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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飞雄 太石村事件与中国维权运动
刘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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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石村事件与中国维权运动
——2006年6月20日在哈佛大学费正清东亚研究中心的讲稿
郭飞雄
一、太石村事件:
A,太石罢官事件经过
1,太石村概况——广州城郊番禺区一村庄,人口2074人,合法选民1502人。100多家工
厂在本地投资,属亿元村,前年村级财政收益680余万,村级经济所有制形式为股份公
司化,所有村民都是股东,但民众没有能够分享到现代化的好处,分红极少,失业甚多
,小孩上学困难。
2,争取民主的历史——太石村民本身拥有参与竞选的历史,05年5月推出代表参选,但
受挫于贿选。所以2005年7月中旬,当村民领袖冯秋盛等通过上访人员与维权人士郭飞
雄、吕邦列接洽上,并请教抗争方略,而郭飞雄、吕邦列建议通过罢官来维权时,冯秋
盛等欣然接受。
3,知识界大规模走入底层——职业维权人士吕邦列秘密进驻太石村,长期在太石村蹲
点,作现场法律指导;广州法律界、知识界、新闻界人士唐荆陵、唐昊等前往村中多次
考察。
4,村民多次举办普法会——这种广泛、深层、建设性的动员机制,促进了村民的迅速
觉醒和整合。
5,《南方农村报》良心记者冯善书8月2日的新闻报道——显示城市社会对底层民众的
正式关注,引起了地方官僚特权阶层的高度恐惧,他们采取非常行动,使事件进入激发
状态。
6,财会室保卫战——民众自发的保护合法财产的要求,有股份公司法作为法律依据,
但令信仰非暴力的维权人士感到十分为难,持紧张观察态度。
7,816事件——番禺政府出动600余名警察和辅警突然下手,抓捕罢免运动带头人冯伟
南等。1500余名村民和平抗争,50多人挨打,2人受伤,但无人还手。一时成为非暴力
抗争的典范,为国人所传唱。个中有维权人士郭飞雄等人的讲座作基础。
8,面对危机民间的对策——此时此刻郭飞雄觉得必须站出来,从幕后走向台前,直接
目的在于使罢免运动带头人冯秋盛等人免于牢狱之灾,将危险由民众转到自己身上。当
时国内媒体已不可能对此群体事件作出直接报道,郭飞雄不得不求助与国际和海外媒
体。
此为“国内问题国际化”之始。前面的2则证明维权人士有意“将经济问题政治化
”的指控,是不符合实际的。
海外和国际媒体(美国之音、BBC、大纪元、新唐人、南华早报等)的蜂拥报道,
使之成为国际事件,压力之下,处理权由地方上交中央某专政机关。
9,五波绝食接力——8月29日番禺区民政局拒绝罢免动议,8月31日早晨,由80余名太
石村民在区政府(民政局在其内)门口绝食,当日冯秋盛等三名带头人被抓;9月1日晨
,数百名村民起早赶来接力,中途被拦,16名现场绝食妇女被抓走,下午才被放回;9
月2日上午,又有16名妇女前去绝食被抓;下午新一波20几名村民又赶去接力绝食,被
已放回的绝食者电话劝回。
村民酝酿在村中绝食,乃联署新的罢免动议,9月5日递交,向区民政局实际发出最
后通牒。区民政局出乎意料地答应了。
事后分析,此时的政府妥协,实为中央政府内部少数极权势力与地方官僚特权阶层
联手作出的缓兵之计,他们此时已决定对村民和我本人下手。
多波接力绝食,被民间舆论称之为64以来罕见的“伟大的进军”。
10,中转——9月7日核实罢免动议,9月11日镇政府通告,584名村民身份有效。罢免动
议通过,中国民间网络社会一片欢欣鼓舞。
11,912事件——广州地方政府出动99辆警车,由百余名警察开赴一线在前,其余在后
策应,出动高压水龙头,突入村财会室;有48人被抓,大部是老年人和妇女。
