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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电子报】2008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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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电子报】20080104 深圳工人维权获3000万;六四天网连续8天遭破坏;打死一人伍万元;广西合浦解聘千名代课教师遭顽强抵抗;台陆委会秉持人权原则处理吴亚林案
惨遭家园被毁、失地农民的血泪控诉
深圳元升公司职员集体请愿市政府
中南海大门邮筒有人截信
湖北武当山公安副局长李发勤伤害访民
广西合浦解聘千名代课教师遭顽强抵抗
六四天网连续8天遭破坏 人权工作异常艰难
深圳元升公司170名原职员堵公司大门
任不寐:"杰出民主人士"郭飞雄
湖北访民郑大靖遭截访后被私自关押并殴打
台湾陆委会宣示秉持人权原则处理吴亚林申请庇护案
深圳元升工人维权获3000万 170职员继续罢工
河北一镇政府草菅人命打死农民
江苏宜兴千名村民联名抗议非法征地
请求放出我们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母亲
吴亚林获台湾政府延长居留七天
江苏省赣榆县励庄镇谭湖村选举出现舞弊
姐姐上访遭劳教 弟弟再访遭群暴
湖北宜城市委书记曾玉平辱骂访民王德兰
打死一人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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惨遭家园被毁、失地农民的血泪控诉
时间:2008-01-04 18:48:18 | 作者:周亚琴 | 来源:六四天网
惨遭家园被毁、失地农民的血泪控诉
●非法野蛮的拆迁行为
本人周亚琴,性别女,丈夫王厚生、父亲周才金,原居住于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乡塘岸二组。联系电话:
包括我家宅基地在内的14.77公顷集体土地,在2001、2002年被广安房地开发有限公司借建设藻江花园二期经济适用房工程、解困解危项目报批,用欺骗手段骗取用地批准文件,现不法改建成水木年华花苑商品房项目(包括别墅群)。
我们村在2003年5月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方没有提供拆迁许可证和拆迁通知书,且拆迁补偿费用过低,我家合法房屋340㎡加上阁楼共365.9㎡,评估报告上的补偿费是101354(含装修)元,当时所在地的商品房出售价是3500元/㎡左右,365.9㎡×3500=1280650(不含装修)元,所以当年没有与政府拆迁办协商拆迁补偿安置的事情。
但是此后,我家便遭受到了难以想象的打击报复,使我们恶运连年,家中死的死、伤的伤、房屋被毁、被政府非法拘禁、刑事拘留,使我们的心灵与肉体遭到了难以容忍的痛苦以及生活的艰辛。
2004年3月14日四有18名民工闯入我家将我及家人四人欧打致伤,幸得全村村民赶来阻止不然后果难料,2005年5月我婆婆因受此惊吓抑郁而死,至今教唆民工的"大老板"逍遥法外;2006年3月15日因官商构结,新北区法院因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法院将我们的房屋强制执行拆除了,家中全部财产和贵重物品搞的去向不明,又不安置过度房导致我们夫妻至今分别居住在各自亲戚家,街道办事处的公务员及公安民警也参与其中,而且该地块的土地至今未被利用荒芜着。现在我们当事人向法院要求查阅执行、裁定、判决的卷宗,但是法院以种种理由坚决不给我们查阅卷宗;2006年7月27日赴京上访晚上21:30分左右在招待所被常州市政府强制抓回常州后非法拘禁、刑事拘留;
2007年9月10日至10月22日我再次被关押在红豆山荘310室43天;综上事项我们无数次向市、省各部门信访、复核、复查、确认、复议、诉讼都无答复,14次赴京上访无果,每次在京上访时都向相关部门及各位领导寄信。
2005年7月至2006年强制执行房屋时,我们房屋所在地的商品房出售价是4300元/㎡左右,365.9㎡×4200=1573370(不含装修)元,我们要求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作为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但是政府坚决不同意一定要按照以前的政策补偿。
活着还要遭受人间的心酸,疾病的折磨,这样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为此我曾多次想一死了之,但考虑到父母及孩子,而且又相信法律、党中央的领导会给我们一个公道,所以就忍受着。
们的痛苦和悲愤简直是难以言表!
我们的党一直是关心民众疾苦的,是人民的靠山。像我们这里的地方政府机关真是"无法无天",以致于老百姓申诉无门,我们真是非常急切地盼望上级部门能够早日知情,为群众申冤!
具体事实如下:
●被非法拘禁
2003年7月9日,我们夫妻和9名亲友,在我家中念佛祈求世界和平、非典早日结束。还没到5分种,公安局的8、9名警察没有出示任何手续,闯入我家把我们夫妻和亲友们强制抓到三井派出所,强行关押24小时(还让我们像犯人一样举着牌子拍了照片),家里的佛像及经书都被无故没收。
●违法征地、指使民工殴打我们致伤事件至今没有解决
在我村老澡江河东有616亩耕地,大都是基本农业用地,被常州市软件园一、二期项目占用,其中434亩土地在2003年被常州市新北区拆迁办改建成百草苑安置房和商品房,因政府拆迁办在用地前, 未见其任何手续,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公示公告,未听取群众意见,补偿也不到位,当地群众要求其出示相关的批准手续,一直未果。群众们便到施工场地要求停止非法施工。于是有些政府干部怀恨在心,两次采用极其卑鄙、残酷的手段报复镇压村民。他们竟然指使社会上的不法份子闯入我家,对我家人公然行凶!
2004年3月14日,乡政府指使18名民工口喊打死一人五万元钱非法闯入我们家,对我们一家进行野蛮的殴打,气焰甚是嚣张,直接导致四人受伤!
更令人发指的是,110警察居然在事发现场熟视无睹,眼睁睁地看着歹徒行凶,看着我家4人被打伤。110警察不抢救病人,反而保护罪犯脱离现场!更可恨的是在公安机关的案卷中只有3人打伤我父亲1人。
事发后,江苏省、常州市各政府部门相互推诿责任、拖延信访事件,不及时解决问题。2005年11月14日,我们向公安厅请求复核,至今没有答复。关于土地问题我们于2005年9月14日、2005年12月12日、2006年4月28日三次向常州市国土局信访复查无果,2006年6月25日又向江苏省国土厅请求复查,至今都没有任何答复。
○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的渎职
乡政府指使民工殴打我们致伤事件发生时,警号为052348的110巡警就在事发当场。他目睹着民工对我们进行惨无人道的野蛮殴打,不闻不问,任由事态发展。当我们被送往医院后,公安局到现场进行摄像时,把民工的作案凶器――十几把铁铲,及我父亲流在地上血迹全部摄下了。
直至2007年3月8日,我们在三井派出所,查阅我们案卷时才发现公安厅无法答复的大部分原因。
案卷中:一、当时是18名民工打伤我们4人,在案卷中只有3人打伤我父亲1人。还有十几个民工的询问笔录没有。二、证人的询问笔录只有马亚芬、我弟媳将巧英、弟弟周建锋的材料。
三、我(周亚琴)与陈杏妹都做了询问笔录,但在案卷里没有我们的笔录。
四、当我们被送往医院后,公安局到现场进行摄像时,同时把民工带到我们家的十几把铁铲和我父亲流在地上血迹都被摄下了。可是在案卷中没有摄像的这些证据。
五、在案卷里没有砍伤我父亲的凶器(菜刀),我们当场将18名民工及砍人的菜刀同时交给民警的。
六、至今没有对报案者也是现场目击者(王厚生)做询问笔录。
七、至今受害者之一(左留珍)没有做询问笔录。
八、当时还有现场目击者几十人都没有做询问笔录。
九、没有二次接警不作为的二位民警(警号为052348、052378)的笔录或相关材料。
十、在施工场地也有几十位村民没有做询问笔录。
十一、还有十几个民工没有做询问笔录。有此可见,常州市公安机关故意做出这样一份案卷的主要目的是;一、为了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不受法律的制裁。二、能让受害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地方政府及行政机关相互勾结、打击报复信访人,法院枉法裁判,导致我们房屋被非法强制拆除
2006年3月15日,更悲惨和惨无人道的事再次发生在我们(王厚生、周亚琴)家,我家赖以生存的根本——房屋,被地方政府及行政机关相互勾结、法院枉法裁决,不顾我们死活非法强制拆除了!
由于没有拆迁许可证,所以无法按照正常合法的拆迁程序进行,就巧立名目侵犯我们财产权(房屋),开发商不出面,2005年7月13日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出面,对我们的房屋作出常国土资理[2005]29号《责令交出土地处理决定书》,理由是:"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分局于2005年7月5日,向王厚生户发出书面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办理征地拆迁安置手续,但是,该户至今未到指定地点办理拆迁安置手续,也未依法交出土地。被认定是阻挠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行为"。2005年9月13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05年9月18日,新北区法院行政庭庭长糜新元,在未经听证的情形下枉法作出[2005]新非诉行执字第35号《行政裁定书》,准予强制执行。2005年9月22把《行政裁定书》给我们,26日下午法院把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为执行该行政裁定而制作的(2005)新执字第493号《公告》、常新法(2005)执字第493号《执行通知书》给我们,2006年3月14日下午趁我们家没人时把强制《执行通知书》贴在我家大门上,15日下午在我们家没人的情况下,由法院组织有五~六百人的大部队,光是汽车就有45辆之多,观看者约有200百多人,我们这里人人皆知,可以调查,在这种声势浩大的情形下我家的房屋被非法强制拆除了,导致我们至今无家可归一家三口三地分居。而且该地块的土地至今未被利用荒芜着。
○法院的强制执行行为是执行未生效法律文书和超过执行期限
1、在处理决定书中称"你户应当在15日内履行本处理决定,期满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起诉,也不履行本处理决定的,我局将依法我们民法院强制执行"。我们对常州市国土资源局的处理决定不服,我们向江苏省国土资源厅提出行政复议、起诉、上诉,2006年5月22日法院枉法终审判决,所以在22日法院终审前该处理决定书是没有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第五条"……,非诉执迁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还需延长的,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所以2006年3月15日是法院作出[2005]新非诉行执字第35号《行政裁定书》的第157天,即我们在本案行政诉讼上诉的第二天强制执行的,显然已经超过了3个月执结的时限,又未经该院院长批准,所以是执行了失去法律效力的(已经过期)"执行裁定书"。而且该《执行通知书》没有直接交到我们手中,而且还是趁我们不在家时贴上的,根本就不须要让我们知道,更不要讲须要有我们签名了。新北区法院而且候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就会同三井街道把我的房屋强制执行拆掉了,连生活必须品和贵重物品搞的去向不明。
在违法拆除我家房屋的现场,行政庭庭长糜新元高声叫喊;"顺便把隔壁的房屋一起拆掉"的情况下,故意把我父亲(周才金)家的房屋拆成随时都有可倒塌,无法居住的危房。
2006年3月15日,强拆我们房屋时,是由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新北区国土分局、新北区的公安、特警、城管执法大队、三井街道的唐国平书记、三井街道所有的行政机关、电视台、法院组成数百人的大部队,光是汽车就有45辆之多,观看者约有200百多人,我们这里人人皆知,可以调查。
我们夫妻创造的美满的家园,已经荡然无存,变成满目苍凉的一堆废墟,房屋在被强拆之前的六个月时间里我们多次上访中央、省、市、区有关部门都无结果,为此我们带着无穷的冤屈到北京上访,没想到还会再次遭到伤害。
●赴京上访,遭常州市政府打击报复
我们的行政和司法程序到了中央和最高法院,所以到北京上访是合法的。2006年7月23日,我们夫妻两人带着无比的痛苦和悲愤,第10次赴京上访。2006年7月27日晚21:20,常州市委、市政府驻京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和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及治安大队长周长青四十多人,在我们的北京临时住处——北京市裕丰招待所,将我们夫妻两人强行抓回常州,把我们关押在新北区百丈派出所传唤24小时(以"扰乱单位秩序"为由,给周亚琴发了《传唤证(常公 新 传字[2006]第35号)》,王厚生没有传唤证)。后又以办学习班名义,把我们秘密关押在常州市河海宾馆,进行所谓的"审查",至2006年8月9日(我们被关押12天后),王厚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被释放回家,周亚琴则被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又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对周亚琴进行刑事拘留,并发了《拘留通知书(常公新字[2006]409号)》,至2006年9月5日被释放,发了常州市看守所的《释放证明书([2006]000394号)》,释放理由:证据不足。同日又发了《取保候审决定书(常公新字[2006]88号)》。
在关押审查期间分别对我们施行了搜身、拍照、逼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手段,想"弄"出口供。在他们的折磨下,我曾两次心脏病发作。在宾馆里每天每人都有3~6人看着,我们两人的房间是对门的,但不允许我们见面、讲话。
●在常州市看守所的遭遇
因我患有肾炎、心脏病等疾病,在看守所被强迫劳动时经常是力不从心,所以基本每天都是"最后一名"(活干的多少是"狱霸"定的),所以每天要被打,晚上被批斗(除第一星期外),号房中还有一个规定,就是干活的最后两名要值二班(罚一班共4小时),所以要比别人少睡4小时,且不允许我服用肾炎、心脏的药,这不是想逼死人吗?我这样一个没有违法犯罪且体弱多病的病人,就这样被他们折磨,身心受到严重的摧残和伤害!当我从看守所回家后,洗澡时连洗澡巾都拿不动了!
