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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洛基山下的斩首行动》之一刑庭结案纪实
草民
2006-12-17 16:13 [Click:4]
大型综合报导《洛基山下的斩首行动》之一
(博讯 boxun.com)

“911斩首行动”惨败,张宏宝美国反害三战三捷
————迟来的何南芳告张宏宝刑庭结案纪实
国会山 独立撰稿人 菲德烈·威尔逊
国会山独立撰稿人菲德烈·威尔逊3月15日帕萨迪纳报导 今天是张宏宝定居帕萨迪纳后被陷害的三周年之日。两周前,也就是2月28日,洛杉矶县高等法院帕萨迪纳刑事庭对何南芳告张宏宝的“绑架”、“致命武器殴打”、“非法监禁”、“阻挠证人作证”、“犯罪威胁”等五项重罪进行了最后判决。终裁的结果是:五项重罪全部撤掉,检方和何南芳提出的赔偿“医疗费”15万美金和判决张宏宝至少十年以上的监禁被否决。就连协商让张宏宝承担1000美金庭审费用的议项亦被取消。但不得接近何南芳的禁止令保留有效。至此,这场旷日持久,开庭四十次,打了三年的刑事案,以张宏宝胜诉落下帷幕。
笔者是2月28日庭审的现场目击者,本应在第一时间发稿,但鉴于法庭的庭审结案文件3月3日才形成,加上调阅原件和庭审文件的翻译以及本文文稿中英互译都需要时间,故笔者不想草率发稿。这样做,既是对这场轰动中国大陆、全美、乃至全球媒体的重大案件的报导持一种慎重态度,亦可用经过公证的结案文件对“侨报”和正义党等中共利用的媒体歪曲事实真相的报导给以有力的反击。不过,这毕竟是迟来的报导,笔者只能以详细的庭审纪实弥补迟来的缺憾。
一、 法庭内外
2月28日上午8点30分,洛杉矶高等法院西北区(帕萨迪纳法院)刑事庭H庭,就张宏宝
被控五项重罪案第四十次开庭。
张宏宝一方只有他自己和律师出庭。何南芳一方则出现了一支二十余人的队伍。这些成员有四名检察官(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况,平时只有一名办案检察官出庭),有中共喉舌侨报的记者,有被网络上指控为中共特务的纪晓峰,有与中共领事馆交往密切、自称为何南芳辩护团成员的王池,有中共邀请来的记者群(这群记者显然事先接到了今天要决战的消息,在此之前,除“侨报”外,记者们已有二十多场没来了),有被组织前来观阵、助阵的,有何南芳的民事律师。何南芳本人则拿着两块一米见方的大牌子。看来,何南芳这方是有备而来,今天非要背水一战,一决胜负了。
张宏宝依旧是身着那身非常合体,显得很精神的藏蓝色西装,系深蓝色领带,给人的印象安详、深沉、稳重、胸有成竹,红润的脸色使他显得比实际年龄小很多。何南芳则是一步不离的紧靠着王池,身穿浅咖啡色大衣,脖系一条长围巾,披肩长发,使本来粗短的身体显得更矮小,脸色蜡黄,略带菜色,显得紧张,有些局促不安。王池不时的叮嘱她什么,何南芳也很不自然的不断点头。由于头发全部梳到头后,何南芳的眉心略上方露出一个很显眼的一寸长的刀疤。据说,这个刀疤是她以前和人干仗时被打伤的。
今天法庭气氛有些异常。张宏宝似乎感觉到了。在他的律师马克·格拉格斯到庭后,张立即约他到庭外谈了自己的看法和要求。张明确告诉他的律师:如果对方无视法官的调解意见,硬要再增加无理的要求和制造麻烦,我们就从头打,从五项重罪打,一直打到陪审团!对方新提出的9.6万美元医疗费是无中生有,我们一分钱都不能承担!
果然,检察官向法官提出了今天一定要结案的要求。法官批准,并决定下午一点半开庭,听证后判决。
下午开庭。张宏宝一反常装,穿了一件皇家蓝色的皮夹克,未系领带,虽显精干潇洒,又不失出庭的庄重,手里增加了一个沉甸甸的档案夹,大有一付准备上阵的架式。张宏宝坐到侨报记者身边,打开档案夹,取出一盘磁带,告诉侨报记者:这是朋友送给他的一盘关于纪晓峰指使人向张宏宝索要3800万中功学员名单和中功全部资产的录音带,它可以证明纪晓峰的特工身份。一会儿,他将把这盘磁带做为证据交给法庭,让法官进一步了解搅和在这个案子中的都是些什么人,让法官对案件的背景更清楚。片刻后,侨报记者离席而去。再隔一会儿,纪晓峰消失了,一直到散场都没有出现。
