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功總會
American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House
自由論壇
新帖 | 查帖 | 刷新
改贴/删贴
民众与专制者和解的四条守则
张三一言

民众与专制者和解的四条守则

张三一言

[ 一 ] 、和解条件

和解的意思是∶双方停止争执,归于和平。从政治上的角度看,和谐,是社会各不同益者(集团)进行交往、互动、协作、制衡、组合;达到相对稳定的状态。一般用妥协手段达到和解目的。妥协是敌对或冲突双方,彼此退让部分利益、意见、原则等,以消除争端,谋求融洽。

和解的第一个(理性)条件是∶双方力量相等才能和解。要双方都有和解意愿的必要条件是∶双方势均力敌,最低限度是弱的一方还有还手的能力,每一方都消灭不了对方。在这种均势下,还必须具有某些诱因──或者怕了对方、或者有求于对方、或者不愿付出太大代价消灭对方、或者让对方存在比消灭对方更有利──有了这些诱,还要双方都有理性能力∶在接受经验教训和经计算后发现和解比敌对更有利。这样,和解方能出现。单方面和解有两个可能,一是无效,二是变成投降。

和解的第二个(思想)条件是∶双方都有和解的意愿;双方都不迷信、执着森林法则,都能接受现代衣冠文物的双赢思想。

和解的第三个(安全)条件是∶能保证和解后不会受到报复,安全不受威胁。

[ 二 ] 、和解的缘起和底线

缘起∶因为人性是善的,所以和解有可能;因为人性也是恶的,不和解则可能有一方伤亡(这一方并不是必定的)或者是两方皆伤亡,所以和解有必要(否则安全和生存无保证)。人类的初始是以我存你亡的森林法则主导的,随着经验的累积和理性的发展、衣冠文物累积,和解逐渐取代了森林法则。

[ 三 ] 、被扭曲的和解

因为和解是停止争执,谋求融洽,归于和平稳定状态,但是,达成和平稳定状态的方法和途径是多种的,所以,和解在很多情况下是被扭曲的。扭曲的标志是由单方面以强力压迫对方以达至和平稳定,取代由双方自愿和理性决定的妥协达至和解的和平稳定。奴隶社会是这种和解的典型。专制社会除了以安全和经济实惠交换民众对统治的认受的和解外,绝大多数和和解都是被扭曲的;现时中共所提倡的和谐社会,就是以专政压力下只准一方表达意见,禁绝所有异见的情况下的严重被扭曲的和解途径达至的。

[ 四 ] 、民众有没有与专制统治者和解的意愿?民众愿不愿意妥协?

从历史和现实看,革命的结果,专制统治者最后失败(这是无法避免的)必然是统治者被彻底清算;妥协和解的和平演变,则原统治者大体上不会受到惩罚,很多还可以在政治上有一番风光日子。目前中国的维权和民运大体上是走妥协和解的和平演变之路,但是,中共明显地是选择被彻底清算和惩罚的纳粹道路。纵观共产党五十多年的专政史,就是不断地实行政治迫害、制造冤假错案、制造社会的分裂、对立与仇恨。有的只是分裂、对立和仇恨全无和解的点滴表现。

相反,民众表现了和解的诚意。现实本身就是民众愿意和解的最强力证明。铁一般的、无可质疑的现实是,你的权力并不是由我选举授权给你的,而是你打江山、城头竖起大王旗而强加于我的;但是,我忍受了,我遵从你未经我同意的法律、政策、指令行事。你一次又一次制造了中国史无前例的民族大灾难伤害我、你不断制造仇恨迫害我、你剥夺了我应有的自由和权利、你没有停止过向我使用暴力,现下还持继着;我没有反抗、我没有革命,我们现下搞民运搞维权不但没有使用我们应有的使用暴力的权利反击你们,相反,还时时处处遵循你们的恶法行事。这就是最大的妥协,这妥协表现了民众的最大和解的诚意。

可是,五十多年了,你中共对中国民众(特别是在政治上)可有一丁点儿的和解的表示?!