在此我还要感谢管教民警,如果没有她们对我们这些维权人士的关照,那我的遭遇就更惨,谢谢!!!
●合法公民因到火车站就要被抓捕、财物被公安民警强行抢掠
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公安局、新北区政府三井街道无正当理由,对我进行了非法拘禁长达43天!
事情的具体经过是这样的:2007.9.10晚,大约22:30左右,我在常州市火车站回家时,当我走到候车厅出口处时,被常州市三井派出所的教导员丁兴龙、陈所长带领的人员(大约有8人)突然抓住。他们强行抢夺我的电动车,然后像土匪或绑匪一样将我强制塞进了早已准备好的轿车中。然后开车将我抓到预先安排好的"红豆山荘",强行关押在310室,当时大约是23点左右。
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我真是感到莫名其妙,甚至于是匪夷所思!我问他们抓捕我的理由,他们居然说:因为你到火车站去了!听听他们所谓"抓捕"的理由,大家可能觉得简直是荒唐可笑透顶!作为一名公民,居然连去火车站的权利都没有了!
在"红豆山荘"310室,那些人民警察(姑且还称他们是"人民警察")他们要求我交出手机,我要求他们出示扣押证,他们不但不给还强行抢夺我携带的小包和手机,我奋力想夺回我的物品时,这伙人像对待逃犯一样拧住我的胳膊往身后长达2个小时之多!最终看到我筋疲力尽、全身无力时才松开我的胳膊。时至今日,我的胳膊依然感到疼痛!然后他们便派人24小时在楼下至楼上、房内和房外对我进行看管,不许跨出"红豆山荘"310室一步,彻底断绝我和外界的联系!而且这一"看"竟然长达43天!此时我等同于一名犯人!
我是2007.9.10被非法拘禁在"红豆山荘"的,从2007.9.11开始,就有新北区政府和公安分局的相关领导也在3楼开房进行监督,新北区信访局主任黄国俊、常州市新北区公安局的黄书记、三井乡乡长奚伟明、三井乡信访处主任朱听兴、三井乡派出所所长谭振华等人陆续来"探访"我。从种种迹象表明,这起事件很可能是精心策划、早有预谋的!我真不知道这些人还有没有法律意识?实在是胆大妄为、无法无天了!
我是一名多种病症的患者,有肾炎、心脏病、高血压、胃病、胆囊炎、结肠炎、阑尾炎,平时在家不断需要药物的救治。在此非法拘禁期间,我不断地要求他们让我去医院看病,他们坚决不同意!大家想想,即使是普通公民,出于人道主义也会向我这样的多病患者伸出援助之手,更何况他们是人民警察!
对于这次事件,我感到是出离愤怒!一群"人民警察"在光天化日之下,无任何合法手续、无任何正当理由就将我强行抓捕,并非法拘禁长达43天!这样的行为和黑帮、土匪、流氓何异?国家的法律法规、公民的人身权利何在?我强烈呼吁党和国家、社会各界对此事予以高度重视!因为在讲究"法制"的当今社会,竟然还有这种公然践踏、无视法律法规的野蛮行径!
●四人受伤及王厚生母亲病逝的情况如下
我(周亚琴)父亲被打到在地,右眉上被砍两刀、打断六根肋骨、腰椎骨折、肾挫伤,住院医治。(我父亲的人身伤害鉴定为轻伤,现我父亲的腰站不直,肾盂功能欠佳)。
我母亲是先是被民工负责人把她的左手反扭到后背,后又被其他民工欧打,医院诊断左手软组织挫伤,现在经常旧伤复发(被殴打)无法干活。
我弟弟周建锋被几人欧打,医院诊断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和肾挫伤,长期尿血,现不能进行正常的夫妻性生活。
事发当时,我婆婆坐在门口目睹了流血惨案,受到严重惊吓,当下神志大乱,高声大叫"救命",蹒跚地拄着拐杖逃向后门外。以后经常乱喊乱叫"杀人了,救命",甚至在半夜也如此。没多久婆婆便卧床不起了,经常做恶梦,大小便失禁,最后在2005年5月份病逝。
我丈夫本来有肠胃病,由于日夜照料他母亲,又忧心如焚,后来就发展成胃溃疡、痿缩性胃炎、结肠炎,现在骨瘦如柴,失去工作能力。
我当时被民工打到时,心脏特别难受,两眼发黑不能睁眼,倒在地爬不起来。到医院做心电图是心跳快,尿胆白是3个+,我当时住院45天,回家输液15天。2005年国庆节由于接到法院的裁定书后着急在三井医院住了十多天,现在由于无钱医治,病情不见好转。后又经过在看守所的折磨,身体更是虚弱不堪。短时间活动还能承受,长时间活动已经比较困难,我的所有衣物都只能靠洗衣机来洗了。
去年9月底拿到强制执行的裁定书和通知书后,由于心里着急和忙碌的缘故,别人在家过国庆节而周亚琴是躺在医院过的,而且现在还欠医院一千多元钱(因周亚琴弟妹在医院工作由她做担保)。周亚琴身患肾炎、心脏等病,由于已经没有钱看病吃药,只能吃六味地黄丸来维持生命,丈夫为了能让她继续吃六味地黄丸,即使自己有胃病,却连几块钱的胃药也舍不得去买。丈夫(王厚生)年近60岁,而且在2001年动过手术后身体没有恢复。现在我们看病、打官司、上访、孩子念书、添置生活用品等原因已经是负债累累,活实在是过不下去了。如今我们(王厚生、周亚琴)居无定所,夫妻两地分居,现在周亚琴住在父母(周才金)家,因病无工作,靠70岁的双亲养活我,我丈夫(王厚生)住在姐姐家,亦因病靠他们养活,生活已经是相当贫困。
儿子曾就读于 "江苏省常州市高级中学"成绩一直很好,本想考清华、北大,最起码上海大学没问题,由于2003年我村房屋拆迁非法卖砖,导致他发生车祸。2004年是他人生最重要的一年(高考),我们家发生这么大的变故,他目睹了事情的发生,使他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导致他高考时无法正常发挥,最后考上的是河南工业学院。
政府拆迁办在用地前, 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公示,未听取群众意见,现在查询也是推诿搪塞,这样的地方政府也真是厉害!
由于非法野蛮的拆迁,致使我们原本一个幸福美满、经济较富裕的家庭突然掉进贫穷、痛苦、悲愤的深渊!
公民有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权利,而我们这里当地政府连老百姓的死活都不当回事,哪里还管你有什么权利不权利的!
我们党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我深信党中央的决策和决心,因为"和谐社会"是为了让老百姓能生活得更好。像我们这样的事例,难道就是江苏省常州市构建"和谐社会"的样本吗?
看看我们这里当地政府的所作所为,怎么能够体现"和谐"二字的精神?怎么能够建立起和谐社会?怎么能够肩负起中央的重任所托呢?