听证开始。张宏宝的辩护律师马克·格拉格斯首先向法庭举证。他只说了两点。第一,法庭归档的医疗证据显示: 何南芳在阿凯迪亚医院做首次检查时,医生说:他没有看到任何青瘀和伤肿。做了常规检查后,医生认为不必要再留院观察,连药都没开就让何南芳回去了。何南芳出示的带有青瘀紫色的照片是何南芳若干天后自己找人拍照的。第二,何南芳的证词先后多次自相矛盾。马克·格拉格斯就说了这么三句话两个问题。话虽少,简明扼要,击中要害,极具说服力。因为,阿凯迪亚医院是洛杉矶赫赫有名的教会医院,医风严谨,诊断权威。任何由于外伤急诊入院的患者,在被认为需要治疗的情况下,至少都会被强制性的留院观察数日,期间要进行全面的多次体检,并进行治疗,直到可以出院时,医生才会放行。如果连留院都没有,连药都没开,甚至做出“没有看到任何青瘀和伤肿”的权威性诊断,这就足以说明了一切。也是对何南芳要求赔偿两千万时,提出她已“严重丧失了劳动能力”的有力反证。至于何南芳的肿包、青紫究竟是自伤还是让人他伤,对于断案的法官已经不重要了。法官露出赞许的目光。马克提出的第二个问题,很策略,也很艺术,他没有说何南芳撒谎、欺骗法官、藐视法庭,而是说她的证词“先后多处自相矛盾”。一件事、一个事实只能有一个说法,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场合出现几种说法,说明了什么呢?相信法官阅卷后定有同感,马克把在场所有人的思维都引向了人们不能认同何南芳说辞的境地。马克不愧为美国顶尖级的刑事辩护大律师,张宏宝用对了人。
检察官苏珊·瓦殴斯接下来反驳。她首先拿起了何南芳带来的两张一米见方的大照片向法庭出示。每张照片上都有紫瘀片片的伤痕,用什么制作的姑且不说,仅看这巨幅照片就足够吓人的。很容易引起人们对“受害者”的同情,引起人们对施暴者的愤怒。宣传效果是蛮到位的。检察官说:人受伤后,不一定立即出现青瘀和肿包,有时要隔几天才出现的。此话一出,语惊四座。是反驳的有力吗?不是!是检察官说了外行话,尤其是受理刑事案件的检查官!创伤医学和技击医学的临床经验证明:人的头部、面部是人体表皮最薄弱的地带,在受到重力打击时,头部会立刻出现包肿,而脸部会立刻出现青瘀和紫色,拳击运动就是最好的证明。没有一个运动员出现鼻青脸肿和乌眼鸡是几天以前打的,都是当场的技击效应。而身体其他部位则可能由于受击力度不同而在二、三天以后才渐渐出现青瘀紫色的情况。从事刑事案件的职业法官、检察官都应该知道这些创伤医学和技击医学的临床专业知识。检察官的外行话反倒引起了全场人对那两幅大照片的仔细观察。令人们愕然的是:有一幅大照片恰恰是何南芳的眼角有鸡蛋大的深重的紫青色。这要使多大的劲才能打出这样的效果?而用了这么大的劲,为什么时隔八个小时后到医院检查,那么权威的医院都居然“没看到任何青紫肿包?”人们禁不住对这照片的真实性产生了怀疑。何南芳不会电脑技术,那么这是谁帮她制作出来的呢?
法官还是很公正的,她给了何南芳作证的机会,让她陈述一遍事情的经过。何南芳这次一改痛哭流涕、悲哀至极的表情,也不再气急败坏和颠三倒四,而是先做一笑脸,然后侃侃而谈,只不过笑得太假,两个嘴角不自然的向上一翘,弄得大家心里都很不舒服。也许何南芳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又做了两次嘴角向上修补的动作,不过,这一做反而弄巧成拙了,让人们对她有一种说不出的蹩脚演员的感觉。何南芳的语调还是平和的,说话也很缓慢,一字一板,显然受到了多次的专业训练,简直就和阎庆新撒谎表演时一模一样。何南芳象每次向媒体背诵那样,讲了一遍她如何遭到张宏宝的绑架、暴力殴打之后,又增加了新内容,她向法官举证:“昨天晚上,张宏宝还向她威胁!”