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贴/删贴 |
王亭芳请刘国凯迷途知返
维基
|
国凯兄:谢谢您的谨致!
今天我还在此称您为兄,是因为在个人情感上您一直是我的兄长,不论是年龄、资历、见识都在我之上。我从来不否认这一事实,基于这一事实我尊您十年,也因为这一事实我在发现您开始“不对路时”,我才出来说了几句,我的苦心是不愿意看到您在稀里糊涂中丢掉自己的过去,丢掉社民党的未来。在我给您的信和我发表的所有文章中您应该看到这一点。这一点不论我们争论到天边,我都不会改变。
是否将我的文章发给大家,我是经过慎重考虑的。最后我决定广泛发表是考虑到以下的原因:一、该文章是在你的《回忆》和希哲的跟帖之后,只要是给三人以上的东西,保密是不可能的了,况且这些看法并没有保密的必要。二、在这样的时刻,更多人知道不是一件坏事情,因为前面都”曝光“了,没有再留下一条“裤衩”的必要了。否则冲突再起,又要被人”曝光“了,与其陷于被动,还不如先曝光吧。三、我文章的立意就是要让更多的人知道,舆论监督的重要性,四、礼炮已经燃放,不要让它放的冤枉,讲清楚,说明白不是不可以,但要让全党更清楚,更明白,仅仅在几个人中间“讲清楚,说明白”会让大家不清楚,不明白。
不要再写那些过去的《报告文学》了,要写还是放到写历史书时再说吧!勇敢地承担责任,对您绝对是荣而非辱。如果您还坚持要说,我还是建议您向全党说,向全社会说,因为前面的影响已经扩大到了中国大陆,要消除它也应该在相同的范围。
您曾经在一封邮件中说道,你在未来不接受社民党名誉主席的职务,因为你尊敬的赵紫阳先生是社民党的名誉主席,你不敢与他并肩。正是您的这一点自知之明,令我有了为您燃放一千响礼炮的初衷。您还没有根本忘记社民党建党的最初构思,您多少还怀抱着“改良”的情怀,这样,我们就有合作的基础,就可能真正实现社民党的正本清源。我由衷地希望您放下架子,想想社民党的未来,不要再给这个我们亲手创造的党留下太多的负面。
曾大军真的如您说的:他也是卞、萧会后抓特务的极大伤害者吗?不!你才是对他的最大伤害者。你将曾、卞、萧绑在你对付黄钟的战车上,用对付“黄钟一伙”的坚决度来考验对你的忠诚度,你在二中全会前就许愿他们付主席一职,所以才有了曾、卞、萧如此积极地为你效命“你们三人我都要”是这一定论的最好证据。遗憾的是,“二中全会”后,他们都得到了想要的东西后,潜在的利益冲突使他们根本没有协调的空间,这才有了您所说的:他也是卞、萧会后抓特务的极大伤害者,这时候他的“伤”不是为您而伤,不是为社民党而伤,而是为他自己而“伤”了。如果他不绑在您的战车上,如果他一开始就抛开自己的潜在利益,他不会成为“极大的伤害者”。
卞、萧开除后他又跳起了“忠字舞”,似乎完全忘记了昨天还骂你是“昏君”,开始对你的“英明伟大”山呼万岁了。对此我写了一个回帖,他大骂我“不要给你脸你不要脸”。我的确不要他给我的脸!我写了一篇《话说溜须拍马——兼评曾大军的脸》从溜须拍马再说到戏剧国宝川剧中的“变脸”,并由此再论为什么我不要曾大军给我的“脸”。朋友劝我“非常时期”不要发了吧,我压下了兼评曾大军的脸部分,仅发表了《话说溜须拍马》,以警示社民党内不要再重蹈覆辙,开始携手共进。我真希望这后半部分永远不要发,将它留做后人考究历史,但是这不完全取决于我自己。他公开在网上用最脏的语言骂我多次,我没有回敬一个脏字,评评他的脸总可以吧?我真的不理解为什么那些为你“保驾护航”的人出口都是那么的脏?真理不是骂出来的!有时候我的确看不出来他们是在爱你还是在害你,你难道不觉得这会影响你的形象吗?我没有个人的“气”,我始终会记住:气大伤身,因为我知道,我在被骂声中赢得了支持,在被骂声中接近“胜利”。
我诚心地劝您,赶快提议召开三大,尽快地把所有问题放在三大一统解决,而且你自己一定要参加三大,在三大上光荣交办,这才是一个民主政党领袖应该具备的风范。
“你有资历有能力,今后进入中央领导班子都会是顺理成章的”。谢谢您的抬举了,但是这样的表述不用为好。我自己很清楚,我们都是中国民主化道路上的铺路石,今天争什么职务对我来说没有意义,我也会向从前那样当好一个普通党员,我们都来做好每一天自己认为应该做的事,为中国社会民主党留下更多一些正面的东西。
多多保重吧!向嫂子问好,她是一个善良的人,希哲夫人、畹町夫人都是我所尊敬的女性,在我们的背后因为有她们的牺牲和支持,我们才能在此“闲庭信步”。
顺便再说一个小小的幽默。有一个小偷用右手伸进他人的窗户想偷人家的东西,被逮个正着。法庭上小偷极力地为自己辩护说自己没有偷东西,因为他没有入室。小偷的律师也向法官陈诉说:本被告人没有偷人家的东西,错在他的右手,仅仅是他的右手伸进他人的窗户。法官考虑片刻,宣布判词:判被告右手入狱半年,被告是否随右手入狱由被告自己来定。
专此布复
祝夏安!
王亭芳谨致
2011年7月12日
|
[7/13/2011 10:59:52 AM] |
王亭芳请刘国凯迷途知返
[#8193: 3945, 0/94] - 维基 (7/13/2011 10:59:52 A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