你们口口声声诬指民众不愿和解?是真的吗?不!不是民众不愿和解,而是你们要民众无条件向你们投降。

你们的御用文人,鼓吹让人无法理解和容忍的“和解崇拜症”。你们的专家学人们恃强欺弱,一味要弱势的民众忍忍忍,让让让。我们受到了你们制造出来的人类史无前例的灾难的伤害,你们要我们必须忍忍忍、让让让;我的权利被侵害被剥夺了,你们要我们必须忍忍忍、让让让;我受到不公平等待,被无理迫害了,你们要我们必须忍忍忍、让让让;我被冤死枉死了,你们要我们必须忍忍忍、让让让;我要申冤吗?不行,你们要截访,你们要我们必须忍忍忍、让让让;你们不准我说话,你们要我们必须忍忍忍、让让让…对于你们自己凶恶的、明目张胆的行凶作恶,则视而不见,除了空洞地叫喊要和解外,总是把你们的恶行视作理所当然。你们这些和解的倡议者要求羊宽恕野狼吃羊的暴政,羊要带着爱心让野狼吃,以如此的爱与宽容感化野狼。要在承认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野狼吃羊的秩序内和平表达不同政治见解,不要蓄意挑衅或者用暴力威胁狼吃羊的秩序。实际上就是要建立一种民众羊不反抗,统治者野狼任吃羊,“羊野狼秩序合理化”的“和谐社会”。

当然也有些中立者向统治者提出正义的要求∶“停止对民众维权人士和持不同政见者的镇压,列出开放政治垄断的时间表,恢复和尊重其他既有党派的党性和党员的人格,允许中国民众组建新的政党,允许民众办报,并逐步开放各个层级的行政首脑和民众代表的直接选举”。”但是统治者都不理睬,甚至变本加厉反其要求而行之。对此,他们并不敢据理力争,有时还和统治者同一声气,一味要求民众忍让。当民众提出一些具体要求和行动时,另一些“中立”学问者名流就不能忍了∶于是什么过激啦、刁民啦、不理性啦…帽子和罪名就一堆堆压下来。

如此要求民间和解,合理吗?

[ 五 ] 、民众可能和专制政权和解的四条守则

第一条守则∶壮大体制外民众力量,以硬力量对抗硬力量

你可以要求人们对既往罪行不追究,或追究限于那个范围内,但是,不能为了和解,就把共产党的罪行就变成善举了。我们要做到的是明白无误告诉共产党,你犯了罪,且罪大恶极,但是我们可以用最宽容的态度对你,给你一条生路,但是,你必须如何如何做──现讲这些话和梦呓没有什么差别,也就是现下讲和解只是一个梦想而已。因为你根本就没有力量,共产党根本就不把你放在眼里,你说的只能是空话,梦话。要怎么样才能把梦想变成现实呢?只有一条路可通∶累积体制外强大的实力! 这实力产生的压力要大到共产党非听不可的程度。舍此,别无他途;所以,你要和解,最重要的,现在要做的就是壮大自己的实力。在此之后的第二步才是和解。

今天的和解关键是要统治者让步放权,而不是无穷尽的要求民众忍忍忍,让让让。在这里,我特别对那些单方面指向弱势民众而不敢面对强暴专制者的“和平,理性,非暴力”鼓吹者指出,古今中外绝无例外地没有出现过“没有体制外民众压力,由专制统治者良心发现,自愿自觉地还权于民以达至与民众和解”的事实。历史上的和解只在两种条件下出现。一种是,统治者惧于民众中的革命(包暴力)强大压力而向民众中的温和派放权和解。这种情况一向给和平合法崇拜症者故意抹煞其中民众革命压力的关键作用,扭曲成为没有革命压力,只是“和平,理性,非暴力”改良者与专制政权“良性互动”的结果。另一种是,经一场革命(包括暴力)革命后,革命虽未成功,但是统治者受到了严重打击和创伤。统治者吸取经验教训,深知革命之可怕,除非放弃其专制独裁统治,否则难保其政治生命持继。于是就向民众中非暴力集团放权和解。这更成为和平合法崇拜症者的“和平,理性,非暴力”者作为反革命唯改良的经典理据。

无可质疑,古今中外所有所谓和平演变,所谓朝野和解都是在体制外民众力量足够大的条件下产生的,那么,我们想要中共放权与民众和解,则必须彻底排除那种漠视民众压力,幻想反革命的绝改良的思想和作为;走古今中外没有例外之路:以壮大体制外民众力量,以民众的硬力量(包括从纯改良到暴力革命)对抗专制权力的硬力量。这是民间对所谓和平演变、朝野和解的第条守则,凡放弃这一守则的无不从失则走向失败,而且永远都是失败。