●附:我们向有关部门信访、控告、行政复议、举报等不作答复及向法院起诉不受理
●我们信访事项无任何答复的如下;
部门 日期 邮政号码 性质 邮局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07/1/19 0208 信访 北环
2007/2/12 0087 控告 河海大学
2007/2/4 0608 信访 北环
07/03/26 0992 确认违法 北环
07/05/29 0701 投诉 河海大学
07/11/14 XA05941478432 控告 河海大学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06/11/13 0351 信访 文化宫
2006/12/3 0705 信访 北环
07/05/08 0286 信访 北环
07/05/29 0700 投诉 河海大学
07/10/26 XA05940822832 信访 河海大学
07/11/14 XA05941477532 控告 河海大学
江苏省国土资源厅 2006/2/6 0505 信访 河海大学
2006/4/16 0732 申请书 北环
2006/5/31 0869 信访 北环
2006/6/25 0949 控告 北环
2006/6/25 0948 复查 北环
2006/7/16 0791 土地举报 北环
2006/5/10 268191772869 投诉 申通快递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 2007/1/31 0520 举报信 北环
2006/4/27 0272 复查 北环
2006/5/8 0600 土地举报 北环
07/01/31 0520 土地举报 北环
江苏省公安厅 2005/11/14 0322 复核 文化宫
常州市公安局 2006/11/4 0791 行政复议
07/03/26 0993 投诉 北环
新北区公安分局 2006/12/10 0668 信访 清潭
常州市建设局 2007/2/12 0090 举报信 河海大学
2006/5/10 268191772870 投诉 申通快递
2006/6/13 0467 信访 北环
市拆迁办 2007/1/30 0492 信访 北环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6/4/28 268185964045 申请确认 申通快递
2007/3/4 0254 立案 河海大学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2/12 0089 信访 北环
2006/5/10 268191772871 信访 申通快递
2006/5/12 268191762077 信访 申通快递
2006/4/17 0734 申请确认 北环
2005/9/27 268127863084 信访 申通快递
2005/9/27 268127863084 信访 申通快递
2006/4/20 268162462776 申请确认 申通快递
2007/2/4 268299647730 立案 申通快递
江苏省检察院 2006/4/17 0735 控告 北环
2006/4/28 268185964046 控告 申通快递
常州市检察院 2006/4/17 0733 控告 北环
新北区检察院 2007/10/26 XA05940824532 控告 河海大学
新北区人大 2007/10/26 XA05940823132 控告 河海大学
新北区法院张宏伟院长 2006/10/17 0519 信访 河海大学
2006/2/6 0503 信访 河海大学
新北区法院 2005/9/27 268127863082 信访 申通快递
●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立案法院没有受理也没有作出裁定的如下:
案由 部门 日期 邮政号码 邮局
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不作为 南京市中级法院 2006/7/17 26820615749 申通快递
南京市中级法院 2007/2/4 268299647736 申通快递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7/3/4 0254 河海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 2007/4/11 0304 清潭2
最高法院第二次 2007/5/8 0283 北环
请求国土厅依法对常州市国土局伪造国土资函[2002]232号批复文件依法进行审查。
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不作为 南京市中级法院 2007/5/15 0522 北环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5 申通快递
我们在2005年11月14日向省公安厅信访请求复核无果,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诉江苏省政府作出的《告知函》。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7/4/14 0146 河海大学
最高人民法院 2007/5/8 0282 北环
2006/7/27日,我们在北京上访时,在招待所被常州市政府抓回后,对我们进行关押和刑事拘留。
诉常州市公安局作出不予受理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 钟楼区法院 2007/3/28 0710 河海大学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4/11 0306 清潭2
市中院第二次 2007/5/20 0683 北环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5 申通快递
向省政府申请确认违法没有答复
省政府行政不作为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5 申通快递
向市公安局投诉未果,
公安局行政不作为 市钟楼区法院 2007/6/24 0928 北环
诉常州市政府作出不予受理复议决定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14/14 XA05941476732 河海大学
向省国土资源厅请求复查,要求提供查询国土资函[2002]327、[2003]327号批复文件无果
诉江苏省国土资源厅行政不作为 南京市中级法院 2007/5/15 0523 北环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5 申通快递
我们土地在03年被征用,政府未进行征地公告
诉常州市政府,未进行征地公告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5/15 0521 北环
江苏省高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5 申通快递
2005年9月18日,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法院枉法裁判、执行未生效的法律文书,2006年3月15日下午强制执行拆除我家房屋
向法院申请立案确认区法院违法 常州市中级法院 06/4/10 EO857403732CN 北京西罗园
06/4/17 0734 北环
07/2/4 268299647730 申通快递
07/10/7 ET354580641CN 北京开阳里
江苏省高级法院 06/4/28 268185964045 申通快递
最高人民法院 06/7/27 0526 北京西罗园1
06/12/11 0111 北京西四03
●以下是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枉法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
请求常州市建设局对市延陵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家的房屋作出的《房屋拆迁估价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无果。
诉常州市建设局行政不作为 常州新北区法院 2007/5/15 268291392264 申通快递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6 申通快递
要求市国土局进行征地公告提供国土资函[2002]327批文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查询无果
诉常州市国土局 常州新北区法院 2007/5/15 268291392264 申通快递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6 申通快递
向建设局、新北区分局举报常州市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水木年华苑商品房的建筑和拆迁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无果
诉市建设局、新北区分局行政不作为 常州新北区法院 2007/5/15 268291392264 申通快递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6 申通快递
向常州市国土局举报,常州市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违法建设水木年华苑商品房的违法用地行为进行查处
诉常州市国土局行政不作为 常州新北区法院 2007/5/15 268291392264 申通快递
常州市中级法院 2007/5/27 268291392266 申通快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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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元升公司职员集体请愿市政府
时间:2008-01-04 18:43:28 | 作者: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深圳迅2008-1-4)昨天,六四天网根据深圳元升公司罢工维权代表的投诉报道了【深圳元升工人维权获3000万 170职员继续罢工】的消息。今天下午17时,该代表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数十职员正在深圳市政府集体请愿。
该工人代表告诉我们:现在厂方制定的标准是五年以下工龄补发1个月工资、五年到十年工龄的补发1.5个月工资、十年以上补发2个月工资,这违背了劳动法。为此,昨天下午5点左右我们6、70人去了深圳市政府,当时市政府相关领导写了一个条子让我们去找我们当地的劳动站。我们说我们已经找过当地劳动站了,那个领导还是让我们去找劳动站。我们由于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就一直坐在深圳市政府的门口。一直到了晚上的深夜12点,我们当地的劳动站才找车把我们接回去。今天我们又有几十个个工友去了市政府要求政府解决。
据悉,深圳电视台财经生活频道昨晚8点45分对元升工人依法维权进行了报道。
今天下午18点,我们电话采访了正在深圳市政府集体请愿的罗先生,他告诉我们:市政府的官员昨天承诺今天上午9点半在劳动站解决问题,结果我们上午去劳动站劳动站说解决不了。我们没有办法,今天8、90个职员只好集体前往市政府信访局投诉。
今年元月1日,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大陆劳资问题的某著名大学研究员安琪小姐【香港上市公司解雇300元升员工遭专家质疑】曾指出:员工在企业不到半年的工龄都应当补偿一个月的工资,每一年按一个月补偿,工作三年的必须补偿三个月的经济补偿金。而根据劳动法规定,企业不得以胁迫的手段逼迫员工辞职,员工有权利在逼迫辞职的前提下的辞退行为合法维权。而工人们如果要打官司,千万不要签企业给的辞职申请书,直接告劳动局。
安琪小姐还指出:企业在新年的就大批裁员,完全违背了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新劳动合同法的精神,此类的规避劳动法的行为,值得整个社会的监督和社会研究专家的和政府职能部门的警惕,此类现像,正是社会动荡不安的源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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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海大门邮筒有人截信
时间:2008-01-04 18:02:05 | 作者: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北京消息 2008-1-4)今天下午16时,正在北京上访的湖北访民王德兰女士【湖北宜城市委书记曾玉平辱骂访民王德兰】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中南海大门口的邮筒有人截信。
王德兰女士说:今天上午我去中南海门口的邮筒去投信,因为有人告诉我中南海门口同城快递的邮筒寄信比较快。结果我一到邮筒就发现有人在看守邮筒取我们投的信,我只有去附近的邮局才把信投篮出去。
王德兰女士还告诉我们:现在,北京有很多便衣在跟踪访民,访民的行动自由受到很大限制。据说现在火车站一带有很多警察在登记各地的访民,把到北京的访民直接送回去。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将继续关注事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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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武当山公安副局长李发勤伤害访民
时间:2008-01-04 17:56:52 | 作者: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湖北消息 2008-1-4)近日,湖北武当山访民徐万菊女士托人带信给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讲述自己近年来的上访遭遇。
徐万菊女士在信中说:2006年9月14日上午8点20分,我在沿河路锻炼身体。走到管委会家属楼大门口,离大门口一丈多远的位置,我在人行道旁的小台阶休息。忽然从家属楼走出来一个人对我说:"你来做什么?"还没等我说话就多我猛的一推,将我推倒在地。还说让保安把我押到公安局去。说完便坐上鄂C-88886轿车扬长而去。经围观群众讨论我才得知推我的人是武当山公安局的副局长李发勤。当时摔在地上觉得腰及臀部疼痛,挣扎着起来去特区医院买药,后有转太和医院治疗。检查出腰椎盘突出。腰部常疼痛,腿也常麻木。
我在沿河路早练,在路边休息。离大门口四五米远。李局长与我素不相识,我与李的车也是背向而行,李走行车道,我走人行道。实在不知道哪一点触犯到局长。
对于李发勤局长无故伤我的行为我深感气愤,当天上午,事发一个多小时和我到十堰公安局报警。接警人(编号 045332)姓袁,他直接打电话给特区沿河路家属区门卫保安。保安承认确实有李发勤局长推我一事。打电话时旁边也有编号 045752的干警可以作证。
9月15日上午上访到十堰市公安局,当天为局长接访日。9点20分陈顺国局长来接访室,共接待6名群众,我是第二个。陈局长说案发所在地按信访条例,叶苹局长拿意见。我请局长给我写个文字根据,以免回去受关押。陈局长不写,只给特区公安局打了个电话要他们把我接回。11点20分,我离开接访室。由于身上有伤就在公安局门口休息了半个多小时,武当山干警孙荣保及两个保安(目击李发勤推我的两人)到十堰公安局,将我抬上车,然后从高速回武当山特区。走到公安局门口我下车要回家,他们不要我回,由四个保安将我抬到禁闭室,并交代说下午叶苹局长和我谈话。从下午2点到晚上11点强行关押我九个多小时,并且不给饭吃不给水喝。中途与3点半和7点半向关押我的禁闭室内喷了两次不明药物。致使我头晕,浑身无力,呼吸困难,恶心。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和恐惧感,并且从下午到晚上一直没有见到叶苹局长。
鉴于李发勤局长和武当山公安局对我进行的打击报复的上述行为,我又上访到公安部,被省公安厅的李处长接待处理。2006年10月16日李处长表态说要给他们个处分。10月23日又说给我一些赔偿。回来之后不但没解决,反而又把我关起来。至今也未落实。
李发勤局长和武当山公安局的所作所为完全是滥用职权,暴力行政。损害公安干警及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同时对我的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伤害。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中国公安部督促广大公安干警严守《人民警察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理性对待包括中国访民在内的社会各界投诉,避免暴力执法给老百姓带来伤害,进而恶化警民、官民关系,影响和谐社会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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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合浦解聘千名代课教师遭顽强抵抗
时间:2008-01-04 16:00:13 | 作者: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广西消息2008-01-04)去年12月23日,六四天网根据中国大陆著名人权律师杨在新先生的介绍,报道了广西合浦县在只补偿三个月的工资的情况下解聘1000左右代课教师的违法举动【广西合浦本月底将解聘千名代课教师】。
