。




HK [2/10/2006 1:14:24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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