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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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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熙来必须死 为中共整风反腐立标杆
【多维新闻】北京时间7月25日,原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被正式提起公诉。该消息发布后瞬间引爆社会舆论,中国政治层面亦暗流涌动。法律界以及观察人士多认为,仅以公诉中贪污受贿的两项已足以判处薄熙来死刑立即执行。
事实上,在经过中共十八大、全国两会以及中共新领导集体掀起的一轮轮整风、反腐运动后,薄熙来已因其违法违纪行为成为中共未来前进道路上所面临的各种问题障碍的集中代表和必须划清界限甚至是打倒的对象。不然,中共的反腐、整风、法治建设都将因之受到冲击。在这种情势下,薄熙来必须重惩立标杆。
两个“巨大”一个“特别” 薄熙来必须死
据官方报道,负责提起公诉的山东省济南市检察院指控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三项违法行为。其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贪污巨款,数额巨大”。对于“巨大”和“特别巨大”的具体数字,此前有报道指出在公诉前的7月23日,薄熙来曾主政的重庆召开县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传达中央对薄案的批示和定性。中央认定薄熙来涉及“三大罪状”:一是在辽宁任职期间受贿2,000万元(1元约合0.1629美元);二是在辽宁贪污500万元;三是在任重庆市委书记期间滥用职权。
事实上,薄熙来在2012年9月被中共双开(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后,中共中央曾下发文件给薄定了六宗罪,不仅包括指控中所述的三项,还包括“与多名女性发生或保持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以及其他涉嫌犯罪问题”。尽管当时被认定的六项已被削减近半,但是其中仅当前被披露的贪污和腐败数字已经足以构成死刑立即执行。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教授洪道德指出,薄熙来“三宗罪”中,以受贿罪最重,其最高可被判处死刑。事实上,从以往的因受贿罪被判死刑的多个案例来看,被延迟极刑的受贿罪犯其受贿数额的标准多在500万元以上。另外,这些案件的共同特点之一就是给国家、社会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而薄熙来已然具备这两项要求,甚至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以2007年为例,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因受贿649万元被判死刑,次月执行;原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因受贿841万元被判死刑。与他们相比,薄熙来涉案金额显然更大,社会影响也更为严重。检察机关在指控中用到了“数额特别巨大”、“数额巨大”的字样,这也说明了薄熙来贪污受贿罪行在之后的审判量刑中所占分量将会极重。
而且,由于司法调查往往很难证明犯罪全部违法行为,薄熙来的贪污受贿情况甚至可能更为严重。因此,即使撇开其他方面的犯罪行为不谈,单单依据如此严重的贪污受贿程度来量刑,已足以判处薄熙来死刑,而且是立即执行。
薄熙来不判死有损中共反腐决心
以习近平为首的新一届中共领导人,在上台不多久后便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反腐和整风运动,作为这场运动的主导者习近平作出了同时打“老虎”和“苍蝇”的指示,从严从重处理的政治和舆论态势让民众期望颇高。虽说操刀手王岐山也在多个领域和地区拿下了一群“苍蝇”和多只“小老虎”,但截至目前,受调查或落马官员大多是中共高层政治之外,李春城也仅是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因此有民间仍不乏有刑不上大夫、“入局不死、入常无罪”等方面的疑虑。近日贪污受贿数额同样巨大的原铁道部长刘志军被判死缓就引起了社会舆论的对这场反腐运动以及其主持者的不满和质疑。如今,薄熙来将如何处理,则成了又一个试金石。
有观点认为,如何量刑对中共中央来说再次成为一个极具挑战性的考验。当前已持续半年多的反腐运动所形成的声势,如今薄熙来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就必须重判以儆效尤。如果因为某些方面的因素而轻判,必将使这场被中共寄望能够挽大厦之将倾的反腐运动为之一滞,这对身为反腐和党建主持者的习近平、王岐山等人都将造成相当程度的冲击。
当年陈水扁洗钱弊案使民进党遭受了自创党以来最沉重的打击。2004年台湾总统选举期间,“陈由豪政治献金案”曝光;随后,“SOGO礼券案”、“公务机要费案”、“台开内线交易案”等层出不穷,陈水扁一伙的贪腐行径引起台湾民众强烈不满与愤怒,2006年还爆发了“红衫军”百万人“倒扁”行动。陈水扁发生贪渎和洗钱弊案,不仅全面颠覆了民进党一贯鼓吹的“创党价值”,同时也引发了党内各种势力的冲突与矛盾。可以说,陈水扁用短短8年时间,透支了民进党几十年积累下来的政治资产。而民进党还鲜少有人责怪陈水扁及其家人的贪腐。民进党纵容陈水扁,向最高权力折腰,甚至颠倒是非、扭曲价值。结果就是台湾人民用选票重重的惩罚陈水扁与民进党。民进党的形象一直到今天还没有走出这个阴影。这样的影响所起到的效果,是今天处理薄熙来的前车之鉴。
而反观香港和新加坡,同样是华人聚居区和文化圈,但是其官场文化则是另一番景象。据总部设在德国柏林的全球知名反腐败机构——“透明国际”组织在2006年一份调查显示,新加坡和香港位居亚洲清廉指数前两名。需要指出的是,新加坡和香港也曾一度如现在的中共官场一样腐败,但是之后出台了“廉政公署”等较为有效的制度设计。其核心理念是对贪污腐败行为的“零宽容”和“坚决对付一切违法乱纪的人”。其中,新加坡在早期反腐行动中还提出和实践了“集中力量对付大鱼”的策略。这对于当前正处于反腐阶段的中共和中国来说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据悉,现任中共总书记习近平就曾多次表露过对新加坡制度的倾向。
有分析人士认为,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薄熙已是贪污腐败、官僚主义、民粹主义、践踏法治的集中代表,是中共实现自身持续执政和人民利益必须摒弃和扫除的对象。薄熙来被判死刑对中共整体和未来来说都是一个相对更为有利的结局。
当然,正视现实须警醒。可能有人盼着薄熙来案尽快结束,抱着“风雨过后,便是晴天”的念想,是不是“紧一阵了”,就会“松一阵”。其实中共有深刻的认识,态度坚决,“这个问题解决不好,就会对党造成致命伤害,甚至亡党亡国”,如果不保持高压态势,隐藏于山林的“老虎”会逍遥快活,“苍蝇”会到处乱飞,继续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群众只会“骂娘”。当前反腐工作有成绩,但不乐观,也不悲观。十八大以来,李春城、倪发科、王素毅、郭永祥等省部级官员相继落马,广州白云区官场地震集体“沦陷”,甚至有报道某省望中央巡视组早点“走人”,说明了什么?所以千万不要“打盹儿”,不要懈怠,要做好“持久战”和“攻坚战”准备,打就要打得彻底。薄熙来一案终会“谢幕”,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只能是党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片断”,而非工作的“结束”。
(麦垛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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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8/2013 9:28:2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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