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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死难者索赔案结果的多角度辨析
张三一言

89死难者索赔案结果的多角度辨析

张三一言

[一]

中国第一个89死难者索赔案的结果,突显的意义是人道主义在维权和争取民主中的重大作用。

我认为维权或争取民主应以人道为诉求,最底限度,诉求的目的要和人道相符。人们都不言而喻地认定:目前中国社会总体诉求就是建立一个民主制度的社会(这一点连中共也公开向世人承认了的)。建立民主社会的目的是要体现“个人为核心”的精神;这个个人核心就是要保证个人尊严和自主的“主权”、自由和权利。伤害或被剥夺个人尊严、自主、自由和权利,大多都是以违反人道的手段实现达致,也以违反人道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突显人道主义是维权和民主的必要的目标,也是必要的手段。

什么是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是一种尊重人类价值;谋求人的安全幸福的理想;爱护人的生命、尊重人的人格和权利,关怀人的幸福的道德。是一种强调博爱,主张超越人种、国家、宗教等差异,承认人人平等,肯定人性的精神。在政治层面它表现为伸张正义,维护人权,同情弱小和救济贫困,反对政治迫害及种族歧视。

从日常生活来看,人道主义是帮助人们免于苦难,用一切可能的办法帮助不幸的人免于或减少痛苦、疾病、贫穷、不公正的待遇、对人权的侵犯等等。这就是我们在理论上说的人类共同的价值。这次89死难者索赔案结果,就充分体现了人道主义在维权方面的成功。

显而易见,维权和争取民主以人道主义为依归,是合理和可行的。

[二]

人道主义在维权和争取民主中具有巨大力量,能起重大作用。

为什么这次在成都能够取得在政治角度去看是无可能的突破性的发展呢?彰彰明甚是人道思想起作用。人道之所以在维权或政治运作中显现巨大力量和作用,是因为人道主义包涵的道德和人性内涵所致。一般人总是只看到实力起作用,不重视或看不到道德和人性这个软力量在维权或政治运作中的功能和作用。

我们设想一下,倘若这次黄琦协调的唐德英六四死难索偿,不是以人道而是以政治或人权作为索偿理由,看来要求取得突破可能性几近于零。当权者必然一开始就认定他对你错,与你作拼死对抗,绝不采取妥协手段,所以无法达至和解,无法出现出现初始的官民和解苗头。当你以人道为理由提出诉求时,一开始就令对方感到自己理亏,无法避免受到良心责备,当然难于作出强硬的抗拒,更难于进一步加害于受害人;同时要面对难于抗拒的道德和人性良心的压力。在道义和良心差距巨大的状态下长期间磨合下,官方为了减轻压力和取得心理平衡,就会找寻不伤害其实权和面子的下台阶。“困难补助金”名义和解就是这个下台阶。

因为道德和良心的逻辑使然,这一下台阶的潜结论是:政府承认六四杀人是错了。这就为可能出现再进一步的官民政治良性互动创造了一些条件。


[三]

把这次索偿结果视作一种希望和期待并无不妥。有了一个极初始的开头,我们期待会有第二步的持继续是合理的。但是,若现在就把这个个案视作一党专制的社会向一个宪政民主的社会转变、由此走向化解民间的仇恨和拆除六四政治炸弹的现实,就失当了。

作为中国第一个89死难者索赔案的结果的意义不在个案本身,而在个案的潜在意义:这个个案不应视为某一地方当局的个别行动,这样重大且敏感的事件,经历这么长的时间思虑和较量,这必定是中央首肯的行动,所以它是有全国性意义的事件,是具有一定标志性的事件。它在逻辑上(曲折地)显示出八九事件错在党和政府对在民间妥协和让步;微弱地显示出党和政府实行官民政治良性互动、和解的可能性。显示出党和政府对独立于体制外的民意、对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等现化文明的敌意消减。要注意的是,这极可能是一厢情愿的幻想──到底如何,只能等待时间验证了。这件事,只是一个单一的个案,它也可能是长路的第一步,按我们良好愿望那样顺利地发展,按我们的意愿一步步地走下去。但是,权力者也会推向按他们意愿的方向发展;让它它也有可能成为仅仅是一个个别成功的案例,到此为止前无去路;或者让它都是以困难补助了结,以堵死政治诉求之路。