今天中午,该县两位遭解聘代课教师代表前往杨在新先生家,并透露了此次解聘的最新情况。
据悉,广西合浦县共有十六个镇,全县除有部分老师被迫签订了解聘协议外,还有部份老师正在持续抗争。其中,白沙县那潭小学、公馆沙垠小学、山口英北小学和山口北界小学就有100多名老师还在抗争。一代课老师告诉我们:我们全体代课老师坚决反对,他们依旧要求我们填写,县政府的领导也下到基层给我们做工作。但我们觉得这种举动违反了《劳动法》有关条款。
随后,我们电话采访了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大陆劳资问题的某著名大学研究员安琪小姐,她指出:广西合浦当局在解聘代课老师时也必须按照《劳动合同法》,即每工作1年补偿1月工资的方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而不得违背该法自定补偿标准。校方以解除合同的方法,规避新劳动合同法的执行是违法的。而中国政府官员也一再强调,这种变相的解聘潮的行为,要接受法律的制裁和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监督。
安琪小姐还指出:许多企事业单位赶在此法实施前辞退职工,反映了中国大陆劳动者权益得不到保障的现状,我希望中国各级政府,尤其是劳动部门,采取切实行动,制止这种严重损害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希望广西合浦当局依据《劳动法》有关条款,在充分保障代课教师合法利益的前提下,通过平等协商处理遗留问题,以维护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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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天网连续8天遭破坏 人权工作异常艰难
时间:2008-01-04 06:52:12 | 作者: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中国天网讯2007-1-4)自2007年12月28日19时30分起,六四天网遭到极其强大的攻击,其手法非常诡异。经六四天网技术部、台湾蔡陆军先生、丹麦张国亭先生、美国L先生和境外诸多记者证实:全球任何地方均无法正常打开天网。
自1999年11月起,六四天网[天网寻人]就持续遭攻击。而在2000年3月30日,天网成为中国大陆第一家遭关闭的著名网站。2006年4月天网恢复后,每日均遭攻击,致使读者无法正常访问达200天以上,成为中国大陆遭攻击最多的网站。
此外,成都、江苏、福建、广州、欧洲丹麦等数十位天网义工的电脑也在一周来遭到强大攻击。
在此异常艰难困苦的时刻,我们还是分享了成功的喜悦——天网客观报道的人权事件取得了两起重大胜利【深圳元升工人维权获3000万 170职员继续罢工、台湾陆委会宣示秉持人权原则处理吴亚林申请庇护案】。
未来,我们将秉持效果是检验人权工作最好标准这一传统理念,坚决把天网人权工作的重点放到社会最底层,继续与无权、无势、无名的弱者同行。并凭借其品牌优势坚决不搞有偿服务,坚决抵制人权工作商业化。同时,天网主要人员仍将拒绝在任何国际组织中担任职务,以保持天网人权工作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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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元升公司170名原职员堵公司大门
时间:2008-01-04 03:59:06 | 作者:严修 | 来源:RFA
深圳元升国际集团 170 名遭免职的职员,因不满公司在 1月1号实施新的劳动合同法前被辞退,又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星期四堵住公司大门,使数千工人无法进厂上班。另外,在三星期前该公司发生工潮后,据悉该公司已经答应补发全厂工人的加班费。下面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据大陆六四天网消息,星期四上午 8 时,170 多名遭免职的深圳元升国际集团的职员堵住公司大门,要求公司补发加班费和年资,导致该厂数千工人无法进厂上班。另外,该消息指出,元升公司将补发全厂工人总共 3000 万元的加班费。
星期四记者致电职员阿玲,她说她是去年 12 月30日突然接到解雇通知的,公司原来有450 名职员,在去年底差不多分两批辞退了 170名职员。这些职员星期三下午就到过当地的劳动站,提出了他们的诉求,要求公司老板出面解决他们的问题,但不得要领,才导致了星期四的堵厂门事件。公司老板星期四到了劳动站,但是并没有答应工人们的要求。
阿玲说:"辞退的有170多个职员。终止合同是 12 月 30 号一批,12 月31号一批。我们大家一起争取要回我们的加班费和我们的年资,要求一年补一个月,我们也没有其他的要求。今天早上我们 8 点钟上班,那些职员就把大门堵住了,我们所有的人就没有进去。我们经过光明新区劳动站的人,跟我们的老板、领导谈了,但是老板不答应我们的要求,还是一年赔3 天,最多不超过一个月,我们这边也不会接受他这样的条件。"
本台早前报道过元升公司两千工人罢工的消息,因新的劳动法将使他们失去原来的工龄和福利,加上失去以前的加班费。那次罢工持续了4 天。
星期四本台致电该公司,值班的张小姐透露,公司是补发了全厂工人的加班费,但具体细节她不清楚。其他情况她表示不方便说,"(我们知道工人早前要求的加班费什么的,补了吧?)对。(是不是昨天补发了一批?)这个我不清楚。"
据阿玲介绍,她是从公司的管理人员那里得知补发工人的加班费的消息,但是还未得到工人的证实,"赔了全厂员工一两千人,我是听那些高级职管说应该是3000 万左右吧,赔偿加班费和一些年资吧,他按照劳动合同法补偿的。我今天听他们讲,好像今天去查帐,说目前还没到帐。不过他这点既然已经做出承诺的话,他应该回到帐。如果他不到帐的话,那这些员工一两千人又要开始起来了,又要起来罢工了。"
阿玲透露,有12 位早前被辞退的职员已经请了律师准备告该公司。阿玲还说,如果老板再不答应他们的要求,他们将集体把老板告上法庭。
六四天网负责人黄琦星期四说,元升公司工人的加班费得到补发,是工人维权上的一个重大胜利。他认为这次170 名职员最终取得胜利的希望不小,因为各方面的压力导致该公司让步,"我觉得继续抗争下去工人获得成功的可能性很大,为什么呢,随着最近形势的变化,现在劳动部门是站在工人一边,要求林老板拿出钱来赔付工人,可以说这个就是一个进步吧,在那短短20多天的时间内能够发生如此大的进步,我觉得主要还是各方面的压力给够了。"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严修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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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不寐:"杰出民主人士"郭飞雄
时间:2008-01-04 06:51:33 | 作者:任不寐 | 来源:不寐论坛
亲爱的FS:
很高兴你对提名郭飞雄获取本年度的"杰出民主人士"奖持积极态度,而你关于胡石根和郭飞雄之间的联想使我怀有诸多感激。然而你关于由我来写推荐文章的建议确实使我深感为难。不是因为现在的郭飞雄不是过去的胡石根,而是现在的提名者已经不再是过去的提名者了。我倒从来不在意郭飞雄案容易使人产生一块石头那样的主动移情,更不在意过去那篇文章怎样让人不快,但我在意我对"政论"(将他者写成"事件")越来越轻松的告别。也许我只能从旁观者的角度为飞雄写几句评论,而张青在中国南方那种孤孤单单的坚守尤其令人坐立不安。
1989年以来,中国的人权运动在东方主义的戒严体制下被彻底冷冻。在这种走投无路的处境下,反对运动就被挤压为"想象力"的竞争。胡石根的组党运动是对传统政治模式的回归,这种努力与其说需要想象力,不如说需要勇气。在勇气和良知双重评价体系里面,胡石根代表了后一九八九年中国自由主义运动的综合高度。郭飞雄和高智晟等人参与和推动的太石村及维权绝食运动代表了另外一个方向,代表了中国反对运动杰出的想象力。这是网络时代特有的维权现象,他们形成了对得意洋洋的戒严体制真正的挑战和解构。也正因为如此,镇压郭飞雄等人的"紧迫感"和"必要性",与1989年春夏之交的那场国家暴行如出一辙。事实上北京当局已经将郭飞雄等人率先视为"杰出民主人士",对他们的逮捕、酷刑和污蔑以另外的方式表达了对这种杰出的想象力的高度尊敬。我认为基金会认可这样的荣誉不仅切中要害地去鼓励中国的想象力政治,而且也是对18年来反对运动的一次紧迫的、必要的文化总结。
不仅如此,授予郭飞雄杰出民主人士的荣誉,也是在为"政论"本身挽回荣誉。"公共知识分子"或"网络作家"代表了上面两种政治运动的中间部分,换言之,"政论"构成了1989年以后中国反对运动的第三支力量。以网络的技术基础,以公义为道德动因,以美元稿费或"一稿成名"为经济目标,这一力量逐渐完成了从传统的"持不同政见者"到"持不同金钱者"的理性化转变。这是一个多面的文化现象,总体上看,这一思潮不断丧失公义感和想象力,而无限接近"经济人理性"。正是在这种转轨过程中,政论显出四种传统文化或党文化的本色:第一,伪道学。"个人缺点"不再是权力缺陷,而成为普通他者的罪状,然而政论者本人"就是那人"。第二,伪道理。"激进主义"和"一坐成名"的指控一方面代表了"中国式内疚"的基本逻辑,即用更多的指责掩盖起先的错误,另一方面,"激进主义"在中国政治语境下基本上是政治构陷,而"一坐成名"完全是动机分析因此自我指认。第三、伪智慧。这表现为两种犬儒状态,一方面以幽默和口水自渎,形成心理学意义上的网络香港脚,另一方面是超级想象力用小品自况,梦中当权,涌现出无数念念不忘中南海宝座的精神病患者。第四、伪自由。"五讲四美"式的"启蒙人格"和"重要讲话"或"宏大叙事"式的小毛泽东领袖癖层出不穷,背后焕发着趋炎附势、落井下石、党同伐异等精神之博大精深。
总体说,对郭飞雄的认可是对上面诸种当下思潮的一次强力矫正,为"舆论"正本清源。事实我对我对郭飞雄本人并不非常了解,而我对他的一些思想观点也不赞成。然而这些因素不构成这一提名的任何障碍,而后者也许恰恰构成支持他的理性理由。最后请你们同时考虑2008年诸种情势,在这种情况下,提醒世界在鸟巢里面记住铁笼里面的郭飞雄是符合文明福旨的。也请你个人考虑张青信仰状况对我们的祝福,在某种意义上,两年多来,我们都亏欠着广州那位慕道朋友一份人情。
2008年0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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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访民郑大靖遭截访后被私自关押并殴打
时间:2008-01-04 04:00:30 | 作者:心语 | 来源:RFA
湖北郧西县访民郑大靖被湖北当局由北京截访之后,一直被私自关押并被殴打,近日当局还加大了打压的力度。有正在北京上访的外地访民反映,当地的截访人员公然到了国家信访局截访。 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湖北郧西县访民郑大靖自去年九月从北京被湖北当局派出的人员截访回湖北后,一直被关押在公安私设的黑监狱里,并不断受到折磨及虐待。郑大靖的妻子曹祥珍星期四告诉本台记者,他们的亲戚才刚去探望过郑大靖,发现当局仍然没有停止对郑大靖的殴打,反而更变本加厉折磨他:"我们的亲戚昨天还去看望郑大靖,然后他们告诉我的,说郑大靖快被整死了,最近县委书记不给他饭吃了,说要活活地整死他,而我们亲戚会见他只有两分钟的时间就不让他会见了。"
记者:他们现在还没有将郑大靖判刑吗?
曹祥珍:因为你们的呼吁,现在他们还不敢。就是一直把他关在烟草站里的牢房,他的头发长到都围起脖子了,也不让他剪。
本台记者多次致电郧西县政法委书记汪传文及县委书记罗富昌,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熟悉中国法律的香港中文大学中国法制研究计划研究员王友金向本台表示,当局私自关押郑大靖的行为是非法的:"这当然是不合理的,因为将一个人拘留要有拘留证,要有正式的措施。要关也要有名义,因为上访不是罪名,不能因此将人扣留起来,这是完全违反宪法的行为。"
虽然上访是人民的权利,但有正在北京上访的外地访民反映,他们原本要去国家信访局递交材料,结果却在里面发现当地的截访人员,一位黑龙江访民刘佳美告诉本台记者:"现在国家信访局都已经买通了地方的截访人员,不让上访,我们都排队十多天了,他们都没办事。"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负责人黄琦认为,地方截访人员在中国国家信访局窗口内截访严重侵犯了访民们的基本人权和依法上访的权力:"因为上访制度的存在原是为了疏通民意,让那些无路可走的人最终能剩下一条路,一旦地方官员进入国家信访局的话,就会让老百姓彻底失望。当地方的截访官员们,都已经到那里面共同对付访民的时候,那些访民对这国家还会抱多少希望?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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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陆委会宣示秉持人权原则处理吴亚林申请庇护案
时间:2008-01-03 22:02:46 | 作者:天网台北义工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台北义工一月三日消息)四川巴中市民吴亚林先生,透过观光团抵达台湾,寻求政治避难一桉【中国政治受难者吴亚林正在飞往台北途中】,在一月二号签证期满前夕,获准签证延期七日之后,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一月三日邀请台湾人权促进会等关注吴亚林桉的人权组织及各界人士交换意见。会中,陆委会主任委员陈明通先生表示,一定会秉持人权的原则处理此桉。鑑于吴先生过去曾在中国坐过九年的冤狱,陈主委表示,他不会忍心让吴先生到台湾之后,把他送进有「看守所」性质的收容中心。
这场会议由陈明通主委召集,两位副主委也到场。邀请的对象是近日曾经协助吴亚林先生一桉的人权组织及各界人士。台权会前会长黄文雄先生在会上表示,今年是奥运年,各国都关注中国的人权状况。在此时,台湾政府的表现如何,也是各国观察的重要参照。他表示,依据各国政府处理类似桉件的原则,必须给申请人足够的时间,去证明他提出的申请的真实性。因此,陆委会在吴先生入台签证期满之前,给予延期是符合人权原则的作法。
陈明通主委表示,虽然行政院拟订的难民法,目前还没有在立法院审议通过,但他一定会秉持人权的原则处理此桉。他知道吴先生过去曾在中国坐过九年的冤狱,表示不会让吴先生到台湾之后,再进去有「看守所」性质的靖庐收容中心。但他认为,吴先生在中国受遭遇的情况是否符合政治庇护的要件,仍须透过对事实的审查。在签证延期的这一段期间,他希望吴先生及愿意提供帮助的人权团体,提供申请政治庇护时具有说服力的证据,或者提供协助他安全到达第三国的途径。
陈主委并宣示,他会极力促成已经在立法院排队的「难民法」草桉,在二月一日开议以后,在下一会期通过立法程序。与会的法界人士认为,难民法的规定具有可操性,但是立法时程是否能够顺利完成,要看朝野政党是否具有共识,并没有把握。因此建议在完成立法之前,拟定暂行条例,并依之成立委员会,审议往后类似的桉例。陈主委表示,会将意见列入纪录,作进一步的研究。
义务协助吴亚林先生的人权律师童文薰女士表示,在吴亚林先生签证延期的这一段时间,会照料吴先生在台湾的生活,并尽其所能的提供吴先生申请政治庇护或前往第三国的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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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元升工人维权获3000万 170职员继续罢工
时间:2008-01-03 18:05:15 | 作者:黄琦 | 来源:六四天网
(天网深圳迅2008-1-3)1月3日下午17时,深圳元升公司罢工维权代表致电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老板将补发我厂工人3000万加班费,今天,170职员还在继续罢工。
据阿玲介绍:今天上午8时,170多名遭免职的职员堵住公司大门,要求公司老板补发加班费和年资,致使该厂数千工人无法进厂上班,开工时间延误1个多小时。
自去年12月13日以来,六四天网持续报道了【深圳元升公司二千员工罢工警察联防干预】、【香港上市公司解雇300元升员工遭专家质疑】等工人维权行动,自由亚洲电台等多家境外媒体也做了持续关注。
今天下午17时50分,一职员称:老板已经决定在1月2日和2月4日分两次补发全厂工人加班费,总计将补发工人工资3千万。而目前被解雇的170余名职员仍然持续抗争。阿玲告诉我们:按照新的《劳动合同法》她在工厂工作9年,仅前两年就应发加班费6千元,此外,辞退我也将补发年资9千元。
据悉,经各界关注,劳动部门已经站在工人和职员一边,今天早上170余职员堵厂门以后,深圳光明新区劳动站已经找到老板的林春葵(kui)要求尽快支付加班费和年资。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赞赏深圳光明新区劳动站依法保护工人权益的举动,我们同时认为:香港上市的元升公司工人此次维权成功,将进一步鼓励深圳乃至全国劳动者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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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一镇政府草菅人命打死农民
时间:2008-01-03 17:50:58 | 作者:李兵凯 | 来源:六四天网
2003年12月1日.束城镇政府干部利用职权将李春普非法拘禁于镇政府办公楼内将殴打致李春普死亡在镇政府办公楼内.
