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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湖南再曝类似贾敬龙杀村官事件
刘因全

2016年11月23日 6:15 PDF版 分享到微信
湖南再爆村民杀村官事件(网络图片)

来源:希望之声 (记者田溪采访报导)
自河北村民贾敬龙杀村官被执行死刑后,连日来,大陆各地连续发生数起因土地争议引发的村民砍杀村官事件。11月20日晚8点前,再曝湖南耒阳市大和圩乡陡岭村发生持刀砍人事件,造成3人死亡。砍人村民已被抓捕。

死者雷秀文(男,51岁)、刘津丞(男,50岁);陡岭村5组组长罗才达(男,67岁)最初为重伤,因伤势过重,经120抢救无效死亡。报道中,特指死者并非网传的乡政府官员,但其中一人为村组组长,即罗才达。

大和圩乡居民表示,听说此事,原因不明。

“ 听说砍了人现在抓住了。死了3个(人),有一个是组长,其他的是村民。”


 
大陆一位律师认为,没有新闻自由的国家就是一个掩耳盗铃的国家,实际上并不能减少这种悲剧的发生。

“ 特别是土地的强拆(征),实际上是一种抢劫,实际上就是一个利益分配调整的问题。但是西方在民主、在法治完备的国家,总的来讲,能获得公正的判决、能获得公正的司法。但在大陆,目前这个条件并不存在,这种抢劫、这种利益巨大的对固定资产的剥夺导致的案件,实际上长期以来,都在大量的发生。”

中国社会民主党主席,旅美历史学教授刘因全以贾敬龙事件为例分析,官民土地纠纷发生后,中共各级政府,包括公检法没有妥善解决。

“贾敬龙杀了一个村官,他并没有采取更极端的手段,因为他当时拿着枪,完全可以杀更多的人,当他逃跑去报案的时候、当村长的儿子和他侄子驾车追赶的时候,他只是逃跑去报案,并没有杀掉这两个人,说明贾敬龙还是希望通过法律来解决。就是我杀了人,不错,但是我主动去投案,希望法律给我一个说法,来解决。但是法庭根本不给他一个说法。”

刘因全认为,贾敬龙做法是可以同情的。


 
“ 他去杀人是有原因的,那个村长是该死的。贾敬龙虽然有罪,但罪不致死,不能枪毙他。村长被杀以后,村长的儿子又当了村长,继续镇压剥削人民,完全是一种倒行逆施、完全是对弱势群体的一种蔑视,这样就激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怒。”

刘因全表示,司法不公造成今天大陆社会杀村官的恶性事件层出不穷。

“ 如果司法公正的话,他们不会杀太多的人,杀首恶就完了嘛,然后该判多少年就判多少年就完了。现在不是这样,司法不公到了一种变本加厉的继续迫害镇压这些本来是无辜的老百姓,这样就被全国的老百姓所痛骂、所痛恨,他们就会采取更极端的手段。”

刘教授预见,大陆司法的持续不公将会导致类似恶性事件升级。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田溪采访报道
[4/24/2018 7:46:3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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