12,郭飞雄被捕——9月13日,我在广州郊区一网吧被抓。
13,太石村民继续抗争——9月16日,7位村民当选村选举委员会成员。20日他们便因遭
受种种暴力威胁而被迫辞职。29日,被非法替代的新的选举委员会发布公告,宣布由于
原584位村民中396位村民不再支持罢免动议,所以,剩余人数无法达到五分之一,原罢
免动议自动失效。
14,维权人士的接力受难——9月16日,在选举现场观摩的湖北人大代表吕邦列被抓走
,不久又被释放;9月26日,艾晓明、郭艳、唐荆陵遭到数十名黑社会人士的疯狂追打
;10月8日,吕邦列带英国卫报记者入村,被殴打至昏迷。
郭飞雄在狱中绝食绝水59天。
回顾太石事件中,维权人士付出了比民众还要大的肉体牺牲。从村民到知识分子、
前赴后继,慷慨赴危,其勇其义,可与历史上诸多伟大事件相较,虽与日月争光可也。
15,尾声——12月27日,郭飞雄和6位村民被释放。在中国国情下,没有一个人被判刑
,就算胜利了,我们的胜利标准实在很低。事实上,维权运动的声势因此而大涨,登上
了新的历史阶段。
维权人士总结的非暴力、无敌人、不流血的“三不精神”引起了世人的广泛关注。
16,新动态——2006年东涌镇人大代表选举,冯秋盛第一轮只差18票便可当选,在无外
来维权人士指导下,村民显示出很高的民主素质。第二轮选举遭受破坏。第二轮选举当
日,广州公安局为了泄愤,在我家门口找茬将我痛打了一顿。但维权人士和村民并没有
被吓倒。
B,太石村事件参与者的阶层分析
1,农民领袖——冯秋盛、冯伟南等,有多年的自发斗争经验,也有民主选举经验。
2,本地精英——小队长,复员军人,教师,村干部梁树生、吴志雄等。
3,村民——冯珍、郭娇女、冯惠彪、何杏欢、郭焕彩、梁巨标、何月婵、冯顺添、冯
结明、吴柱辉等,尤其是妇女和老人,表现非常勇敢,妇女,尤其是农村妇女,将是未
来民主选举的柱石。
4,维权活动家——其中郭飞雄、范亚峰和赵昕都有89学潮背景。
5,选举专家——吕邦列、姚立法、李凡等,使罢免具有高度的专业性,而前二者,更
是中国农村土生土长的选举精英。
6,大学教授——艾晓明,唐昊、刘安平等。
7,资深律师——高智晟、郭艳、唐荆陵、温海波、张星水、李和平、滕彪等。
8,自由主义学者、民主派学者和活动家——刘军宁、刘晓波、张祖桦、郭琼虎、秋
风、王怡、温克坚、刘路、杜导斌、许志永、萧瀚、张耀杰、陈壁生、赵达功、小乔、
秦耕、昝爱宗、飞宇、王延效、闲言、槟郎、思芬克司、陈永苗、俞梅荪、楚望台、华
剑波、杨涛等。
9,新闻记者——南方农村报,南方都市报等大批良心记者冯善书、周虎城、何达志、
陈亮、谭伟山等。
10,民运人士——全国各地及海外的民运人士,实为中国数十年凝聚的民主精华。
11,商人——台湾商人,本地商人,北京商人。
C,太石村事件的意义
1,事件向世界传达了:
中国底层民众对民主选举的要求十分强烈;底层追求的是法治指导下的民主;其中
展示的非暴力抗争形式,可以为全国作参考。
此三者,背后是中国传统底层运动,自由主义思潮,非暴力主义三种资源的综合。
2,事件在中国社会变迁中的意义:
有代表性,经济上的前瞻性,内地农村的空心化,饱和多元下的追求,多元问题的
综合解决——政治。
人民主权的体现。
发展,公正,主权——社会变迁中的三大深层主题。
3,事件在自由民主大局中的结构性地位——用一个小球推动全国,推动法治和政治改
革。
维权运动发动此一事件的战略意图在于,为全国抓出示范,通过民间“事实立宪”
,推动由村、乡、县直至全国普选的选举进程。
4,自由主义的知识分子与底层民众大规模直接结合的开始,证明了我们维权运动是有
动员中国底层社会的能力的。
5,新政治道德的萌芽。
追求变革的低成本。
尽量不流血——值得自豪的是,付出了最大牺牲的是维权者。维权者不是躲藏在背
后,而是走出在最前,一种责任伦理。
行军方向——不是向省会进军,而是计划在无效后由区政府转向村中甚至家中进
军。在自我受难中动员和展示精神力量。充分利用网络时代的传播手段。
二、维权运动:
A,维权运动的大致含义
在律师、有法学背景和政治学背景的自由主义者、社会活动家的推动下,在社会各
