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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草堂开讲之:孔孟为何主张“言不必信”?
东海一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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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海草堂开讲之:孔孟为何主张“言不必信”?
一
信,有真诚、不欺、实在、道义、真确、为人可靠等含意,诚与信密不可分,“心实曰诚。言实曰信。信乃诚之体。诚乃信之用也。”(《禅林宝训》)。信,最基本的是要说话算数,“言之所以为言者,信也;言而无信,何以为言。”信是儒家重要道德规范和思想理念之一,从修身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皆不可缺。
关于信的言论,《论语》中俯拾即是。《学而》“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朱子解释说:“谨者行之有常,信者言之有实”;《学而》:“有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朱子解释说:“信,约信也。义者,事之宜也。复,践言也”就是说言行一致,实践所言才能称为信;《学而》“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这是说与朋友交往要信;《述而》“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这是教人以学文修行要忠信为本;《公冶长》“子路曰:愿闻子之志。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信,体现著儒家在平凡之中寻找崇高价值的一种人生理想。
《为政》:“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輗与軏是古代车子上必需的零件。这是把信视作立身为政的基本品质;《颜渊》:“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己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以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孔子认为对执政者而言,信比国防和粮食更重要。将信看作是治国平天下的基本政治原则。
《卫灵公》:“子张问行,子曰:言忠信,行笃敬, 虽蛮貊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立则见其参於前也,在舆则见其倚於衡也,夫然後行。子张书诸绅。”意谓言行忠信笃敬,天下可行;不然,就是在本乡本土,也是行不通的。
《盂子》中也不少,如:“后稷教民稼搞,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民而无教,则近于禽兽。圣人有忧之,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朋友有信”指亲朋好友间诚信为重;又:“有天爵者,有人爵者。仁义忠信,乐善不倦,此天爵也;公卿大夫,此人爵也”这里,孟子视信为天爵之一。
综上所述可见,孔孟都很重视“信”(孟子更重仁义礼智,以之为自己思想的主线。尊之为四伦,对忠信谈得少看得轻些,但也是相对的)。西汉董仲舒将信列入“王者所当修饬”的五常道之一,仁义礼智仁,缺一不可。
二
然而,孔孟又主张言不必信。孔子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论语•子路》);“孟子曰:“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
对于圣人和亚圣这种似乎自相矛盾之言论,反儒批儒者每“反”必引用,每“批”必提及,认为孔孟的诚信是针对百姓“小人”说的,君子、大人则没必要遵守。孔丘师徒教君子们不必讲信用,是在教统治者怎样去欺骗人民云云。尊儒者对此大多有苦难言,避而不谈,甚者断章取义,只取孔子“言必信,行必果”六个字以证明诚信为传统美德。可笑的是,周恩来当年亦题“言必信,行必果”六字赠田中首相,说明周不了解孔言真义。
三
其实,在原儒那里,“言必信”和“言不必信”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相反相成,矛盾统一。在一般情况下,信是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原则,但是,如果碰上特殊情况,当信与仁义发生冲突或矛盾,那就要弃信而取仁义,“惟义所在”了。
儒家常把仁义礼智信“五常”并举,但“五常”之中又有核心,那就是仁义。仁义之中,仁又是核心的核心,乃最最基本的“一以贯之”的教义,儒家的一切言行都是围绕仁字而进行。孟子认为,仁为安宅,以仁为本,人才安心;义为正路,以义为表,人便无过。“居仁由义,大人之事备矣”。
孔子曰“成仁”,孟曰“取义”,孟子对义字情有独钟,一切行为都以义为标准。《孟子•告子第六》曰:“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为了义,连生命都可以放弃。(不要认为原儒轻视生命。儒家讲究中庸之道,通情达理通权达变,反对极端主义。义者宜也,宜死则舍生,不宜死则不能轻生。)但他的义也是作为仁的外在表现而存在,离开了仁,就是非义。
与信相比,仁义的“道德级别”更高。礼智信都必须看仁义看齐,符合仁义原则。所以原儒认为,不妥当的诺言需要修正,被胁迫的盟约毋须遵守,不辨是非不合仁义的“言必信,行必果”不足取。如果明知言行非义非宜仍固守不变,那就是“硁硁然小人哉”了。注意,这里的小人主要从身份地位方面而言,小人物的意思。
朱熹说过:圣贤言语,大约似乎不同,然未始不贯。只如夫子言非礼勿视听言动,“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 ”,“言忠信,行笃敬”,这是一副说话。到孟子又却说“求放心”,“存心养性”。…似乎参错不齐,千头万绪,其实只一理。(《朱子语类卷第十一》)对于“言必信”与“言不必信”的“不同”,当作如是观,因为其间有“理”一以贯之,这个一或者理,就是仁及其适宜表现:义。