人们还应该明显地看到负作用和可能的陷阱。刘晓波指是当局掩口费,这个判断是准确的。党和政府给的是困难户作“困难补助”,而不是我们想像的政府接受我们的受难者“索赔”、承认给“受难者”赔偿。给你七万块钱“困难补助”,你唐德英付出的代价是必须担保不再上诉,就是要你放弃受到不公平、非正义伤害的依法索赔权利。这种事实本身明显地取消民间的公正和正义诉求。“一桩政治杀人案”(丁子霖语)就此灰飞烟灭了。从这个角度看去,则好像是正好为进一步的政治良性互动设下了障碍。党和政府不但没有为杀人认错,还以善长人翁的姿态示人。这很明显是政府赢了索偿者输了。负面作用是明显的。要付出这样原则性的代价换取可能的政治突破,应进行认真严肃的讨论,也要等待时间验证。我认为,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这是一种先走一步的勇气、这样的妥恊还是值的尝试的;现在就给它作出否定的结论是过于鲁莽的。但是,这种尝试要注意两点,一是要清醒地认识到它的负面作用,二是要在新情况下不断修正我们的策略。


 [四]

不要忘本和不要走向极端。我认为有一个基本认识要肯定的是:这次突破性个案之所以能取得成功,并不仅仅是孤主的个案相关人士的成功,而是几十年来国人为自由和权利不懈斗争、为自由和权利斗争的光谱中从革命的、法外的到法内的、改良(甚至纯体制内改良)的各不同的个人、阶层、派别、模式的奋斗,国外的民众和政府支持等等整体配合的形势下取得的成果。

中国第一个89死难者索赔案的结果,既是各种为自由民主人权法治奋斗的人们争取到的成果,也给他们增添了力量和鼓舞了他们的志气。但是,我们每每在某一模式取得成功的时候就会出现一种不健康现象:以取得成功的模式否定其他人士、派别和模式的抗争。这既是一种忘恩负义的行为,也是自戕的行为,万万要不得。我认为,现在我们应做的事是各自选定自己斗争的模式和道路,同时也认同和支援与己不同的派别、道路、模式的抗争(争取)活动。要起互补作用,取长补短相辅相成,壮大自由民主实力;而不是互相敌视和排斥,相互抵销实力。这样才能累积和壮大体制外的力量。

我认为,永远不能忘记的是取得维权和自由民主成功唯一可行的道路是壮大体制外的力量;这力量是指民意组成有形的实体力量,也指不可忽视民间拥有而官方欠缺的道义、人性、民意、现代人类文明精神等软力量。

这次成功是和平理性务实路线取得成功,也就是和解路线取得了成果。但是,不能因出现改良或互动的可能就忽视了本质,就忘了根本。把党的意志作为自己意愿。在取得胜得初步和微小的成绩的时候,不要忘了我们争取的是根本诉求。具体的是要给受到不公正伤害赔偿,更要对六四作政治平反;还民众一个公道。宏观地看是永远地结束几千年来的,特别是近五六十年来的极权一党专政制度,实现祖国的民主转型。若认为这个个案取的的成果就是和解的终结,是极之有害的。我相信在为中国自由民主和人权而奋争的人们不会有这样的想法的。但是,我们会看到一定有御用文人不但借此机会为党歌功颂德,还会乘机散播上述有害思想;值得人们警惕。


[五]

不论维权还是争取民主,最基本而不可缺少的是对人的生命、尊严的敬重的人道精神。黄琦及天网义工是这方面的杰出代表。天网寻人,黄琦在其中的工作,尤其是在这次突破性的中国第一个89死难者索赔案取得结果的工作表现,充分表现了黄琦的承担、奉献和大无畏精神,中国的维权争取民主历史应记下这一笔。当局对黄琦的迫害是对人类尊严的挑战。

不应以成败论英雄,成固可喜,败亦可伟大。黄琦协调个案的成功,不管它今后发展如何,个案本身就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的事件。它的意义在于敢于开创和勇于尝试,开创了新局面,证明可以治疗专制统治者的“压制与死抗”顽疾,“抗争与和解”并举的方式在现实中是可行的。它的意义在于,虽则付出高代价取得小成果,但是,它是零的突破,是空前突破。它的意义在于为今后行动提供更多选择。

2006/5/3

原载《议报》第248期 http://www.chinaeweekly.com
此文系本刊首发,欢迎其他各类刊物转登转发,但是请注明出处和本报网址
HK [5/6/2006 7:19: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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