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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关于国父的几个常见误读
刘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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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加入会党
1904年1月11日,孙中山在夏威夷的火奴鲁鲁(Honolulu,当地华侨称檀香山正埠,今夏威夷首府),由洪门会一位前辈叔父钟天养的介绍加入致公堂(今中国致公党即由该组织改名而来),并由主盟人封其为洪棍(军职元帅)之职。对此,有人大加污蔑,说孙此举无异于加入“黑社会”。这是对当时环境和洪门历史的无知。致公堂是洪门在海外的一个分支机构,与黑社会组织有着本质的区别,它在清末的性质,略类似于今之同乡会,但其组织结构及纪律性又明显严于同乡会。当时海外华侨为保障本身之安全与利益,多加入洪门。如,当时的檀香山华侨,加入洪门致公堂者十有六七,美洲华侨加入洪门者十之八九。而美洲的洪门又以致公堂势力最大,会员最多。
孙加入洪门,实为当时情势使然,即削弱保皇派势力,发展壮大革命力量。
(一),减小保皇派在海外华侨中的影响,削弱其势力。维新运动失败后,康、梁及其门人流亡海外,蜕变为保皇派。以孙为首的革命派坚决主张以武力推翻满清统治,而康有为则认为“皇帝圣仁”,清廷干的一切坏事“但太后、荣禄一二人之罪耳”[5],美化帝制而反对革命。在对待清廷的态度上,二者可以说是截然相反、不能相容的。
康的话有很大欺骗性,对资产阶级革命有很大阻碍和破坏,这是因为:1,当时多数海外华侨和国内民众一样,思想保守,风气未开,极易受保皇派思想影响;2,康、梁因维新运动声望大振,并将维新运动的影响带至国外;3,保皇派之改良主张相较于革命派之“革命排满”主张,目标近且容易实现;4,中国近邻日本“明治维新”的成功实例,也易使人们不顾两国政治现实的不同而盲目轻信改良派主张。
保皇派对革命的破坏性,有些时候比清廷更甚。康、梁在维新变法失败逃亡日本后,孙曾与之接触,以求联合诸派,共同组党,致被梁启超所乘。梁以同意组党为名,骗取孙的亲笔信,随即以此信为信物在檀香山大肆宣传“名为保皇,实则革命”之流言。中山之兄孙眉为梁所惑,误以为梁之宣传是经中山同意,遂允竭力助其成立保皇会事宜。部分在檀香山的兴中会员亦为梁所惑,由兴中会员变为保皇会员,前后捐助梁款项十多万元。由此梁氏得以创立保皇会于檀香山,并设立机关报《新中国报》。孙中山在日本闻知梁氏在檀岛之所为,乃致函梁氏责其利用友谊背信弃义,同时劝兄长及诸同志勿受梁愚弄。但孙眉及在檀岛兴中会员中梁氏保皇之毒颇深,不能觉悟。
1903年九月底,孙为赴美国筹款离开日本,10月初抵檀香山。在击溃檀香山保皇势力后,1903年冬,孙拟自檀香山赴美。由于美洲是保皇党人巢穴,特别是加拿大、美国等地华侨,受康、梁的直接影响,保皇会遍布各埠。孙眉及母舅杨文纳鉴于美洲华侨情势,又认为孙中山奔走革命多年而无大成效,实因为未加入革命党的源流组织洪门之故,二人乃力促孙中山赴美前加入洪门。
可见,孙加入洪门,是出于和保皇党人争夺华侨支持的需要。
(二),发展革命力量。孙中山领导的民主革命有一个重大缺陷,就是终其一生,未能唤醒广大下层民众,争取他们的支持。而缺少了广大民众的参与,就限制了革命力量的源泉,使自己显得单薄、弱小,以致屡战屡败。
孙早期的反清革命,武装力量来源主要有三(在清廷内部的新军里发展力量已是后期的事):留学生、华侨、会党;与武装力量几乎同等重要的革命经费,却主要来源于华侨。而华侨与会党又是紧密相关的。孙加入洪门致公堂,无疑会对争取华侨的支持产生良好效果。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加入致公堂担任洪棍后,孙在洪门内部拥有了较高威望,完成了兴中会的整顿,并初步肃清了保皇思想在檀香山华侨中的影响。其后,孙周游美洲各地宣传革命,大受当地洪门兄弟的支持,绩效显著。
在孙后来领导的的反清斗争中,海外洪门组织作出过重大贡献,可谓居功至伟。“(辛亥)革命之成,实种于二百年于前之洪门会党...(武昌起义)不数月而共和告成,军队之功,实亦洪门兄弟之功。”[6]这是对洪门革命功绩的客观评定,又何尝不是对孙加入洪门的间接肯定呢?