司马迁《孔子世家》载:孔子去陈。过蒲,会公叔氏以蒲畔,蒲人止孔子。弟子有公良孺者,以私车五乘从孔子。其为人长贤,有勇力,谓曰:“吾昔从夫子遇难于匡,今又遇难于此,命也已。吾与夫子再罹难,宁斗而死。”斗甚疾。蒲人惧,谓孔子曰:“苟毋适卫,吾出子。”与之盟,出孔子东门。孔子遂适卫。子贡曰:“盟可负邪?”孔子曰:“要盟也,神不听。”这里,孔子不遵守与蒲人的誓约是因为他是在受到胁迫的情况而盟誓的,这样的盟誓不合道义,无须遵守。
信还有确切之意。孔子晚年所作《春秋》,衡诸史实,就非信史。《春秋》以孔子诞生为基点,将二百四十二年间的十二世分为孔子所传闻世,孔子所闻世、孔子所见世。《春秋》托孔子所传闻世为据乱世,托孔子所闻世为升平世,托孔子所见世为太平世。“世愈越而文愈治”,严重违背历史事实,但这是孔子托事明义之书,托鲁十二世的历史来表达孔子政治社会理想,非普通记实之史书也,王心所加,大信在焉。
《庄子》中有一个著名的讲“信”的故事:尾生的与一女子相约桥下见面,女子未能按时赴约,尾生抱住桥柱傻等,水涨来也不走,结果被活活淹死。古今人都以尾生为守信的象征,如果孔孟知道了,一定大不以为然。这种迂执不化的行为毫无价值意义可言,甚至是违仁背义、害己害人、不负责任的,对自己、对所约女子、对自己的父母亲人都不负责任。守小信而违大义,莫此为甚。
三
“言必信”和“言不必信”的关系,涉及的是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也就是经与权、原则与变通的关系。孔子非常重视通权达变、因地制宜。《论语•子罕》:"可与共学,未可以适道;可以适道,未可以立;可以立,未可以权";《子罕》:"子绝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四毋就是权;《论语》第四章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君子做事,没有一定的模式。“无适也,无莫也”就是权。故孟子称孔子为"圣之时者"。
孟子也重权道。孟子去齐,充虞路问曰:“夫子若不豫色然。前日虞闻诸夫子曰:君子不怨天,不尤人。”曰:“彼一时,此一时也。五百年必有王者兴,其间必有名世者。由周而来,七百有馀岁矣,以其数,则过矣;以其时考之,则可矣。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吾何为不豫哉?”(《孟子》)前几天刚说过君子不怨天,不尤人,可现在即怨天又尤人,满脸不太高兴。为什么呢,孟子解释是“此一时也、彼一时也”,这就是权。
公羊家对经权理论阐解最透彻。蒋庆君在《公羊学引论》一书中对经权说有过完整阐述,兹摘要于下:
经权说是主张既守经志道,又根据具体情况变通行权的学说。公羊家认为,现实生活万分复杂,权道正是在不违背儒家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在变化莫测的政治实践中,通过变通的手法来接通理想与现实的不二法门。公羊家在《公羊传》中借祭仲行权一事阐述了这种经权思想:“权者何?权者反于经然后有善者也。权之所设,舍死亡无所设。行权有道,自贬损以行权,不害人以行权。杀人以自生,亡人以自存,君子不为也。"
公羊家在孔子所立的大经大法上以及儒家的根本立场上决不含糊,而是坚守正经,守死善道,保住儒家的本色。但是,现实生活万分复杂,儒家所坚持的礼法原则要落实到现实生活中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情况,即普遍的规定不能完全规范住特殊的现实会有时而穷。在这种情况下就必须对普遍的礼法原则加以变通以适应特殊的情况,但同时变通又必须符合儒家义理的更高要求,即必须出于恻隐之心以行权,必须为了国家整体利益以行权。公羊学是政治儒学、外王儒学、实践儒学,所以公羊家特别强调"权",因为"权"正是一种政治艺术、外王方略和实践智慧,不通过"权"儒家的外王理想就不能在现实政治中实现。从公羊家的经权思想来看,经与权往往是连在一起的,没有离开权的经,也没有离开经的权,而是权中有经,经中有权。(据蒋庆《公羊学引论》)。
儒家经典中许多仿佛自相矛盾的思想言论,用经权说观照之,无不砉然而解。
四
尽管孔子不赞成固执倔强、死守原则,但对“言必信,行必果”的行为,在否定中亦不乏肯定。这句话是《论语•子路》中孔子回答学生子贡怎样才可以称得上是士的问题时所言。原文如下:子贡问曰:“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子曰:“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曰:“今之从政者何如?”子曰:“噫!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孔子在这里分士为三等,第三等是“言必信,行必果”者。孔子对这种迂执不化、不懂权变的行为持批评态度,同时认为能够“言必信,行必果”,也属不易,“抑亦可以为次矣”,只是比前两种士差些罢了,故仍列为第三等士。
朱子对孟子“言不必信”之言的解释颇为准确中肯:“大人言行,不先期于信果,但义之所在,则必从之,卒亦未尝不信果也。尹氏云:主于义,则信果在其中矣;主于信果,则未必合义。王勉曰:若不合于义而不信不果,则妄人尔。”(朱熹《孟子集注》)在特殊情况下“言必信”是“小信”,“言不必信”更合大义。
当然,言不必信,必须是圣王兼备之“大人”,至少是仁义道德之君子。何谓大人,请参阅枭文《“三畏”说》。倘以此言为自己不信不果又不合于义之行为辨护,那就是一无可取的卑劣小人,“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2006-3-3东海一枭
首发《自由圣火》半月刊第十五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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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3/2006 10:31:1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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