法庭上下听后一片咂舌:这可能吗?何南芳继续模仿着阎庆新的表演方式继续说道:“张宏宝在游泳池边对我说,我一脚把你踢进去!”何南芳说:“师父,那不就要出人命吗?”“张宏宝恶狠狠的说‵谁知道?′!”……… 法官听到这里,突然向何南芳发问:“这是案发当天的事吗?”正沉浸在讲故事状态中的何南芳被法官的突然发问问懵了,一时不知怎样回答,沉默片刻后说:“不是那天,是过年前后吧!”法官接着又问:“具体是哪天?有别人在场吗?”何南芳支支吾吾的说:“反正就是过春节、中国年那几天吧,没有别人在场”。对于何南芳的节外生枝、前后不一,又专拣无人作证的“证词”,法官显出不满,法官不让何南芳再讲下去。直接问她:“你有什么要求?”何南芳这回不假思索的回答:“我提交法庭的医疗费是9.6万元,还有一些没拿来,一共是15万元,我要求张宏宝赔偿。张宏宝还在不停的威胁我一家人的生命安全,我要求法庭时对他继续实施禁止令,不能让他靠近我,不能让他通过网络、媒体、电话、电邮干扰我。”法官随即问了一句:“你要多少年?”何南芳说:“十年”。此时,何南芳的民事律师斯坎杜拉走进法庭栏内对法官说:“我和我的办公室工作人员也都受到张宏宝的生命威胁,我们也要求法庭下达禁止张宏宝接近我们的禁止令。”法官听到这里,突然很不客气的给了斯坎杜拉一句:“你有危险?你找警察局去!”斯坎杜拉被造了个大红脸,还想说什么,被法官示意截住,十分尴尬地退出。
斯坎杜拉不合时宜的进场,使人不由得联想起两年前,也是在张宏宝被控案的刑事庭,作为何南芳民事律师的斯坎杜拉跑进刑庭的栅栏内,指手画脚,放肆无忌,被稳坐在刑事律师席位上的马克·格拉格斯连珠炮似的指责其违犯刑庭规则,要求法官将其驱逐,遂使斯坎杜拉被逐出刑庭,大失颜面。两年过去了,斯坎杜拉再没有出现在刑庭。不料,今日现身又弄得这般狼狈,看来斯坎杜拉还没有吸取教训,真不够成熟、稳重,何南芳把上千万元“赔偿”的重任交给他去代理,真让人替何南芳担心。
也许是何南芳的拙劣表演和斯坎杜拉明显欺诈、恶意利用司法的行为激怒了法官,也许是法官早已胸有成竹,只待听证再次证实她的判断,法官宣布了谁也想不到的判词:“我不能昧着良心用那前后矛盾的证词判被告有罪。”这话是说给谁听的?!法官遇到了什么干扰和压力?所有的人都听呆了!法官接着宣判:
“根据协商撤销绑架罪、撤销致命武器殴打罪、撤销非法监禁罪、撤销阻挠证人作证罪、撤销犯罪威胁罪”。“被告不假释、不罚款、不坐牢、不赔偿”。
“但对何南芳不许靠近的禁止令依然有效。”
说到这里,法官问张的律师马克·格拉格斯:“当初,警察抓被告的时候,关了他几天?是两天吗?”马克马上问张宏宝,张宏宝回答说,:在监狱里关了45分钟,不到一天”。马克回答了法官后,法官立即说,:判被告在洛杉矶拘留一天,但当初警察已关了他一天,以此抵消了。”怪哉!既然“不能昧着良心用那前后矛盾的证词判被告有罪”,而见已经宣布了“不坐牢”,为什么又来了一个“拘留”一天,然后又“抵消了”。这是什么游戏?搞什么平衡?这是给谁看的?给谁铺的台阶?看来,此案确实不简单!
法官宣布此案结案,然后拂袖而去。张宏宝这边还没来得及道谢,法官已退席了。
坐在陪审席位上的、巧遇的美国顶级大律师、张宏宝的前律师沙皮诺,立即走进法庭,向张宏宝道贺、拥抱,张宏宝随即亦向他本案的律师马克·格拉格斯握手致谢。
当张宏宝走出法庭栅栏时,从何南芳助阵队伍中突然站起两位似曾相识的两位墨西哥面孔的人,他们异常兴奋的向张宏宝握手祝贺,搞的张宏宝莫名其妙。但张宏宝很快想起:这不是三年前在“案发现场”的玻璃店老板吗?他们是“外人”,最能证明那天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何南芳说是早晨8点钟挨打,被绑架、拘禁,可中午11点何南芳还和玻璃店老板面对面地开过会,还跟他们开过玩笑,然后又给他们打着伞,一同到车库检察质量。就是这两位墨西哥人最初答应为张宏宝作证,但后来又说:他们遇到麻烦了,他们不能作证了。再后来,这两个人就一直没消息了。奇怪的是,他们怎么出现在为何南芳助阵的队伍里?当初他们说:“遇到麻烦了,不能作证了”是遇到什么麻烦了?是威胁吗?现在他们又发自内心地祝贺张宏宝获胜,大有解脱之感,又是为什么?是有人威逼利诱他们做反证吗?何南芳利用她的老乡作伪证一事,已被张宏宝的律师聘请的专业调查机构做了录音录像呈交给法庭,难道这又是第二例?