二,“种族主义思想”
从1894年11月孙在檀香山创立兴中会[7]起,其革命的目的就不仅仅是为了推翻清廷,兴中会的宗旨“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合众政府”即是明证。兴中会已完全不同于反清的旧式会党,而是一个以在中国开展民主革命为志的政治集团。
不可否认,“驱除鞑虏,恢复中华”这一革命口号,带有浓厚的大汉族主义色彩,孙早期的革命思想也是偏于“排满”的。但任何个人及团体行为,都难免会有时代局限性,倘以今人之胸释先人之怀,诚为读史之大忌。在当时情况下,孙的这一口号在鼓动反清的同路人参加革命上,起了很大作用,使国内外反清会党和受着明末遗臣学士反清著述影响的知识分子,投入了他的队伍。这条政纲尽管有着狭隘的种族主义倾向,但却是扩大反清队伍、发展革命力量的需要,它成为辛亥革命前全体志士反对清廷的旗帜。
孙领导的民主革命,是中国历史上前无古人的事业,必然要经历一个初创期(这一时期,正处于艰难摸索阶段,有些言行在事后看来幼稚甚至鲁莽,在所难免,实不能苛责过甚)、发展期、成熟期。孙的思想也是不断发展、与时俱进的。从同盟会成立时起,孙就修正了自己对满族的贱视态度。1906年,孙在东京举行的《民报》发行一周年纪念大会上,作了题为《三民主义与中国民族之前途》的演讲,“民族主义,并非遇着不同种族的人,便要排斥他,更不是要灭尽满洲民族”,申明革命的目的并非“种族复仇”,而是推翻清廷,去除专制,“就算汉人为君主,也不能不革命”,“我们并不是恨满洲人,是恨害汉族的满洲人”[8]。在这篇演讲词中,孙还说:“民权主义就是政治革命的根本”。可见,此一时期,孙的民族主义实际上已经脱离了狭隘的民族框架,变得成熟起来,属于民主思想的范畴。至后来“五族共和”口号的提出,更显出孙民族观念的日臻完善,已接近今日之民族观啦。
需要指出的是,同盟会内部并非全部接受孙的民族主义观点。如,以章太炎为代表的民族观是主张严格夷夏之防的带有浓重种族革命色彩的认识,他们所宣扬的反清,着重于强调满汉种族的区别。章的民族观较为极端,认为“汉族之仇满洲,则当仇其全部...满洲全部之蠢如鹿豕...”[9]。但在孙中山影响下,章的思想也发生了转变,虽然仍强调满汉矛盾一以贯之,但也认为满人“亦是中国人民”,应与汉族平等共处于一国之中[10]。
宋教仁、陈天华等人则主张既歌颂黄汉历史、宣传排满,又把排满和反对外国瓜分联系起来的民族观点。宋对宣传汉族正统极为热衷,采用黄帝纪元来否定清帝年号,反对满族统治以抵制帝国主义瓜分中国;陈天华则宣称:“凡不同汉种,不是黄帝的子孙,统统都是外姓”。
虽然内部有不同声音,但若因此来非议中山先生三民主义中的“民族主义”带有种族歧视色彩,则明显是把孙的思想割裂来看啦,不是其民族思想的完整表述。
三,“贪污革命款”之由来及真相
说到这件事,就不能不提章太炎和陶成章,此二人曾先后担任过《民报》主编。1903年,章因《苏报》案入狱,1906年6月底出狱后,被同盟会派人接到东京。7月,接替张继(此人在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曾介绍李大钊加入国民党)出任《民报》主编。