第二条守则:不放弃革命(包括暴力),以革命(包括暴力)促和解

倘若弱方有或者可能有使用暴力的条件而承诺不向对方使用暴力,从理性(硬力量)的角度看,其结果是自削讨价还价能力,可能因此失去了用暴力可以争取到的或保持住的东西;对方亦可能因此有恃无恐地加强使用暴力而处于更大优势;所以,不论在什么情况下,都不可以承诺不使用暴力。

所有专制统治者都无可能做到自愿自觉向被它统治的民众妥协以谋和解,大多数和解之路都是在民众拥有实力而又采取妥协姿态情况下开创的。民众采取妥协姿态之所以能开创和解之路,其中有决定性作用的一条是:不承诺不革命和不用暴力。所以,从策略角度看,弱势者不宜单方面宣布无条件放弃革命和暴力。只能提出在什么条件下才不使用暴力暴力,备暴力而不用;以暴力避免暴力、用暴力的威吓作用达到对方慎用暴力。

民众能否累积力量,民众的道义压力能不能起作用,与民众保留坚持还是放弃革命(包括暴力)有关。在民众自动承诺不革命不使用暴力的情况下,一方面民众失去了鼓动和凝聚的精神资源和动力。另一方面,专制统治者在这样条件下就必然会放胆和放手压制民众力量的增长。因此,民众累积力量即使不能说是不可能,起码也是极大困难。没有力量作后盾,统治者多会视民众的道义压力为无物,道义压力功效大失。专制统治者是不见棺材不流泪的,只有你表现出分分钟可以杀绝他们的时候,他们才会知惊。民众若想与统治者和解成事,革命手段必须常用,暴力则可留而不用(但不能只作姿态,到要用和应用时则坚决使用),这样才能累积民众力量,和对统治者施加道义压力,统治者才会听你的话。

第三条守则:站据道德高位,施加道义压力

讲道义,我想重复一下:中共是不会和民间讲道义的!这就是为什么甘地之于英国可实行不合作运动取得成功,在中国共产党统治下跪着造反还要用坦克辗粹的原因。那些一方面提倡“和平,理性,非暴力”,一方面又反革命、反对民众压力的纯改良主义者是为中国前途指出一条黑路。既然中共是不讲道义的,那么又说要站据道德高位,施加道义压力,这不是无的放矢吗?

中共不讲道义良心人性,但是它不敢公开摆出一副魔鬼原型出来,而是用伪道德、伪良心、伪人性冒充原装货骗人;另一方面他们以全力压制民众发出任何正义之声,消解了人们的道义压力。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才可以不讲真道义。

我同意对待暴政不宜 “ 以暴易暴 ” ,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以暴力改变或取代暴力或许是不智,但以暴抗暴、以暴力抵抗暴力的迫害与剥夺既属基人权,也是事实的必须。不过,更重要的是“是非应该分清,罪错应该摆明”,不应为了不“以暴易暴”、为了和解而抹去是非对错善恶真伪的界限。

只能在是非分明,不出卖原则(还权于民)和不牺牲道义(民众的自由民主人权就是正义,迫害民众是犯罪)的条件下,以民众的压力达致和解目的。

民众道义表现在“和平,理性,非暴力”方面。我不是对“和平,理性,非暴力”诸多非议吗?现在怎么突然“和平,理性,非暴力”又变成为民众道义了呢?我批判的是只把指向民众而不敢面对统治者的“和平,理性,非暴力”崇拜症,而不是否定“和平,理性,非暴力”本身。从道义(软力量)角度看,拥有暴力而又不用,但是,又不承诺放弃使用,且明确指出在一定条件下不使用暴力一方占有极大优势。单方面使用暴力明显是无理和缺德,形象丑陋,就有可能令正在使用暴力手段的强方有所收敛,这对弱势一方有利。另一方面,更重要的是,它在感召民众方面也有正面作用的。人民是弱者、是被剥夺者、是受害者,拥有用暴力权利而不用它来对你的残害和剥夺报复,反而采取“和平,理性,非暴力”手段,反而忍受你的非法权力统治,在你的法内依照你恶法行事,这表现了民众的宽宏大量,体现了高尚的道德。统治者剥夺人民的自由民主和人权在现代人类文明中是政治上的最大不正义!这个极大落差,对中共形成极大压力;极之明显的是,中共已经无法承受这一道义压力(从其公开反资产阶级人权到签定人权公约、从公开打倒资产阶级民主到发表民主白皮书,胡党魁也一反党的一贯立场,被迫承民主是人类普世价值等等言行充分表现出来)。共产党屠杀和残害人民不但是缺德还是犯罪,对此中共一向害怕他们的恶行呈现于世(这从他们极爱面子、篡改历史、禁止异见声音等等可见)。中共的伪善和全力压制真善;这一切说明,不讲道义的共产党很害怕道义的压力。所以道义压力对共产党是有效的而且是强效力的。

为什么不讲道义的共产党那么怕道义压力呢?