经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民检擦院作出鉴定为;外力致李春普死亡 李春普死亡一案至今没有立案.尸体至今还在太平间存放.请求好心领导们为含冤死去的李春普讨回公道.为民伸冤!
控告信
具状人:刘宽义,女,48岁,河间市束城镇李南寨村村民。
状告:河间市束城镇干部利用职权将我丈夫李春普非法拘禁于镇政府办公楼内,并殴打导致我丈夫李春普死亡。
2001年李春普的弟弟外出,将其土地交由姐姐耕种,未按时交纳农业税,而李春普的弟弟外出,将其土地交由姐姐耕种,未按时交纳农业税,而李春普不欠农业税。乡政府干部王立根等人却闯入李春普家,将李春普家的彩电抢走,之后一年多时间,李春普多次向镇政府要电视机,而王立根等人却一直蛮不讲理,拒不归还。
2003年12月1日,李南寨村村干部对李春普说:"你拿钱请镇政府干部们喝顿酒,我们给说说,把电视机要回来。"当日上午8:30分左右,李春普带上几百元钱坐本村村干部的摩托车与村支书、村长、副支书去束城镇政府要电视。到镇政府一段时间以后,三名村干部径行骑摩托车回村,李春普仍被留在镇政府楼内(具体原委待查),中午12点左右,我家人接到消息,李春普被送到镇卫生院,待我家人赶到,李春普已口吐白沫、脑出血,生命垂危,上衣、半口假牙不见。当日中午转到河间医院,下午我家人要求转到大医院抢救,镇政府人员阻挠转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打电话给沧州市中心医院叫的救护车,当晚把人转到沧州市中心医院,12月2日晚8点多,李春普死亡。后经沧州市公安局法医鉴定,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出病理报告):李春普头部、身上多处损伤,包括:脑干浅层挫伤灶伴胶质细胞增生、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出血,右眼角、舌根部、左颈部、胸部、手指多处软组织损伤,胸骨骨折,胸左侧四根肋骨,右侧两根肋骨骨折。李春普显生前被人殴打,法医鉴定死因:李春普心脑血管病变基础上脑干出血死亡,不排除外力作用为诱发因素。我们认为,乡干部非法扣押李春普,对他进行毒打,正是造成他死亡的原因。
李春普是被迫害死的。而束城乡机关在案发的第二天(12月2日)上午就召开大会,全体人员保守秘密,统一口径。主要责任者镇政府干部王立根编造谎言,掩盖罪行,说三名村干部到他办公室谈李春普要电视机的事,他同意给,村干部说带不回去,村干部出门没见到李春普就走了,后来李春普被路过的高俊娣发现,在王立根对门屋内倒地呻吟,将其送到镇卫生院,这期间没有人打李春普也没有人跟李春普说过一句话。(以上是我们家属到镇政府问询时,多人在场听到的)这显然是一派谎言,没人打,李头上、身上的伤是怎么来的?李春普满怀希望地去要电视机,怎么会无缘无故地倒在一间开着门却无人的办公室内,发生脑出血死亡呢?村干部是带李春普去要电视机的,怎么会说出带不走电视机的话来,怎么会没见到李春普就把他一个人扔下,骑摩托车回到五里以外的本村呢?难道一个路过的人发现得了,这么多大活人就找不到在对门屋里的李春普吗?他讲的于情于理于事实都不符,显然是掩盖事实的谎言。李春普是在知道电视机要不回(村干部讲主管副镇长不在,请不成客,不给电视)后,与镇政府的人据理力争,被非法扣押在镇政府楼内,并施以毒打导致死亡的。
王立根等镇政府干部贱踏人权,草菅人命。我丈夫李春普死的太冤!太屈!现在撇下我和三个未成年的孩子,李春普的遗体现在太平间内停放二年有余,冤屈得不得昭雪。致使李春普死亡的凶手得不到严惩,天理难容!我请求领导们,为含冤死去的李春普讨回公道,为民申冤,严惩凶手!
李春普死后,我们先后到县、市各政法部门投诉,却至今没有得到公正的处理。河间市政法委、检察院、公安局组成所谓的专案组调查此案,河间公安局、政法委在2004年5月相继作出不立案通知书和河间市政法委关于束城李南寨李春普死亡一案的结案报告(都是在2004年8月才给我家人看到),其内容和结论严重失实,违背公理,漏洞百出,依据的只是束城镇、村干部串通一气的谎言。
一、 李春普身上有多处外伤,而且有硬脑膜下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属于典型外力造成伤)。报告中对李春普这么多伤是怎么来的没有做任何说明,居然讲查清了事实,居然讲李春普的死和其所调查的镇村干部无关,怎么可信?它根据的无非是镇村干丧心病狂的谎话。
二、 报告中说什么镇政府王立根等人到我家扣电视是"协助执行扣押电视机",这纯属无中生有,镇政府扣押电视机的时候,李春普母亲在场,他们是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突然前来抢走我家的电视机的。怎么过了这么长时间又冒出个"协助执行"来呢?
三、 报告中说什么,当时村干部与王立根谈要电视机时,王转达李自彬(副镇长)话说:答应给电视机,但得等一段时间,这纯粹是谎言。我们家属在出事第二天,问王立根时,王当时编瞎话:"我们答应给电视机,但他们说带不走。"我们亲属问:"你肯定他们说带不走电视机吗?"王说:"我肯定,他们就是这样说的。"而在问村干部时,村干部却道出了实情:当时王立根等人就是没有答应给电视机。
四、 报告中说"从当天上午十点到中午,王立根与三名村干部一直没有见到李春普,最后王立根目送三名村干部骑摩托车离去,三名村干部以为李春普回家了。"这可能吗?三个村干部不会都精神有问题吧?李春普要了一年多电视机没要回来,这回是三个村干部一同带着去"请客"(村干部亲口讲的)要电视机的,怎么会不声不响地自己回家呢?再说,李春普是被村干部从五里以外的本村骑摩托车带过来的,要回家也得坐村干部的摩托车回去呀。(另外李春普的外衣是怎么脱去的,里面的钱是怎么没的,假牙是怎么掉的,他们也是无法自圆其说。)
镇、村干部为什么编造这一连串的谎言呢?其目的无非有两个,其一,隔断非法扣押电视机这件事与李春普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其二,伪造三个村干部不在现场的证据,掩盖事实真相。其实他们早就有预谋的串通了,还找了高俊娣等人作伪证。事发的第二天一上班,束城镇领导就召集全体人员,包括三个村干部,以会议的形式统一口径,大搞串供,订立攻守同盟。
另外,河间市、镇政府党委的人还假意提出与我们调解(其实并无半点认错和赔偿我家人遭到损害的意思),推诿扯皮,试图掩盖责任。真实意思正像河间市某副市长对我们说的"打个困难补助申请来,看到你们孤儿寡母的,给你们五万块钱,别胡闹了。"束城镇副书记赵玉增、书记张振全也先后说过:"我们跟你们调解,你们首先必须承认镇政府没有人打李春普,而且没有人和李春普说过一句话。"这些也正说明了做贼心虚。
河间市公安局不立案通知书说"经调查没有犯罪事实",实际上不是没有犯罪事实,而是没有严查犯罪事实!
我们家人强烈要求严惩罪犯!我们相信共产党会给我们申张正义,主持公道。谎言终究是谎言,纸里包不住火,总会有真相大白的那一天。我们肯请领导决定组成新的专案组,调查此案,这个案子关系到束城一干败类的利益,而他们又在河间有根深蒂固的关系网,这个案子不应该由河间来查。最后,再次肯请领导体恤我们全家人的冤屈和痛苦,为我们作主,为无辜死去的李春普申冤!
