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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放这笔费用的依据是这样的 --
总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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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首先是打国外的洋人;第二是打国内拿枪的阶级敌人(如国民党军队);第三是打国内不拿枪的阶级敌人(如六四学生与市民);第四是保护和抢救国家财产;第五是新时期军人自己发明的,即挂军牌走私,走后门做生意。
文革期间向解放军学习,黑龙江军垦战士金训华,为抢救一根电线杆,高唱“一切为了毛主席”,光荣献出生命。解放军发放这笔费用的依据,只能随行就市;你抢救的是根木头电杆,当时本身价值10块人民币,抚恤金发10万,那要解放军干吗,让民工上就得啦。本来就是让大家伙儿保卫党中央,保卫毛主席,让首长安全、舒适、快乐,所以就需要大兵,若发钱发得多了,就是本末倒置,反倒让首长们没钱,吃亏,发下去的钱倒让不该享受的人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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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7/15/2006 12:33:44 PM] |
比较古今中外军人抚恤费
[#1618: 1284, 1/650] - 唐夫 (7/15/2006 11:42:19 AM)
- 国家发放这笔费用的依据是这样的 --
[#1619: 606, 1/648] - 总裁判 (7/15/2006 12:33:44 PM)
- 这样的分析
[#1621: 26, 1/599] - 唐夫 (7/16/2006 3:40:28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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