(一)事件由来。1907年初,清廷得知孙中山在日本,便通过外交途径促使日本政府于3月把孙驱逐出境。行前,日本政府及神户商人铃木久五郎合计资助孙经费一万五千元。孙以其中二千元作为《民报》出版经费,一部充作他与胡汉民出行的路费,余则作为发动潮惠起义的经费。
章太炎对孙接受日本政府赠款一事认为不妥,又对只给《民报》二千元觉得太少,认为《民报》经费紧张,应把赠款全数留给出版之用。于是,章在日本大肆散布对孙的不满情绪,甚至把报社中悬挂的孙中山照片拿下,写了“卖民报之孙文应即撤去”几个字寄到香港。1907年6月,为筹备潮惠起义,孙中山派萱野长知回日本购买武器。在宫崎寅藏帮助下,购得村田式快枪2000支,子弹120万发。村田式快枪在日本虽说已经落后,但在当时的中国,还不失为先进武器。这事,本来是无可非议的,但后来为章所知,立即又掀起了一场风波。
章大吵大嚷:“孙某所购的村田式军火在日本老早不用了,用到中国去不是使同志白白丢了性命吗?可见得孙某实在不是道理,我们要破坏他!”他出于意气,用民报社名义明码电告香港《中国日报》:“械劣难用,请停止另购。”购械计划由此搁浅。此事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潮惠起义起义半途而废的局面。
起义失败的消息传到日本后,章太炎伙同张继、宋教仁、谭人凤等,以孙中山“自己挪用了八千元”为辞,借机重提经费问题。
《民报》是同盟会的机关报,在宣传三民主义、唤醒民众、揭发清廷腐败卖国等方面发挥了重大影响。但章在第二次担任《民报》主编后,却醉心于在报上讨论国粹及宗教问题,致使该报销量锐减,到1908年9月,办报经费更加困难,章不得不派陶成章去南洋募款。在新加坡,陶先是向孙索要《民报》印刷费三千元及维持费,后又要孙筹款五万供其回浙举事需要。当时孙及同盟会南洋支部正为安排河口起义失败后撤退的人员而自顾不周,无法满足陶的要求。
陶于1909年初到南洋文岛,散布流言说孙将华侨捐款据为己有,河口起义用款不过千余,而筹款逾万,仅胡汉民即从中攫走三千。之后,陶又纠合一些人杜撰了一份《孙文罪行》,罗列孙罪状十二条,诬陷孙“蒙骗同志”、“败坏全体名誉”等罪,捏造孙在香港、上海汇丰银行贮款20万元;孙眉在九龙建屋,曾得孙中山汇款资助等。
(二)事件真相。陶成章攻击孙中山时还涉及到孙眉,就太不应该啦。孙眉是孙中山胞兄,17岁时(1871年)即远赴檀香山谋生,不数载,成为檀香山华侨巨富,“到1885年前后,他自有大牧场,领地六千英亩...场地有山林,有平原。工人逾千,华人土人各一半”[11]。后来,美国治理檀香山,对各岛农牧租种条例施以种种限制,致使孙眉农牧业收入大不如前。孙眉一生资助革命,不稍吝惜,并独力供养老母及孙中山妻小,使孙中山无后顾之忧。他前后资助革命党起义之经费,据统计共约70万美元,要知道,那时美国的人均收入,尚不及如今百分之一。孙眉最后因为资助乃弟革命而至倾家荡产,破产后,在1909年,孙眉又亲身回国内参加革命斗争。孙眉对于革命贡献至大,然于民国成立,因乃弟劝阻,从未涉足政界而得一官半职。可以说,他对于革命,只是尽义务而从未享有权利。1913年,因怕遭袁世凯迫害,年已花甲的孙眉不得不再次远离故乡,移居澳门,两年后病逝,卒年62岁。
就孙眉而言,少小离家老大回(中间也偶尔自檀香山回过老家),回来后却仍不能安享晚年...当年曾衣锦还乡的青年富豪,再回老家定居时,除了满头白发,就是囊中空空、一贫如洗的经济现实。此情此景,让后世读史者常一掬同情泪!
