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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初中生杨辉被无罪释放是网民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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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初中生杨辉被无罪释放是网民胜利?
字号|2013年09月23日 14:07 已有2196人阅读 87


因为在网络上发言被刑拘的甘肃少年杨辉被无罪释放,这对众多关注此事的网友来说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因为只要他们关注了杨辉就形成了一种力量,给张家川县相关部门带来舆论上的压力。但是如果胜利的不是司法、法律,那么网民需要打的“战役”就太多了。

因为在网络上发言被刑拘的甘肃少年杨辉被无罪释放,这对众多关注此事的网友来说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因为只要他们关注了杨辉就形成了一种力量,给张家川县相关部门带来舆论上的压力。

从杨辉9月17日被刑拘在网络上引起空前的关注,网民先是搜出张家川县耗资1800万修建的宏伟的行政大楼,再到自称高票当选的刘长江县长的多块名表是否是合法收入(人民网北京9月23日报道,据甘肃张家川政府网消息,甘肃省审计厅已派出审计组对刘长江经济情况进行审计),又搜到行贿50000元的公安局局长白勇强竟然未被处理(新华社22日报道,据甘肃法院网公布的一份刑事判决书显示,天水市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白勇强,1995年至2005年期间曾送给已被判刑的原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现金5万元。),网民刨出的这些问题都在微博上疯转,这已经成了网民向地方政府不作为、乱作为施加压力的一种方式,这些官员自己让自己处于舆论的漩涡,从而被网民高度关注,大概是他们意想不到的吧。

杨辉被刑拘这一事件倍受关注不仅仅是因为他是一名只有16岁大的初中生,按他父亲的说法,少年强则中国强,一个富有正义感的少年关注身边的事情,出于正义感在网络上发帖是犯罪吗?这一问铿锵有力。另一方面也是公众对于谣言转发500算犯罪的两高司法解释深感疑虑的一种表现,从而借此事件集中表达了出来。这一案件也确实暴露出司法解释的不足,微博上名为“央视网新闻”发了一条微博称,初中生刑拘案不能成劳教借尸还魂,两高解释出台后,地方如借法律维稳,将会在事实上扩大法律适用的边界,给同类罪名被滥用留下空间。

质疑引发的连锁反应就是甘肃省公安厅高度重视。9月20日,省公安厅会同天水市公安局组成联合工作组赴张家川县开展相关调查核实工作。经工作组进一步调查核实,杨某通过QQ、微博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其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涉嫌寻衅滋事。但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且能够积极配合调查,悔罪态度诚恳,情节较轻,经省市县公安机关研究决定,依法撤销刑事案件,对其予以从轻处罚。但是杨辉的父亲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他说他不接受行拘,警方纠错只有一个方法撤销案件,放人。9月23日凌晨2点半左右,刚刚被获释的少年初中生杨某和父亲一起入住了某宾馆。这期间该县官方的态度不断变化,是出于何因?

这一事件奇特的地方是,一开始因“罪”被捕的杨辉无罪释放,现在张家川县县长刘长江、公安局局长白勇强的“问题”则需要向公众交代清楚了。如果说这一事件有一个良好的结局,是网民门共同关注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如果说是网民的胜利则是可悲的。如果胜利的不是司法、法律,那么网民需要打的“战役”就太多了,抓到鱼都是自己撞上网的笨鱼。

背景新闻

据新华社23日电 记者从甘肃省公安厅获悉,经甘肃省公安厅和天水市公安局联合工作组对张家川县杨某涉嫌寻衅滋事案调查核实,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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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国2013年09月23日讯】(看中国记者谢德润综合报导)近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名16岁的初三学生杨某因质疑该县一名男子的非正常死亡案件有内情而于网络上发帖,警方却认定该初中生发帖转载500次以上,进一步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刑拘。随后网友将张家川相关官员进行人肉搜索,却发现该县虽然连续几十年列入国家重点贫困县,但该县行政大楼造价不菲,县公安局局长更涉嫌贪污,相关事件引发舆论哗然。