具状人:李兵凯
沧 州 市 人 民 检 察 院
检 验 鉴 定 文 书
(2004)沧检技鉴法字第(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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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学鉴定书
委托单位:河间市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时间:二00四年三月十一日
送检人:付亚非
送检材料:河北省沧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2003)沧公的检(尸检)字第97号
鉴定要求:死因鉴定
一、 简要案情:河间市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材料记载,死者,李春普,男,46岁,河间市束城镇李南寨村村民。2001年李春普的两个弟弟外出,其承包土地由妹妹耕种,因未按规定缴纳农业税,乡政府将死者家的彩电扣押。2003年12月1日死者同三名村干部去乡政府索要电视,当日中午12点左右乡干部发现李春普躺在一乡干部宿舍内,口吐白沫,不省人事,先后到过束城镇卫生院、河间市东环医院、河间市人民医院、沧州市中心医院救治,于2003年12月2日晚8时20分死亡。
二、 有关材料摘抄:
沧州市中心医院有关病历摘抄:主因呼之不应12小时入院。查体:T41℃,Bp70/40mmHg,深昏迷状态,查体不合作,曈孔左>右4.5:4mm,对光反映消失,四肢无自主活动,双侧巴氏征(+)。门诊资料:头颅CT示脑干血肿,2003年12月2日20:20分左右血压无法测到,心率降至78/分,偶发室早,立即应用多巴胺20mg静推,加快多巴胺滴数,心率在短暂升高后迅速消失,立即行心肺复苏术,并应用肾上腺素及阿托品抢救,抢救十余分钟后恢复精大室颤,立即静推利多卡因提高室颤阈值,非同步直流电除颤,心跳未恢复,共抢救22分钟,家属放弃抢救,患者临床死亡。最后诊断:脑干出血。
据沧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2003)沧公物检(尸检)字第97号记载:尸表检验:男性尸体,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长167厘米。花白发,长5厘米;两侧眼睑闭合,角膜重度浑浊,曈孔等大正圆,直径0.5厘米;耳、鼻、口腔无异物;牙齿陈旧性缺如,舌位于齿弓后,胸廓对称,未触及肋骨骨折。腹部瑐。肛门、外阴无异常。四肢长骨无骨折。尸斑分布于尸体背侧面,指压不褪色。尸僵已缓角。损伤检验:1.右眼球结膜鼻侧有一0.6×0.2厘米结膜下出血。 2.左侧舌根下有一0.5×0.2厘米粘膜下出血。3.左颈部锁骨中线向上1.0厘米处有一0.5×0.1厘米及一0.2×0.1厘米表皮剥脱。4.左胸部有一1×0.3厘米及一6×0.6厘米皮下出血。5.左手中指远节背侧有一0.2×0.1厘米皮下出血。6.背臀上缘有一1×0.6厘米表皮剥脱,生活反应不明显。解剖检验:切开头皮可见,头皮下无出血,颞肌无出血,颅底无骨折,脑桥内有一2.5×2.5×2厘米血凝块,小脑扁桃体疝形成。切开颈、胸、腹可见:颈部皮下,肌肉无出血,胸骨于第4、5肋间处骨折,周围有一5×2厘米肌肉出血,心脏正常大小,两侧肺叶背面散在出血斑,腹腔脏器未见明显损伤出血。阴囊皮下无出血。切开项部、背部及臀部皮肤,皮下、肌肉无出血。提取脑、心、肺、胰、肾、脾、颈髓及背部皮肤以做病理检验。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病理科检验报告:1、两侧大脑半球蛛网膜下腔出血,两侧豆状核及丘脑出血,右豆壮核陈旧性梗塞,两侧基底小动脉硬化,脑桥大块性出血;2、冠心病;3、两肺下叶支气管肺炎;4、肾小动脉硬化及浑浊;5、肝、胰、脾、颈髓及背部皮肤未见明显病变及异常。死亡原因:脑干出血。
三、 检验:
2004年3月11日,我们邀请了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医科大学的法医学专家,在河间市听取了案件调查汇报、首次尸检情况及病理检验结果,下午4时30分在沧州市中心医院太平间对李春普的尸体、大体标本及病理切片进行了检验。冷冻成年男性尸体,发育正常,营养中等,尸长167厘米。左侧球睑结膜苍白无出血点,右侧睑结膜苍白无出血点,右球结膜内眦部有直径为0.2厘米的出血斑。双角膜高度浑浊,曈孔不能透视;耳、鼻、口腔无异物;牙齿队右下第7颗外其它全部缺如。舌系带左侧根部有0.3×0.3厘米的粘膜出血。按原解剖部位打开头皮,头皮、头皮皮革样化严重,颜色暗黑,已无法观察有无表皮剥脱及皮下出血。颞肌无出血。颅骨无骨折,脑组织已被提取。右肩峰前侧有四处桔黄色皮肤变色区分别为1×0.5、1×1、1.5×1.5、4×3.5厘米。两侧胸部围绕双侧乳头有多处抢救时形成的皮肤变色区。右肘内侧见一注射针眼。原解剖部位切开颈、胸、腹,颈部皮下、肌肉无出血,胸骨于第5、6肋间处骨折,断端肌肉少量出血。左侧4、5、6、7肋骨平锁骨中线处骨折,右侧5、6肋骨平锁中线处骨折以上肋骨骨折断端无出血、相对应处皮肤、皮下及肋间无出血。胸、腹腔脏器已取走。肛门、外阴无异常。
病理组织学检验:2004年4月14日携带有关案件材料赶赴北京聘请最高人民检察院及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的有关法医学专家共同会诊:脑干浅层呈片状、灶状出血,未见脑组织破碎,脑实质多个血管高度扩张淤血、出血;部分视野见陈旧性脑梗塞灶,脑干浅层个别视野可见显微挫伤灶,伴胶质细胞增生;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出血;管状动脉粥样硬化3级伴斑块内出血,心肌间质小血管扩张淤血;肝小叶结构清晰,肝窦淤血,有处肝组织显微性出血,未见炎细胞浸泡;肺组织实变,肺泡壁毛细血管高度扩张淤血、出血、水肿,有的肺泡腔布满白细胞,以中性料细胞、淋巴细胞和单核细胞为多见。肾脏皮、髓质问质小血管明显扩张淤血;脾被膜和脾小梁结构清晰,脾部分中央小动脉明显硬化。
阅2003年12月1日13:42:48河间市东环医院李春普CT片示:脑干大面积出血。
四、分析说明:
1、 李春普系脑干出血死亡。
2、 结合两次尸检结果,右球结膜内眦部、舌带左侧根部、左颈部锁骨中线向上1.0厘米、左胸部、左手中指等数处软组织损伤,程度轻微,均系非致使伤。
3、死者李春普左侧第4、5、6、7肋骨骨折,右侧5、6肋骨骨折,相对应处皮肤、皮下、肋间肌及骨折断端无出血;胸骨于第5、6肋间处骨折,断端肌肉少量出血。根据骨折形态、特征及生活反应结合临床抢救过程,分析抢救时胸外按摩可以形成。
4、尸检及病理组织学检验见两侧基底小动脉硬化,部分视野见陈旧性脑梗塞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3级伴斑块内出血,脾部分中央小动脉明显硬化,说明死者生前存在心、脑血管病变的基础;脑干腹侧面见较大面积出血伴蛛网膜下出血及硬膜下出血,但尸检未发现头、颈部软组织有明显挫伤及出血,颞肌无出血,颅骨无骨折,分析以上脑干出血为病理性出血。
5、病理检见脑干浅层个别视野可见显微挫伤灶,伴胶质细胞增生,蛛网膜下腔出血、硬膜下出血,据此不排除外力作用为其诱发因素。
五、 结论:
李春普符合在心、脑血管病变的基础上脑干出血死亡,不排除外力作用为其诱发因素。
鉴定人: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主检 法 医师:王树桓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副主任法医师:王金国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法 医 师 :韩业兴
河北医科大学 教 授 :谷振勇
最高人民检察院 副主任法医师:周伟
最高人民检察院 副主任法医师:汪宏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主任法医 师 :闵建雄
二00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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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宜兴千名村民联名抗议非法征地
时间:2008-01-03 15:27:12 | 作者:陆芳、李明 | 来源:新唐人
江苏省宜兴市官林镇政府强征滨湖村近2,000亩土地开发牟利。当地千名村民近日发起联名抗议,要求取得合理补偿,该镇政府还在12月27号派人强行挖掉都山村农民史云其的15亩桃园。下面请看本台记者发来的报道。
记者:当地村民曾志扬说,现在有千名村民联名签字抗议政府非法征地,他呼吁各界支持他们的维权活动。
曾志扬说:"有1,000来个,就1,000左右吧,1,000左右村民联名签字,就是要呼吁各界人士关注我们被征地的情况。"
滨湖村张秀凤表示,政府没有合理补偿就非法征地、强拆他们的房子。
张女士说:"我们官林镇近年来非法拆迁、非法征地,盖别墅、盖楼堂馆所、盖度假村,没有合法手续,又不给我们合理的补偿。我们滨湖村广大民众将近有2,000亩土地都是这样没有合法手续强征的。"
官林镇都山村农民史云其说,当地政府为强征他的桃园土地,2007年12月27号派人强行将桃树全部挖掉。史云其还表示他们村被强徵3000亩地,不给合理补偿,许多农民的生活就要陷入困境。
史云其说:"我的桃园有15亩地,上午8点钟左右他们偷偷的到我田裡来挖的,半个小时两台挖土机挖掉了,全部挖掉了,一棵没剩,根本就是没有人权了。"
据'六四天网'报导,自2002年以来,官林镇政府在没有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强征滨湖村近2,000亩土地搞房地产开发牟利。
新唐人记者陆芳 李明採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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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放出我们关押在精神病院的母亲
时间:2008-01-03 10:20:06 | 作者:王春贞子女 | 来源:六四天网
我母亲是个多病瘫痪的残疾人,没有犯任何法,没有精神病,不吸毒,为什么先关进精神病院,后又转到武汉市公安局戒毒所汉阳分所,又转武汉市第五医院附属第一医院。07年4月16日又转武汉市公安局精神病医院,遭拒收,又退汉阳当精神病关押,现已非法拘禁快9个月了,为什么还不放回我们多病瘫痪的母亲?
我家的财产被谁抢去了?
为什么说抓我父亲定他有精神病?为什么抓到后要送精神病院关押?
我是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自力新村44号的公民,我家91年征得4.08亩土地办综合利用"三废"、使资源完全再生、消除污染和照顾社会残疾人就业的工厂,所有费用当时都已交清,因为当地村民的种种原因,张乡长的叔叔拆我厂房,封堵我厂门窗,霸占我厂土地建房和院子,并阻挠我厂建围墙。事到今日,土地还没有交付我们使用,导致我厂设备无处存放,后经上报有关部门同意,在自立路南建了五佰多平方米仓库。96年11月20日汉阳区政府以拆除"违章"为由,把我厂设备及所有的东西都拖走和破坏光,不仅损失1000多万元,并污染了环境,就是拆违也不应该抢走和破坏我们合法的财产啊!那些设备可是我们姊妹没有上学而用血汗换来的。我母亲就是因为到北京上访,回家后即被抓。区里说放人要市里批准,但市里说区里抓人不对,他们管不了。省里说等待,我们等待了9个月,然道一直要等到我妈妈因病关死在里面吗?