根源在于中共的政权是城头竖起大王旗的非法政权,这个政权在政治上完全非法,也完全缺乏道义支持;特别是在其意识型态失效后,极需要人们认同其统治。中共不可能也不愿意以民主政治来谋求其权力合法的支持,于是就想用经济收买和伪道德欺骗来寻找人们对其统治的认受性。民间对正义社会公义的道德追求,正好粉粹了中共的伪道德欺骗的企图;即是,道德压力正好消解了其非法政权认受性,挖空其统治根基,所以中共特别害怕看到和见听民众道义压力。

在第一守则中强调的民众力量,在硬的方面是表现在有形的民众组织,除民众的有形的力量外,很大部分是依赖道德;甚至可以这样说,民众之所以能够克制统治者,力量之源在于道义。有人漠视和鄙视公义力量,这是错误的。很明显,中共的道义是零分,更准确地说是负值;而民众道义是高正值。到底民众压力能否产生效力,主要看民众的正义之声能否发出来;正义的声音就是力量!所以民众道义能否起作用,关键在于冲破言禁。可喜的是我们看到不论在互联网,还是在现实生活,还是在党控传媒中,言禁都处于被突破的状态中。

第四条守则:给予足够的和解诱因,以利诱和

有一个极端两难的问题,你民众若要秋后算帐,他共产党就必然誓死与你拼到底,最后只有暴力革命的一条路可走。你要是放弃秋后算帐,则是对受害人的背叛和出卖,受害人会反抗到底。

到底要不要对共产党犯下的罪行进行清算?若要,则清算到什么程度?共产党党官可否免罪,可免到什么程度?都应该研究,但是,共产党罪恶史必须写;共产政权受难者历史纪念馆必须建立;道德批判绝不可以放松。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你必须明确地告诉专制统治者,和解后他们有一条生(出)路,必须有足够的诱因,他们才能放权实行和解。其次历史也告诉我们,大凡和平演变的民主改革,原统治者受到政治清算的机会是很小的,大多数的原统治集团经自我改造成民主政党后还可能在政治舞台上占一席位。再次是历史也告诉我们,罪恶累累的专制统治者越有诚意向民众妥协寻求和解,则秋后算帐的可能性和程度就越低;相反,若迫出革命,共产党对国民党的绝灭性打击报复重演的可能性大于一切。放眼看中共,它走的正好是迫民众革命这一条死路。

要怎么样才能做到既能伸张正义又能以最小代价达到自由民主的目的,这有赖于政治家和社会领袖的政治智慧和民众的理性程度决定的。

不过这条守则并不是摆到日程上的议题,这要到民众实力真的到了与统治者接近的时候才有意义的问题。现在可以按下不理。现在最重要的是坚守第一和第二条守则。

[ 六 ] 、切记和解的目的

我们的妥协是为了和解;我们的和解是为了建立一个民主社会;我们建立民主社会目的是为了建立一个比较公平的社会、实现个人为核心的自由和人权。就是说,我们讲和解,其核心问题是共产党放权,还(政)权于民!而不是为和解而和解。我们绝不能接受胡锦涛提出的,以共产党的暴力压倒民间异见力量、以高压求稳定的所谓“和谐社会”。

2006/5/18

--------------------------------------------------------------------------------

(自由圣火半月刊/第二十期首发稿)转载请注明出处并保持完整

 

 


HK [6/5/2006 11:28:08 AM]


 
姓名: 密码:
电子信箱: 主页地址:
来自何方:
主题:
内容:
This Is CAPTCHA Image
(Enter the verification code in the image above)
Home | Freedom Forum | Chinese Poets Forum | Culture Forum | Wen Ji | Books | About Us | Links | backend
Copyright © 2005 American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