张家川刑拘少年 一夜闻名

据《京华时报》报导,9月12日,甘肃省张家川回族自治县一名高姓男子从高处坠下致死,家属质疑死者是生前遭他人殴打致死随后抛弃尸体。14日中午,张家川镇中学的初三学生杨某于微博发布消息宣称,张家川9•12杀人案发生后警方不作为,且多次与群众发生争执甚至殴打死者家属。晚间,再度于微博发帖,宣称警方强行拘留死者家属,并与群众发生冲突。15日晚间,杨某又发微博宣称,钻石国际KTV(案发地点)的法人代表是张家川县人民法院的副院长苏建。杨某相关的质疑网帖一出牵动当地官员的敏感神经。

当地公安局引用9月9日最新公布的网络管制法规“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五百次以上者,均可构成诽谤罪”的相关规定,将该名初中生以涉嫌造谣加以刑拘。但杨某QQ空间帖子却被悉数删除,无法得知总转发数,而其微博转发量并未超过500次,因此当地警方的作法遭民众强烈质疑。资深媒体人杨锦麟表示“目前网络上正在高呼,放了那孩子!那孩子放了!张家川县终于出名了!”

腐败的张家川是中国缩影

初中生杨某因质疑警方办案有内情而遭刑拘,引发舆论哗然。许多网友开始对该县官员进行人肉搜索,却发现张家川县虽然连续几十年列入国家重点贫困县,但其行政中心办公大楼却耗资1800万,建筑面积达1.3万坪,其奢侈铺张的程度对比于该县的贫困县民令许多网民为之咋舌。而该县公安局长白勇强在秦州公安分局工作期间曾向天水市公安局副局长史居平行贿5万元,该县委书记更突击提拔78名干部,县长刘长江的多块名表也令人质疑其为“表哥”。

对此事件,杭州师范大学教授范忠信认为张家川正是中国的缩影,他表示“张家川,甘肃的国家级贫困县,本默默无闻,因抓了一个网上发帖质疑公安的少年,突然闻名海内外!人民贫困,却不妨碍拥有相当于国外总统府或皇宫的办公大楼、会议室,有行贿犯罪嫌疑人当公安局长执掌抓人大权,有肥头大耳堪与汤加国王比美的土皇帝。张家川,其实正是中国的缩影!”

人治胜法治 法律当摆设

该案件发生后,许多民众纷纷于网络上加以转帖声援。22日晚间11时左右,甘肃警方将初中生杨某的刑事案件转为行政拘留7日,并宣称“鉴于杨某系未成年人以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决定撤销刑事案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行政拘留7日。”对于警方任意将刑拘转换为行拘与针对杨某的犯行认定,仍然引发众多民众抨击,多名律师更直指警方的决定实属违法,崔小平律师甚至愤怒的直指“别TM扯什么悔罪表现!”

杨姓少年的父亲表示,不接受刑拘,也不接受刑拘转行拘,同时也坚决不会接受取保候审。警方纠错只有一个方法“撤销案件,放人。”

袁裕来律师认为对该生处以行政拘留仍属于违法,该生需要提国家赔偿。刘晓原律师则表示“刑拘转行拘仍然是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对此事件,许多民众对于可以依照官员任意解释的司法感到失望,更对于执法人员的识法程度更是不敢恭维。

资深媒体人丁来峰表示张家川对此事件应该要道歉,他表示“张家川:你说刑拘就刑拘,你说行拘就行拘,到底是刑拘还是行拘?法律是你家官员随意揉捏的么?无论刑拘还是行拘,对一个质疑警方的未成年人来说,都是违法!如果政府警察带头违法,这还成个什么社会?张家川,你必须向少年道歉!向人民交待为何你家公安局长行贿却能安于其位?为少年呼喊,为自己转起!”23日深夜,该少年已在游飞翥及王誓华律师的陪同下离开看守所,该事件仍持续发展中。
[9/23/2013 4:07:3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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