1906年冬,为回击章、陶的攻击,孙中山在吴稚晖所办的《新世纪报》发表声明,在为自己辩护的同时,对于胞兄孙眉多年来对自己革命的支持,也多有描述:
“...是从事革命十余年来,所费资财,多我兄弟二人行之。所得自国人及日本人之资助者,前后共不过四五万元耳。...若为图利计,我亦何乐于革命,而致失我固有之地位,失我固有之资财,折我兄之恒产耶?(两年前家兄在檀已艰穷破产。其原因皆以资助革命运动之用,浮财已尽,则以恒产抵借贷,到期无偿,为债主拍卖其产业,今迁居香港,寄人篱下,以耕种为活,而近因租价未定,又将为地主[12]所逐...)此庚子以前,我从事革命事业,关于一人得失之结果也”。
另有几个片断,从中亦可见孙“贪污革命款”事件真相之一斑。
1,在陶成章罗列孙“贪污”的罪行后,南洋同盟会曾派人去香港调查了孙中山的经济情况,发现“先生九龙的家里,只有母亲,自己的夫人和女儿,几间旧房子,此外别无所有。还有先生的哥哥,是自己修了草房子,在那里耕种。假使先生为革命发了财,把钱寄到家里去,为什么家里的房子,家里的人,还是这样蹩脚呢?”[13]
2,1910年6月11日,孙中山秘密到达东京,住在宫崎寅藏家一直到6月24日。宫崎寅藏夫人回忆:“此时孙先生的令兄也因在夏威夷的事业衰落而来到日本,和孙先生同住在我们家里...他(孙中山)脱下汗渍斑斑的制服,里面穿的竟是我五六年前在穷困中缝做与洗烫的单衫。”[14]
3,1910年7月19日,孙母杨太夫人逝于九龙,“连买棺材的钱都没有,还赖海外党人积极捐助,始能购棺入土”[15]。
可见,章太炎和陶成章说孙贪污革命款,完全是出于私愤,也是党内派系斗争所采用的卑劣手段,更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谎言。
四,于辛亥革命无功和辛亥革命失败论
武昌起义爆发时,孙远在美国,正在科罗拉多进行筹集革命经费等活动,对起义并无预闻。由此,有人对把辛亥革命之功归于孙,心有不平,乃至愤愤然。及至后来,共和政体名存实亡,国内陷入军阀割据混战状态,这些人更认为辛亥革命是一场失败的革命。这两个问题,如果仅看其表面、不深入了解分析,必然会得出片面肤浅的结论。
(一),武昌起义离不开孙及其同志多年的努力。如果说武昌起义的成功带有一定偶然性,相信没有多少人会否认。但这只是表面现象,它的背后,蕴含着更深层次的必然性。打个比方,甲先生吃5-10个包子能饱,那他在吃到这5-10个包子中任何一个时饱啦,就带有偶然性,但其中必然的是,有了十个包子,他能吃饱。武昌起义前,孙为推翻满清统治,发动过十次武装起义,均告失败,但他没有气馁,屡败屡战,最终毕其功于一役,摧毁了满清统治的根本。如果因为武昌起义时孙不在现场或未亲自参与策划领导而否定孙在辛亥革命中的功绩,实谬之甚矣!再打个比方来说明,乙先生吃10个豆包后还没饱,又吃了一块干粮,饱啦,即便他拿豆包不当干粮,怕也不能说填饱肚子全靠这块干粮吧!