界包括底层民众的参与下,主要通过司法途径,辅助以网络和各类媒体传播信息和思想
,所推动的一场捍卫公民权利的社会运动。
B,大致历史
03年始,孙志刚案,孙大午案,刘荻案,杜导斌案,陈益中案,以及陕北石油案,
蔡卓华案,太石村案,陈光诚案等。
由一系列司法个案组成,社会各阶层卷入,参见前面的“太石事件参与者的阶层分
析”。
C,维权运动的躯体与大脑
人们常说2005年发生各类维权事件8万7千起。这是维权运动的社会基础,是维权运
动的大躯体。但真正的维权运动的核心及大脑,是一批维权知识分子带着强烈的主观意
图、以强劲的连续性的行动所推动的含有重大理念的维权事件。
D,兴起的背景
民间——两股力量的合流:1,市场时代的利益纷争,需要法律来调整。其中,尤
其是官权对民权的侵犯,需要司法途径来限制官权,保障民权。2,1989学潮失败以来
,中国自由民主人士长期的探索,经过自由主义的整合走向成熟,由知发展到行。
海耶克关于“法治下的自由”的思想,在中国民间得到了高度重视,进而启发了
“法治下的民主”的进路。对“法治优先”的体认,在行动上表现为通过司法平台维护
公民权利。
官方——2003年胡上台,展示了任期制的活力(即使在后极权状态下)。体制内一
批对法治有所认同的官员的努力,也给中国法治化进程提供了动力,给民间创造了某些
可资扩展的空间。
E,维权运动的目标
1,维护当事人的个人权利和合法利益。
2,维护全体公民的普遍权利。维权运动的大脑部分追求从个案中尽可能抓出普遍意
义。此处运用了放大效应和省力原则。
3,通过扩充民权、限制官权,促进自由独立的民间社会的壮大。
4,促进司法独立,构建法治社会的制度基石(此处超出了民间社会范围,表现为对超
级政府权力的分割)。
5,通过选举等个案上的事实立宪,推动宪政民主进程,这是维权运动的最前卫部分(
对超级政府权力继续割下去,且重构重组)。
F,中国转型经验中可能的独特之处
1,长期缺乏法治的中国社会,人权受践踏,乱象深重;民众对法治的渴求,民众与官
僚冲突之剧烈,举世罕见。驯服官权,进而驯服野蛮的国家暴力,其第一战场,乃在于
广义的司法领域。
2,公民社会的建设,与司法独立,同时作为自由民主人士的主要追求目标——这是中
国民间超越于东欧民间的地方。
这里需要特别介绍著名法学家范亚峰提出的“政法系”的概念,说明中国情景下的
原创需求与探索。
“政法系”概念的独特之处在于横跨官民。此乃托克维尔所言的“法学家精神”在
这片土地上的扩充。
3,作为转型手段的维权运动:合法斗争。合法斗争在此不仅是手段,而且部分构成了
目的内涵。
文明的政体革命的手段本身的文明性,建设性,程序性。
为推动一个良好秩序的社会,不是通过混乱,而是经过民间与官方可以找到共识的
“法治秩序”。用“法治秩序”取代“暴力秩序”,乃是“与虎谋皮”——政治改革就
是要与虎谋皮,故必然经历反复较量。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此处合法斗争不是唯一正确的道路,而是多元中的一元,只要
是反对暴力、反对分裂的斗争形式,在中国都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4,底层民众、知识阶层以及官僚阶层中的少数改革派,将成为中国政治改革、政体革
命以及自由民主革命的主导力量;而中产阶层、社会活动家阶层,将消融在知识阶层的
队伍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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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3/2006 3:16:3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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