还我家的财产!放我母亲回家!!为我父母平反昭雪!!!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自力新村44号王春贞的七个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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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亚林获台湾政府延长居留七天
时间:2008-01-03 00:21:48 | 作者:唐梅 | 来源:希望之声
1月2日,因为传递《九评共产党》而遭到通缉的中国异议人士吴亚林,在律师童文薰的协助下向台湾移民署正式递交延期加签申请书。童文薰表示,台湾行政院大陆委员会已经和移民署疏通,使递交能顺利进行,吴亚林可望在台多留7天。
童文薰向本台记者说明目前最新进展的情况。
(录音):陆委会非常帮忙,帮忙去疏通、沟通和移民署沟通,就是让我们递件申请延长加签,延长加签的申请书上没有写我们希望延长加签的申请时间。但是陆委会有说过他是拿观光签证进来的,那加签一般就是七天的时间。
童文薰表示,七天内要努力寻找他真的是符合政治庇护要件的证据,给陆委会和相关的部会审核。七天内要找出证据是关键。原来陆委会没有审核到他被通缉的这个部份,现在必须两边都要努力,努力把证据找出来。
(录音):这个部份当然就是要按事实的部份来论了,所以有多少事实说多少话,如果他是符合台湾政治庇护要件的话,台湾政府会留他。
童文薰解释,吴亚林从第一天落地就谈到他被通缉的原因主要有三个部份。
(录音):一个是传九评,传九评的部份启动了中共对他迫害的主要原因,后来又捏了理由说他和六四天网连络,六四天网和国外的反华势力全部结合在一起,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六四天网应该被封网,黄琦应该被抓,可是并没有,所以和六四天网的连系显然不是重要的。再来说他上访妨碍秩序,那妨碍秩序本身与颠覆政权最也是不相当的,所以显然这个都不是理由,真正的理由就是传九评,这就是我们的评估。
据了解,台湾没有政治庇护的法令,可是一直有一个机制在运作,也有一个标准,所以事实上是有留人的先例在前面。
目前陆委会仍在研议这个案子当中。
于27日晚间抵台的吴亚林,成为中国第一个因为传递《九评共产党》而遭到通缉的维权异议人士,他于28日在台湾人权团体的庇护下致电其朋友询问情况,朋友告知中共当局已写出通缉令,一旦他回去将面临劳教三年的政治迫害。吴亚林于1月1日召开记者会向媒体见证退党潮,并表示全中国超过半数以上的人都看过九评一书。
以上新闻是由希望之声记者唐梅采访报导
图片附注:吴亚林手持退党证书(摄影:王仁骏/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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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赣榆县励庄镇谭湖村选举出现舞弊
时间:2008-01-03 00:16:52 | 作者:心语 | 来源:RFA
江苏省赣榆县励庄镇谭湖村当局近日举行了村民主任及村委员的选举,但许多村民反映选举有许多不公正及舞弊之处。有参选的候选人受到当局一再恐吓与威胁,有选民不知道投票的日期,还有村民原想用摄像机拍下当局违法的过程,却遭殴打致住院。以下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江苏省赣榆县励庄镇谭湖村村民反映当地选举出现许多舞弊之处。据六四天网星期二的报导,12月31日星期一,赣榆县励庄镇谭湖村当局举行了村民主任及村委员的选举,但有许多村民根本不知道当天有选举,一位由外地赶回来投票的选民唐先生星期三告诉本台记者:"我是接到家里的通知说12月28号有选举,然后前一天赶到家里,但第二天等到下午也没接到通知,村民说可能当天不选了,但又不知道改到哪一天,因为我们没接到通知,后来其它邻村贴出公告说改到31号选,但我们村没有贴出公告。"
不只选民反映选举有许多舞弊之处,连参加选举的候选人也受到当局的一再恐吓与威胁。一位参选村民主任的候选人韦有良向记者表示,他在参选过程中受到不少压力:"他们施给我的压力可大了!他们原想动用黑社会但不敢,后来他们威胁我说如果我要参选,我就叫你怎样怎样,叫你家破人亡等等。后来我带领了一百多村民和他们面谈,他们才没有这样做。"
本台记者于是致电当地村委会查询,
记者:我想问有许多村民反映12月31日刚过去的选举,有许多舞弊的行为,是吗?
接听人员:我们本来是28号选的,但后来开会因此延到31号,村民们都知道的。
虽然当局一再宣称选举绝对在公平及合法的情况下进行,然而,当地一位村民石福奎在选举投票日当天,原本想用摄像机拍下当局违法的过程,却遭殴打致住院。石福奎表示:"我想用照像机照照有个证据吧!没想到我走到他们跟前,他们抓着我就打,把我打倒在地,抢完我相机之后就跑。"
湖北省前地方人大代表姚立法对此表示:"现在中共的这些地方组织可以说是公然地回避法律,采取一切手段来达到他们当选的目的。农民在目前的情况下没地方讲理,没地方喊冤。现在中国没有选举,所谓的选举完全是一场游戏。"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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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上访遭劳教 弟弟再访遭群暴
时间:2008-01-02 22:37:01 | 作者:温霞 | 来源:六四天网
(黑龙江消息2008-01-02)1月2日晚上21时,黑龙江佳木斯市桦南县曙光农场十二队韩已怀电告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去年12月7日下午我在国家信访局门口被当地截访人员和信访局保安殴打、关押并被诬陷成逃犯。
据韩已怀介绍,因其姐姐韩福英离婚后,见不到自己的孩子而在当地迟迟得不到解决,迫不得已到北京上访。去年7月30日被当地截访回去后,给予劳教1年6个月,对此韩已怀不服,于去年12月到北京上访 。
去年12月7日下午3时,韩已怀在国家信访局门前被当地截访人员,截访并遭到截访人员的殴打,而在此执勤的国家信访局保安不仅不制止反而帮助截访人员殴打韩已怀,还协助截访人员将其关押在一小屋长达1小时,至4时30分才将其释放。
期间,一上访的老太见状,便高声吼道:"我们上访的也有人权!"而关押韩已怀的的人回答说:"他是逃犯!"
最后,韩已怀还告诉我们,虽然国家信访局保安,于12月10日,通知他去拿他被扣的身份证和上访材料,但他不敢去,怕去了以后,被抓去劳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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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城市委书记曾玉平辱骂访民王德兰
时间:2008-01-02 21:12:28 | 作者:王德兰 | 来源:六四天网
2007年12月10日宜城市贪官强拆民宅拘押房主导致民女家破人亡民女维权坚难上访又被带铐关押并遭市委书记泼口大骂:我日你妈
尊敬的领导:
您好:
申诉人:王德兰,女,现年43岁,汉族,农民,系湖北省宜城市鄢城办事处腊树村九组村民。
被申诉人:中共宜城市委书记曾玉平。
1999年宜城市为修建振兴路延伸工程,将我家房子强行拆除。房屋使用面积共300?,正房三间、厢房四间、树36棵、厕所、猪圈两间、鸡舍、压水井、围墙、楼梯、门楼等设施,共赔偿4887.48元(连成本都不够)因补偿与实际情况相差太远,而且涉及到82户利益,因此本人曾到鄢城办事处,市政府、市委等单位多次上访无果。
1、现就鄢城办事出有因处组织权威、专业的评估组调查、复核的评估结果提出以下几点核心质疑。我家房屋使用面积总计为300?,分为砖混、砖木、简易结构三类,成色公为乙、丙二种。
疑点:
(1)砖混、砖木、简易结构这三类应各是多少钱一平方米?
(2)猪圈、树、围墙有和房屋面积一起计算赔偿款吗?
(3)猪圈、树、围墙、厕所、鸡舍、压水井、楼梯、门楼等不应该赔偿吗?现在让我们来看一看评估"专家"们给出的砖混、砖木、简易结构的三类价格吧。我们经过计算:(1)砖混每平方米不到40元;(2)砖木结构加二个猪圈在内每平方米仅20多元;(3)简易结构加树在内每平方米近7元钱。如此连价成本都不够,赫人听闻的、黑心的、掠夺式的赔偿,怎么不使我们伤心欲绝,恨之入骨呢?创建和谐社会,政府要首先带头不做损害百姓的利益的事,不做损害共产党、损害政府形象的事,不做让百姓骂娘的事,不要忘了共产党的宗旨、责任。为此我们强烈要求政府按照当时国家和物价部门出台的价格(其中还有过渡费、安置费)给予合理赔偿。
2、由于拆迁补偿太低,并采取野蛮、暴力强行拆迁的行为,逼迫王德兰无耐地走上维权上访路,宜城市委个别贪官无视法律,又无理非法关押我15天。我从2004年开始了漫长的上访路,在上省、北京的上访期间,我遭到了接访人员的殴打、辱骂、威吓、戴手铐等野蛮手段。宜城市信访局长鲁发富威吓我说:"王德兰,你的命运就在我手中,我想关你就关你,抓你三年劳教,不信就兑你的现!"一个信访局长猖狂,无法无天到如此程度,可见宜城市黑暗到什么样了!在三年上访中,宜城市公安局曾三次把我关在看守所达一个月之久。
更为气愤的是2007年6月25日下午2时许,我找市委书记曾玉平给我解决问题,在市政府门前,有众多的官员和上访者,这个黔驴技穷的流氓、恶棍竟然对我破口大骂:"王德兰,我日你妈,你到处上访"。一个上访多年无果,耗尽钱财,被冷落的弱女子是多么痛苦和悲伤啊!居然得不到一点同情、慰藉,还在我的伤口上再捅一刀,怎么不令人发指!上访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难道曾玉平的道德、人性、良知、同情心一点都没有?是个冷血动物吗?对老百姓如此的麻木不仁,冷酷无情?这样的人也佩当共产党的干部?曾玉平对我的辱骂,污辱了我的人格,侵犯了我的人权,我要求他给我公开道歉,并请求上级领导追究他的侵权行为。
3、毛泽东同志曾明确提出:"必须重视人民的通信,要给人民来信以恰当处理,满足群众的正当要求,要把这件事情看成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加强和人民联系的一种方法,不要采取掉以轻心、置之不理的官僚主义态度。"邓小平同志则一针见血地指桑骂槐:"现在发生的许多问题,有许多群众上访,往往是由于我们的工作跟不上,没有做好工作引起的。"他进一步强调"要注意听取群众的呼声,同群众商量为本。"他还在一封群众联名上访信上批示了"尊重民意"四个大字。现在众多的、长期的、频繁的上访者,他们耗尽了钱财、精力,丧失了尊严,受尽侮辱、折磨,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这难道不是政府的悲哀?社会悲哀?政府的责任是什么呢?是宜城市贪官在逼迫我们上访,也是我们无耐的选择。
从2004年开始,我不断到宜城市、襄樊市、武汉市、北京市上访,遭到村办事处等领导的打击报复、威吓,使我家遭到一连串致命打击,家庭濒临毁灭。婆公不明不白死亡,水井器具被盗,几千斤柴草被烧,菜园菜被偷,儿子考市二中通知被无故扣押,丈夫干活工资拿不到,大女儿在校不断遭到无理体罚,小学五年级辍学回家,14岁进棉织厂当了童工......。我因第一次被强行关进看守所,心里极端不满,曾4天不吃不喝,以死抗争,因此得了胃病,脑血管、内分泌挫调等病,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从看守所出来后,村干部派人在我家门前监视达二个月之久,不让我出门,就连上医院看病时被村支书李茂安、治保主任胡发成等四人还跟踪到医院,胡发成曾二次到我家查看我在家不在家。人身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力,可是在我家门前监视我居住达二个月之久,这个监视权是谁给他们的?我犯了什么法?该不该监视我居住?我的人身自由权是被谁剥夺了?因此,我强烈请求上级领导责令村支书李茂安、治保主任胡发成给我公开赔礼道歉,还我一个公道,以正视听。
4、综上所述,五年上访所受的打击,迫害给我家造成的恶果,特请求以下赔偿:
(1)五年上访的通讯费、交通费、医疗费、住宿费、生活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名誉费等。
(2)我先后三次被关进宜城市公安局看守所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3)2004年因征地(本组)引发矛盾,将我关在看守所,导致婆弱不明不白死亡,公爹因气病住院死亡,要求赔偿治疗费、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等。
(4)2006年5月份,我到北京上访,宜城市公安局派人接我,当场用手铐将我铐住,上访是法律赋予每个人民的权力,何罪之有?直到河南省原阳地区我要方便时才把手铐取掉,长达8个小时。在途中,公安人员将我多次打伤(有医院法医鉴定)鉴定费、医疗费等,要求赔偿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5)要求赔偿因房屋拆迁征地带来的一切损失并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最后我呼吁各级领导不要以权压法,以权代法,权大于法,保证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倾听百姓呼声,如清朝大清官郑板桥所言:"衙斋卧听箫竹,疑是人间疾苦声。"只有这样才能构建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以上请求领导给个公正及时解决。
申诉人:王德兰
联系电话:0710-#######
200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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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死一人伍万元
时间:2008-01-02 20:54:15 | 作者:周亚琴 | 来源:六四天网
本人周亚琴,性别女,丈夫王厚生、父亲周才金,原居住于常州市新北区三井乡塘岸二组。
我们村在2003年5月实施房屋拆迁, 拆迁方未提供拆迁许可证和拆迁通知书,且拆迁补偿费用过低(我家合法房屋340平方米,评估报告上(含装修)的补偿费是101354元,当时所在地的商品房出售价是3500元/平方米左右),所以当年没有与政府拆迁办协商拆迁补偿安置的事情。
但是此后,我家便遭受到了难以想象的打击报复,2004年3月14日我及家人四人被18名民工闯入我家将我们欧打致伤,2005年5月我婆婆因受此惊吓病死家中,2006年3月15日因官商构结房屋被法院强制执行拆除,法院至今不敢给我们查阅准予强制执行裁定、强制执行、和一、二审判决的卷宗。2006年7月27日赴京上访晚上21:30分左右在招待所被常州市政府强制抓回常州后被非法拘禁、刑事拘留!
