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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评论:将杀人的人当英雄 折射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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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理评论:将杀人的人当英雄 折射了什么?
作者:天理 2013-10-12 07:23:14 [Reads:10] 返回共舞台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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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天理
据南都讯:辽宁省沈阳市个体商贩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后,被其刺死的城管队员申凯的父亲告诉记者,他相信法律是无情的,也是公正的。他同时表示,仍要向夏家提出民事赔偿诉求。申凯被夏俊峰刺死后,沈阳当地给予他们家庭90万元的补偿,同时表示将在夏案了结后,兑现给申凯的烈士待遇。
申凯的父亲曾经表示,通过网络了解到夏俊峰的妻子张晶一直在为夏俊峰奔走,且得到社会多方援助,他对此颇为不忿,表示要向张晶提出民事赔偿。也有网友提及夏家为何未积极争取死者家属谅解与和解?
对此夏俊峰死刑复核阶段辩护律师钟国林介绍称:张晶在一审时已做过这样的努力,到被害人家里争取谅解并愿意赔偿。但两名城管当时就被政府认定为烈士,赔偿这扇门已经关掉,有政府方的积极肯定,死者方面很难来和夏家一方达成赔偿与和解,这个态度比较坚决。
上述的讯息,也就是说明了不和解的是城管一方的家属。可是,所谓的受害人城管,为什么会沦落到千夫所指的地步?要知道,夏俊峰在下政府的眼下是一等一的刁民,夏俊峰自卫怒杀城管一案中,当权者却有意回避谁是施害者,谁是受害者!
正是因为城管作恶多端,丧尽天良,成为国内最大有组织的黑社会暴力集团,才引发起国内民众在夏俊峰案一面倒的网络舆情,绝非仅止于对量刑和执行本身的合理合法的否定,而在于人们对官民同罪不同罚及其凸显的司法不公的强烈质疑与愤怒,它们已超越了案件本身。
而且,据陈有西律师认为,夏俊峰一案定性为故意杀人是明显错误的。从犯罪动机、经过、后果看,本案属于正当防卫。判处死刑也是明显不当。但任何人也改变不了结局。其实,夏俊峰案的判决乃至今日之执行,完全是政治考量,和司法毫无关系,因此讨论刑辨技巧等法律技术细节毫无意义。
无公平则无正义,公平正义是法律的底线,也是人们对政府、对法律的最后寄托与希望。底线如被击穿,公正无望,则后患无穷。贪污天文数字、情节极其严重、影响十分恶劣、使国家利益蒙受严重损害的不判处死刑,一个下层的为了生存苦苦挣扎的升斗小民在受到过度暴力执法时拼死行使自卫权者却被处以死刑,何以服众?何以服天下?
夏俊峰案一边倒的状况,这可是当局估计不到的!这种窃钩者诛,窃国者侯的事一定会上史书。要知道,法律只会拿老实的人开刀!人们仿佛看到了屠刀背后那怯懦却狰狞的眼神,以及正在抖动的黑手,他们对百姓那么决绝。强权如果泛滥,普天之下,芸芸众生,谁能幸免?
试想一下,财政要靠卖地,卖地要靠拆迁,拆迁得需要城管啊!在新皇上位急需立威的大背景下,什么也得要用钱,这个政府不卖地难道说要卖血?所以说,民众的态度能保夏俊峰的性命微乎其微。夏俊峰是必须要死!杀鸡儆猴,否则,夏俊峰们随意掩杀朝廷鹰犬不死,以后谁还敢再给皇家卖命?
所以,夏俊峰是必须要死!这就是当局认真思考的结果!为什么国人为杀人犯捐款而不为受害人捐款?因为,被杀的城管不是受害者,而是这个腐败体制的受益者!要知道,这些为虎作伥的人,出来混欠下的账是一定要还的,只是迟早的事。对付那些底层在死亡线上挣扎的老百姓,为什么不将枪口抬高一寸?
看看近年被城管打死的部分公民名单。没一个城管被枪毙。当烈士变成一个封建爵位的时候,就已经没有任何高尚可言了。在这个朝代也许是烈士,别的朝代就是暴徒!在城管他们眼里,民众小贩算个什么?杀他们也不用制裁,毒打他们也从不眨眼,阳光下照样杀人放火丧尽天良!
有网友教导儿子说,将来有一天,家里的小人去祭拜烈士时候,他会告诉他,有一群城管对一个夏俊峰的小摊贩疯狂殴打,每天收入30元的保护费,夏俊峰为了不被打死自卫,不慎将城管杀死。夏俊峰自卫死刑了,暴力的城管成了烈士。孩子,与民争利的不叫烈士,他们是强盗!
最后,本人警告那些为虎作伥的人,出来混欠下的债是一定要还的,不管欠多久!也不怕他曾有多大的势力!人们应该永远记住夏俊峰这个有骨气的男人,同时也记住那些为虎作伥的人,本人相信有那么一天的!杀人犯是英雄!夏俊峰用生命抗暴的人民烈士永垂不朽!他是十三亿受奴役人民的榜样!
人们将杀人犯视为英雄,政府,你说这是为什么?对这些升斗小民,你尽管开枪吧,但只要不以正义之名!
2013-10-1于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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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2/2013 10:31:19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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