张宏宝带着疑问和不解走出法庭大门,正巧遇到站在法庭门口的何南芳、斯坎杜拉、王池等,碰了个对面。脸色铁青的何南芳,看着张宏宝一脸尴尬,恨不得有个地缝钻进去。
法庭外,记者们分别围着双方抓紧采访。张宏宝不知与何南芳这么近距离的站着是不是又犯了美国法律,也不知这么近距离的站着会不会对何南芳和斯坎杜拉、王池构成了生命威胁,更不知谈了对案件的看法后,会不会又触犯了美国的禁止令。所以,他们以一笑代千言,仍以最初的微笑,坦然地面对媒体让他们拍照个够,然后走人。
何南芳则向媒体放了重话:“这次便宜了他。”“好戏还在后头。”
王池,这位有六个名字,来美十年,至今没有个人物业、事业的上海人,既没有律师执照,也没有律师助理执照,但他就敢冒着“乱用法权”重罪的危险,每次出庭后向媒体解释张宏宝犯了什么罪。
2003年5月6日王池通过侨报对张的“罪行”进行了司法解释,称:“张宏宝已经受到了绑架、以致命武器攻击他人、误导他人作伪证等五项重罪的指控。如果罪名成立,他将被递解出境,而他离境后可能去的地方只有中国大陆。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美大使馆网上的资料显示,他在中国已经是一名遭到通缉的逃犯”。随即王池又表示,“他们要求张宏宝赔偿受害人的费用超过一千万元,其中包括50万元的人身伤害赔偿金,25万元的精神伤害赔偿金和一千万的惩罚性赔偿金。”同年5月14日王池又对媒体表示“适当时机将公布张宏宝的其他违法证据。”同年7月3日,王池向媒体散布说,他们“已经根据联邦法律条款,指控张宏宝及其女弟子,涉嫌以组织形式犯罪等多项违法行为”,而组织犯罪通常只用在对黑社会的犯罪指控上,王池表示“如果罪名成立,其赔偿数额应该是一个天文数字。”2006年1月19日王池又通过侨报对“不抗辩”进行司法解释,王池说:张宏宝“不抗辩本身的意思等于承认自己有罪”。今年2月28日刑事案结束后,王池又向媒体做司法解释说:“此案法官证实张宏宝打人”(见《世界日报》3月1日B3 版),“此案最重要的就是证实了张宏宝曾经动手打人”(见《星岛日报》3月1日A4版)。没有任何法律资格的王池哪儿来的豹子胆多次面对媒体解释美国法律?“乱用法权”在美国是重罪,有谁给王池撑腰使他不怕坐牢和被遣返大陆呢?这确实不能不令人深思。遗憾的是,媒体们就硬把王池对法律的解释登在报纸上。
法庭外最为活跃的,还是被中共派来和请来的媒体。侨报首当其冲,在报导中把“张宏宝绑架案”改成“何南芳被欧案”,编造“法官改判暴力殴打”“十年内不准见面、电话和网络等方式直接或间接指使他人接近何南芳所委托的律师工作人员。”有的报纸则在头版头条的位置登出了张被罚款一百元、坐牢一天、十年禁止令的消息,还有的华人报纸则编造了张宏宝“以不抗辩向六项罪名认罪”的大标题。最令人困惑不解的是,美国的重要对华广播电台撰稿人则编造了张宏宝“向加州洛杉矶地方法院申请轻罪处罚。他同意交付100美元的罚款和在洛杉矶地方监狱拘留一天。”并编造了“张宏宝在得知控罪之后非常惊恐”的谎言。最能集上述谎言之大成的莫过于在王炳章诱捕中贼喊捉贼的中共明牌特工石磊,他又以王新华的笔名发文“中功大师张宏宝被判坐牢一天,罚款一千”。文称“2006年2月28日,张宏宝向加州洛杉矶法院承认殴打保姆何南芳的轻罪。他同意检方提出的交付1000美金的罚款和在洛杉矶地方法院监狱拘留一天的认罪条件。另外,法官还判处张宏宝在10年内不准接近其保姆和其他四人。”“张宏宝已经对殴打保姆何南芳的刑事认罪”云云。
为了澄清结案真相,笔者特将经过公证的法庭结案记录文件转载如下:

加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西北区(帕萨迪纳法院)刑事庭结案记录
2006年2月28日上午8:30 帕萨迪纳法院刑事庭H庭

案件进行假释和判决听证

出庭人员:詹妮·科拉瑞克·饶福特(法官)
丹尼斯·里德(书记员)
苏珊·味蕾 (速记员)
苏珊·瓦殴斯 (检察官)
张宏宝(被告)
马克·格拉格斯(被告私人律师)
色提斯·科瑞斯特里布(法庭翻译)

法庭判决:
经协商:
(1) 撤销绑架罪。
(2) 撤销致命武器殴打罪。
(3) 撤销非法监禁罪。
(4) 撤销阻挠证人作证罪。
(5) 撤销犯罪威胁罪。
被告在洛杉矶县拘留一天,但因被告在事件发生时已被警察拘留过一天,故不再拘留。
不假释。
所有以前远离的禁止令依然有效。
撤销未来听证。

下次听证:
案件终结。

* * *

这份文件附加公证,它是保存在本办公室的完整、真实、正确的原件复印件。

盖章: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
签字:加州洛杉矶县高等法院 约翰·克拉克(书记员)

二零零六年三月三日

法庭的文件一目了然,不必赘述了。只是还有一点值得一提。庭审结束后,法官又重返法庭,一位全美著名的人士向法官介绍了中共是如何迫害中功和张宏宝的。张宏宝来美后,这次已经是第三次运用法律手段战胜中共的迫害了。第一次是面对中共对张宏宝的拦截,关岛高等法院判决:关岛移民局要无条件释放张宏宝;第二次是面对中共对张宏宝的“强奸指控”,美国司法部门最高权威机构-----国会图书馆法律事务部进行了逐一鉴定,对中共提供的证据鉴定为伪证,美国移民局最高级别的移民法庭判决:给予张宏宝先生政治庇护。法官饶福特听后表示:她对何南芳说的那些话,根本就不相信!

二、 张宏宝第三次法庭胜诉的评价
张宏宝的律师马克·格拉格斯对媒体称:这次刑庭之战是大获全胜,笔者不敢苟同。我认为只
能算是大胜,因为还留下一些不利索的事情。
真的全胜,因该是在政治上,而非法律。中共对张宏宝和中功使用了“连续战略”,前几次失手后,2002年底又制定了“911斩首计划”。这个计划是由中共在美的法律专业人士提供的思路,即从打“911报警电话”开始设陷重罪,让张宏宝入狱,然后再通过重额贸易与美国进行“司法交易”,把张宏宝弄回国斩首。为实现这一目标,中共又对张宏宝启动了三个系列四十个个案的缠讼,并把法律战、舆论战、心理战交互使用。在三战并用的过程中,几乎动用了在美的全部重量级特情人员,使用了血本。这三个系列的缠讼案,第一个系列是何南芳担纲主打,阎庆新配合、指挥,其中刑事案是龙头;第二个系列是阎庆新主打,刘俊国、张琦配合;第三个系列是叶宁主打。用何南芳不慎泄漏的话来说,是“这次一定要搬到张宏宝。”不料,天不亡张。五项重罪全部撤掉,没有重罪就没有理由交换张宏宝。911斩首行动也就成了笑柄。而最让中共恼火的是:此战役使中共赔了夫人又折兵,911斩首行动逼张宏宝亮出了最让他们担心的杀手锏----“中共的致命杀手锏和全球军事战略目标”,使一直处于未定状态的美国对华战略一下子明了。美国对华战略未定状态是美国一直不清楚中共的决策机制、决策人、决策人的目标、意向、动因,以及中共会使用什么手段、兵器完成他们争霸的目标。而张宏宝的《目标》一文,仅用了寥寥数语,就把这些谜一一解惑。美国至此才知道了张宏宝的份量、张宏宝的价值,弄清了为什么中共一定要死死缠着张宏宝。这就是美国政府为什么要在胡锦涛到来之前,急匆匆地一定要在2月28日结案的谜底!山姆大叔收了一百三十亿美金的波音飞机订单,但却不会把人交出去;另一方面,为了用三战打赢911斩首行动这一役,中共在美精心设伏的中共特情精英这次几乎全部都上了阵,也几乎全部都曝光了,这个损失是无法估量的。911斩首行动惨败,张宏堡在政治上大获全胜,在法火锻炼中也变的更加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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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7/2006 7:49:4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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