1911年10月2日,孙筹饷途中曾接到黄兴由香港发来的密电,当时放在行李中未能及时译出。10月11日,始译出电文:“居正从武汉到广,报告新军动向,请速汇款应急”。这已是革命党占领武昌的次日啦。
孙为了革命,一生奔波漂泊,不管是在推翻满清前或后,无不为革命经费问题费尽周折。革命是团体行为,一个人再有能力精力,也不可能大包大揽,而只能负责其中的部分工作。对孙武昌起义时不在现场的指摘,纯属吹毛求疵,没有任何道理。认为武昌起义的成功与孙没有关系,更是无稽之谈。
(二),辛亥革命并非彻底失败,而有其成功的一面。关于辛亥革命的历史功绩,早有定论,本文不再多说,只引用中G创始人之一的林伯渠先生的一段话来说明。林老是亲身参加过辛亥革命的老同盟会员,我想,他是最有资格评价辛亥革命的人之一。林说:“对于许多未经过帝王之治的青年,辛亥革命的政治意义是常被过低估计的,这并不足怪,因为他们没看到推翻几千年因袭下来的专制政体是多么不易的一件事。”[16]话很平实,却道出了孙中山先生领导的辛亥革命的伟大功绩和历史意义。
今天,中国G产党人继承和发扬了先生的三民主义和“天下为公”的治国理念,带领中国逐渐走向富强、民主。先生有知,亦当含笑于九泉矣!
文后记:1,关于中山先生"卖国"的说法,因缺少资料积累,文中不便妄言。就传说中的“密信”一事,这里举出两种不同看法,供读者参考:李敖在凤凰卫视2006年8月22日的节目《孙中山为了救国而卖国》中,曾举出孙中山致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所谓“密信”。古屋奎二(曾任日本《产经新闻》社论委员)在《蒋总统秘录》(中译本)第三册中,就此事亦有专门说明,并附有“密信”原件照片和孙中山的真迹的签名照片,对比后即可看出“密信”中的签名与真迹签名大不相同;且“密信”原文是用日文写的,而孙中山未曾学过日文。由此,古屋得出结论:“‘密信'...是出于日本人之手所伪造的文书。”
2,多余的话(笔者对李敖的一些个人看法)。学生时代,因慕于李敖“斗士”、“五百年白话文写作前三名”的自谓,曾狂热的喜爱过他,爱屋及乌,把他当时在大陆出版的著作几乎读遍。及后来,随着学历和阅读量的提升,知识面亦相应拓宽,愈发觉着李敖文章的肤浅。特别是历史方面,绝非其自诩的那样是“历史学家”,他的历史知识,宽而不专,广而不精,说他是历史爱好者或业余历史学家,倒是恰当的。其与历史沾边的作品,材料取舍多以个人对主人公的好恶而定,失之公允;至于把一家之言(孤证)甚或传说中的东西也写进书中,却是失之严谨。
李是优秀的评论家,但于文学、史学,顶多是爱好者或业余家。
注释:
[1]总理政治遗嘱,1925,2,26。
[2]语出西汉戴圣《礼记,礼运篇》
[3]此言系国民党人从总理政治遗嘱中提炼而来,原话并非如此。
[4]宋庆龄纪念孙中山诞辰90周年文《孙中山-中国人民伟大的革命儿子》,首发于《人民日报》1956年11月4日。
[5]康有为《答南北美洲诸华商论中国止可行立宪不可行革命书》。
[6]谭人凤《社团改进意见书》。
[7]关于兴中会最早成立的时间和地点,史学界说法不一:一说1892年冬成立于广州或澳门;一说1893冬成立于广州。但可以肯定的是,初期兴中会并非创立于檀香山。孙曾在《伦敦被难记》中自述:“西历一千八百九十二年,余居澳门,以医为业...始知有一种政治运动...故名之曰兴中会”。本文沿用传统说法。
[8]《孙中山全集》卷一,P325,社科院近代史所编,中华书局1981年版。
[9]章太炎《驳康有为论革命书》。
[10]《章太炎政论选集》,P520,中华书局1977年版。
[11]广东社科院、中国社科院近代史所、中山大学历史系合编《孙中山年谱》,中华书局1980年版。
[12]即同为革命党人的陈少白,此人实为忘恩负义之小人。
[13]没查出原话来源,只能间接引用。见李菁《孙中山传》P123,华文出版社2006年版。
[14]同上,P124。
[15]毛胜 等编著《孙中山一家人》P41,中G党史出版社2004年版。
[16]林伯渠《荏苒三十年》,原载于《解放日报》194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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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2008 10:31:11 PM] |
zt关于国父的几个常见误读
[#4414: 14461, 0/153] - 刘因全 (10/30/2008 10:31: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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