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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慎防非法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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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据:富阳市长批示,一是对私募股权案立案调查;二是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此类活动风险、真相,最大限度防止市民受骗。本报讯今年5月起,有市民举报某旅游文化基金会原始股权销售模式类似传销,涉金额巨大,引起工商部门重视。
工商部门调查认为,天津盈鑫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蔡某在富阳销售私募基金的行为,涉嫌通过传销手段以私募基金名义非法集资。出于维护股民利益考虑,工商、公安部门已对该公司及蔡某施加压力,督促其返还富阳股民的投资款,如对方不退还投资款,可向相关部门投诉。
工商部门提醒,富阳还有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有类似行为,希望市民以此为鉴,投资要慎之又慎。
7月6日,市长张锦铭批示:一是要对私募股权案应立案调查,二是要通过新闻媒体揭露此类活动风险、真相,最大限度防止市民受骗。
一事揭开神秘面纱
事件回顾:4月7日,本报报道了富阳出现私募股权网络销售和买卖,说是能赚到本金番几倍的钱,有市民觉得这事不太靠谱。当时,富阳一家公司在做的主要是一只美国公司的内部股,按照该公司的操作情况,必须将人民币兑换成美金进行交易,随后,记者通过萧山日报向外汇管理局萧山支局处了解到,该局当时并无大额人民币兑换美金交易。
报道刊登后,有网友前来爆料,称接触过本报报道的这种高收益投资,实际上是传销,并且有购买者透露,此前声称“包赚”的股票亏了,交易网站、政策也几经更换,公司负责人转而告诉购买者将手上美国公司的内部股慢慢抛售,去购买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另外的内部股,交易变得越来越不靠谱。
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通过销售私募股权,在富阳“募得”近千万元
富阳工商赴天津调查发现,该公司涉嫌通过传销手段来非法集资
今年5月份起,向市长公开电话、工商举报中心等部门反映,在富阳出现了推销某旅游文化基金会的原始股权活动的市民不断。由于市民所反映该股权的销售模式类似于传销行为,且涉及金额巨大,引起了市工商部门高度重视,并对此开展先期调查。记者获悉,调查结果于日前出炉。
现象:私募股权在富阳,“募集”到近千万元
经工商部门调查发现,该原始股权由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发行,每股7000元。在富阳地区的销售主要由富阳人蔡某负责,而这位蔡某正是此前本报曾报道的,操作某美国知名公司内部股销售的负责人。
据悉,该原始股权的销售模式是,购买者将所有的钱款打入蔡某指定的账户,再由蔡某统一打入天津某投资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的个人账户。购买者交款后将会拿到一张香港公司的股票受让权利证书及一个口头承诺。“预期到2012年9月这家香港公司将在香港上市,届时投资人将有10倍左右的回报率,如不能上市,按一比一承兑,并承诺10%的利息。”工商部门工作人员说。
今年4月,蔡某还带其下线到天津这家股权投资公司考察,并在短短3个月左右时间,从富阳市民手中“募集”到近千万元的资金。
调查:工商赴天津调查发现,这个公司不靠谱
6月上旬,市工商局工作人员曾赴天津、北京,对市民所反映的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进行调查。
据悉,该公司是今年3月份设立的,作为滨海新区进行先试股权投资基金的试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反映,2011年5月,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已发函要求对包括这家股权公司在内的12家涉嫌非法集资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加大排查力度,切实防止发生重大案件。天津市滨海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调查发现,该公司的登记住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符,滨海新区工商部门曾多次上门找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王某及其公司主要负责人均未露面,推诿至今。
在当地工商部门的帮助下,本次前去调查的富阳调查员找到了该股权公司在天津的本部以及董事长晏女士。
据晏女士介绍,这家股权公司是她和丈夫一起投资的,公司设立后聘请了一位姓王的经理,他负责具体操作的某文化旅游基金会有限公司的股权发行经营活动。今年5月初,晏女士发现王某在操作该股权发行经营活动中,确实存在利用传销模式销售的行为,马上辞退了王某及其相关操作人员。
晏女士说,杭州地区的销售主要由富阳人蔡某在代理,公司给推荐人的提成为30%,前期的销售提成公司已经给了蔡某,并要求蔡某发给推荐人。调查员要求提供他们在杭州地区的销售记录时,她表示销售记录在公司的财务人员处,要等回公司整理后才能提供,同时,表示愿意到富阳配合做好所集资金的退还工作。
结果:天津这家股权投资公司,涉嫌非法集资
调查人员从天津回来后,联系了负责该股在杭州地区销售的蔡某,并要求蔡某提供从富阳市民中所募集到的资金数额及人员清单,但蔡某至今未配合。同时,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承诺本月20日左右前来处理该事件,也只来了一个代表,未有任何实际意义的举措,并未提供富阳所募集资金的名单和数量。目前,此事已由市公安局通过浙江省经侦总队通报至天津经侦总队进行调查。
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工商部门认为,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及蔡某在富阳销售私募股权的行为,涉嫌通过传销手段以私募股权名义进行非法集资。出于维护股民利益考虑,工商、公安部门已对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及蔡某施加压力,督促其抓紧返还富阳投资该股股民的投资款,购买此股的股民应抓紧时间追讨投资款,如果对方不退还投资款,可向相关部门报案。
另外,工商部门提醒,除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外,还有其他天津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也在富阳有类似的行为,此类私募资金风险性极大,希望市民以此为鉴,参与此类投资要慎之又慎。
■新闻延伸
为什么有这么多人会中招?只因对——
私募股权投资理解存在误区
由于私募股权在国内仍属新兴事物,市民对其理解存在误区,市工商局经检大队副队长吕伦特对富阳股民购买某旅游文化基金会原始股一事进行解读,提高市民对私募股权的认识。
吕副队长说: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Equity,简称PE),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从投资方式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私募股权基金起源于19世纪末的美国。
吕伦特指出,市民在投资某旅游文化基金原始股一事上,主要存在以下几点问题。
首先,股民们将“私募股权”的含义弄混了。虽然,天津确实在搞私募股权试点,但私募并非指向所有人开放可以私自募集,根据《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登记备案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公司制、合伙制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企业),在章程或合伙协议中应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和发行基金,单个投资者对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然而,富阳股民投资天津某股权投资公司操作的原始股来看,其方式极似传销。目前,我国国内居民还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私募。
其次,在资金交易上也有问题,正规的交易过程中,股民购买股票的资金不可能打到个人账户上。
再次,经过调查发现,香港公司的股票受让权利证书只是一纸空文,并不受大陆任何法律的保护。私募股权并不是像推销者口中所述是个“包赚”的高收益投资,它本身的风险很大,由于私募股权投资期限长、流动性低,投资者为了控制风险通常对投资对象有很严格的考察条件,包括投资对象的经营记录、房展战略计划、行业和企业规模等方面,所以市民即便要投资私募股权,也应该慎之又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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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9/2013 10:21:1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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