我们的痛苦和悲愤简直是难以言表!
●当地公安机关的所作所为
因政府拆迁办在用地前, 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公示,未听取群众意见,群众们便到施工场地要求停止非法施工。于是有些政府干部怀恨在心,两次采用极其卑鄙、残酷的手段报复镇压村民。他们竟然指使社会上的不法份子闯入我家,对我家人公然行凶!
更令人发指的是,110警察居然在事发现场熟视无睹,眼睁睁地看着歹徒行凶,看着我家4人被打伤。110警察不抢救病人,反而保护罪犯脱离现场!事情的事实和经过如下:
2004.2.11日有施工队进入我村四、六小组的耕地上施工。因为当地政府没有按照相关规定公告公示,未听取群众意见, 群众便到施工场地要求停止非法施工。当地派出所民警,诱骗一些村民进入派出所并非法关押23小时,最后在其他村民的强烈谴责下才放人的。
2004.2.12日,地点是村委办公室,村委书记、派出所的仇卫平和很多村民都在场,我提出村民们在没有看到征用土地公告之前,我们不知道这里的土地是否是被依法征用,如果没有被依法征用,我们村民有权利保护我们的耕地不受侵犯,村委书记叫我们不要过问此事。村民们要求村委把征地补偿的费用落实完毕,但是遭到村委的拒绝。
2004.3.7日,有工程队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进入我们村一、二队的耕地上开工,村民们跟他们说:我们的补偿问题还没有落实,请他们以后再施工。但是他们不但不停工,反而一次又一次的挑衅想激怒我们。施工队的工头还特别交代民工:"你们千万不要先动手,一定要弄到他们先动手了,一切事情就好办了。"就这样他们每天都有目的地一直挑衅我们,有时挑衅一天要有五次左右。2004.3.11号上午,在民工的多次的挑衅下,村民与其发生口角。当天下午在一个民工故意的挑衅下,我父亲去拿他的铁铲,这个民工举起铁铲就劈人,被身边的村民看到将其抱住,所以当时没有发生事故,此时工头正坐在摩托车上看着。民工公然说:打死你们一人只要赔五万元钱!村民们听了后义奋填膺,要求工头把拿铁铲劈人的民工交出来处理,并且要求他写保证书,保证今后不打人,工头对此情况是不理不睬。气愤的村民拦住他的摩托车,要求他处理完问题后再走。晚上110警察来要摩托车,警号是052378,村民们将事情的来由讲给警察听并要求对施工队作出处理,但是110警察根本就不过问此事,把工头放走了。由于110警察不处理这件事情,所以施工队的气焰就开始嚣张起来,经常在村里转悠,准备选好目标,选择好要报复的人和地方。
2004.3.14上午,有三个工头骑着摩托车到了工地,与带班的民工交谈了一会儿就走了,过了有十分钟左右的时候,其中的二个工头骑着摩托车又一次到了工地,再次与带班的民工交谈了一会儿又走了,等二人走后与带班的民工就叫上五至六个人拿着铁铲离开工地。当时我们还以为他们是到别的工地上去干活,谁知他们竟然是私闯民宅并故意杀人去了!
他们竟然敢在大白天私闯民宅,行凶杀人。在我父亲家百般挑衅,几个人把我的弟弟周建锋一顿疯狂凶狠地殴打,最后被我的父母拉开,我弟媳手指被刀划破,当时我丈夫就跑回家打了110。因为他们不知道我们家还有一个小伙子在家里,所以他们第一次杀人没有成功。
后来第二批民工到我们家时,工头就喊:"赶快来,打死一人五万元钱!" 这句话他连喊了很多遍。
当时我还在工地上,有个村民跑来叫我快回家,他说民工拿着刀在我家杀人了。我立刻骑自行车赶回家,到我父母家门口时,杀人主犯民工工头就与我吵架,然后故意从我的车前经过, 碰撞在我的车上,开始打我,并叫其他民工再次行凶,我母亲看到后想阻拦他,他抓住我母亲就打,同时叫民工一起殴打我们,有几个人围着我弟弟暴打,(还有人拿着铁铲追着他劈时,被我的丈夫拉开的)。这些凶手们将我连人带车打翻在地,当时我的心脏特别难受,两眼一黑便倒在地爬不起来,听到凶手们讲;"你现在躺在地上不能动了。"后来听到有人说110巡警来了,过了一会儿,突然听到我父亲的惨叫声,我奋力挣扎着睁开眼睛,坐起来看到我父亲满脸是血的躺在地上惨叫不已!
而此时警号是052348的110警察就站在杀人主犯的摩托车旁边目睹着事态的发展一声不吭,任由凶手们行凶!
民工们见状,胆子更大了,打得更加凶狠,最终导致我们四人受伤。其中我父亲的右眼上方被砍两刀,六根肋骨被打断,腰椎骨折右肾挫伤(他是眼睛二级残疾);我弟弟多发性软组织损伤和肾挫伤。如果他当时能及时阻止的话,我父亲和弟弟伤势绝对不会这么严重的。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当群众的生命受到严重威胁时竟然袖手旁观,助长凶手的犯罪气焰,真是令人发指!
事发后,这名警察(姑且还当他是一名"人民警察")不抓捕凶手,也不抢救伤员,幸亏有很多村民及时赶到,才阻止了凶手们进一步地行凶。如果当时不是村民们及时赶到的话,那么后果就不堪设想,而且持刀杀人的凶手还戴着手套!
村民气愤地问110警察为什么不阻止凶手行凶,这位"可敬"的警察同志居然说他没有看见!村民们又问他为什么不抢救伤员,他居然说:急什么急?事情还没处理完呢!后来120的救护车到达后,我们要求工头去付款,他死活也不肯去。后来迫于压力,那名110警察才同意让工头跟着我们去医院的。
当天派出所的张所长、我的两个弟弟――周建锋、周建忠把行凶的主犯押到派出所关押。在当天傍晚,我弟弟周建忠去派出所看看行凶主犯是否被关押着,结果等了30分钟左右, 终于看见主犯从外面走进派出所,他居然还说:刚才是谁打电话叫我来的?
派出所的这些举动引起了众怒,村民们把一辆110警车和一辆车号是苏ODO331的车拦在我们村有30多个小时。
发生我们这起杀人未遂的事故后, 派出所一直在威吓和欺骗我们,他们居然说:你们胆敢妨碍公务,要捉你们去坐牢的,凶手已经关押了一个月等等。但是就在第二天就有很多村民发现行凶者在工地上干活!
2004.3.16上午,我弟弟周建忠到派出所去,又一次遭受到派出所的威吓,给他扣上了很多"莫须有"的罪名。晚上民警到我家找我没找到时讲;我们是拿着传票来的,要传周亚琴到派出所去。
2004.3.20下午,派出所的警察来到医院,因我身体很差不能起床没能做成材料,他们居然说我是半个坏人。
2004.3.30,新区公安分局的王书记,到我病房跟我讲: "你写的信全在我们那里,在这里有的话不好讲, 所以等你出院后到我那里去。"我就答应了。结果4月2日我弟弟周建忠在派出所又一次遭到他们的威吓,而且比上次更厉害,乱扣上的罪名也增加了,吓得我弟媳妇在家里跟我弟弟交待后事。
●常州市公安局新北分局的渎职之处在案卷中:
一、当时是18名民工打伤我们4人,在案卷中只有3人打伤我父亲1人。还有十几个民工的询问笔录没有。二、证人的询问笔录只有马亚芬、我弟媳将巧英、弟弟周建锋的材料。
三、我与陈杏妹都做了询问笔录,但在案卷里没有我们的笔录。
四、当我们被送往医院后,公安局到现场进行摄像时,同时把民工带到我们家的十几把铁铲和我父亲流在地上血迹都被摄下了。可是在案卷中没有摄像的这些证据。
五、在案卷里没有砍人的菜刀,我们当场将18名民工及砍人的菜刀同时交给民警的。六、至今没有对报案者也是现场目击者(王厚生)做询问笔录。
七、至今受害者之一(左留珍)没有做询问笔录。
八、当时还有现场目击者几十人都没有做询问笔录。
九、没有二位民警不作为的笔录或相关材料。有此可见,常州市公安机关故意做出这样一份案卷的主要目的是;一、为了能让肇事者逍遥法外不受法律的制裁。二、能让受害者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后来公安机关竟然还做假材料上报。2005.2.22在区信访局开听证会时,公安机关派出所的丁指导员当众把他们以肇事方单方面的笔录做的结果读了一遍,内容是这样的: "在2004.3.14早晨,在工地上先是由周亚琴拿石头砸到了民工身上,又拿了他们的铁铲,然后有五六个民工到周才金家要铁铲,然后我弟弟拿着菜刀架在工头的脖子上要行凶,我父母亲、弟媳和民工看到后就开始夺我弟弟手上的菜刀,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周才金才被打成三根肋骨骨折,腰椎骨折,右肾挫伤,右眼上方被刀砍伤,人身伤害鉴定是轻伤。将巧英手指被刀划破点皮,派出所已经对三个民工拘留一个月,同时要求他们赔偿周才金医药费、营养费等共计两万多元钱,但是周亚琴提出的赔偿费是两百三十多万元,所以调解不成." 他读到这里解释说: "我们在这件事故中已经尽力了,如果你们要求派出所再次做调解的话,我们愿意做调解工作,你们也可以去法院上告。"
后来我们到区国土局去查询我们那边的建设项目有没有批准文件,区国土局当天不给我们看,等过了几天才给我们看了两份所谓的"批文",上面没有盖印也没有注明批准的是哪些土地,也不让我们复印和抄录。
我们又到规划局去查合法手续时,规划局叫我们去问开发商要,我们去问开发商要时,他们又不给我们看。
大家看看吧,这就是我们这里的公安机关:目睹杀人行凶可以不闻不问、重伤伤员可以不抢救、群众可以欺骗恐吓乱抓、材料可以歪曲上报,我们这里的公安机关真是"无所不能"啊!
●当地政府的所作所为
2002年常州市广安房地产有限公司非法圈占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塘岸社区、河海街道庄家社区东杨巷村的土地14.77公顷,无该建设项目的任何批准手续,我们所在区域的房屋拆迁无拆迁公告及房屋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拆迁许可证》,建设水木年华花苑商品房(包括别墅群),现大部分房屋已经盖好,有的已有人入住。
一、在征地时未进行两公告一登记。2002年10月拆迁东杨巷村和2003年5月拆迁我村160户房屋时没有拆迁许可证。
二、2005年12月,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国土资函[2002]232号批复文件是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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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008 10:10:56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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