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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党为人民服务”──从陈永苗反政治维权说开去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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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党为人民服务”──从陈永苗反政治维权说开去
张三一言
陈永苗反政治维权的文章我看了几遍,只是觉得它不是味道,就是没有闲话网友的敏锐提出问题的实质,更没有魏京生的观察辨识能力指出“维权就不该伤到共产党当权者”的实质。
我想由此说开去。
造成陈永苗这一类思想者,有两个原因:
一是,基于奴性。因由中国的传统,诸如“父母官”、“民不与官斗”、民不可“造反”、盼明君盼青天等等奴性,加上中共宣传洗脑的毒害:党是人民的父母,党是真理化身,党是无需证明又不可质疑的天然统治者…的结果。于是一些人一见到任何稍有违背党意志的言行,奴性就起作用,就兴起“不可犯上”的思想,本能地反对。
二是,基于恐惧。因为几千年,特别是近五六十年来的经验和残酷的现实告诉人们:凡是“造反”、“犯上”、“反党”都受到令人毛骨悚然的打击和迫害。于是对任何有违今上的思想言行都极度敏感和条件反射地抗拒。同时又因为不甘于面对自己不敢反抗的自卑感,所以也期待别人与己一样不要反抗,以此来平衡自己的自卑心理。于是反对别人的反抗性言行就成了这些人的合符逻辑的必然选择。
三是,犯了“合法崇拜症”。因怕犯法获罪,到了极致就犯了“合法崇拜症”,任何在“法”的边缘活动的政治维权活动都被他们拒绝。可悲的是在他们的潜意识中往往把法=党的意志。于是一见到有人做出党不高兴的事,他们就发慌,就本能地反对。恰好的是国外的反革命的改良理论、合法斗争理论、甘地的不合作榜样等等给“合法崇拜症”提供了现成且有力的辩解武器。于是,这一派思潮在国内形成优势。
这一派思潮有两点特别要注意。
第一点是,在这一派中,多数人在持这种思想的同时,能容忍与己不同意见者,例如容忍现在的被冠于“政治维权”的思想和行动。另一派是极端派,他们视诸如“政治维权”等思想各行动为敌,要先消除这些体制外的异己然后才恳求党赐予自由民主人权。我想指出的是这一派人用心或许是好的,他们一则不但没有背叛,相反还坚持追求民主自由人权;他们实际上多少还是为人不愿见到人们作出牺牲。但残酷的是,它在客观上阻碍了中国自由民主人权的进展,帮助维护和延续一党专政的寿命。在这里我同时要说的是,那些主张“政治维权”的人中间,有些人用敌对态度对待主张非政治维权者,这也是有害无利的。
第二点是,这一派人中的极端者,用外国合法斗争、不合作运动等理论时,已经把这些理论的核心精神给阉割了。外国理论的核心精神是在民与皇之间,“民是核心”,在社会上是“个人价值为核心”。是以民为主,个人是位处中心的独立体。合法和不合作或改良等等都是为达目的的手段,都是立足于“以我为主”的视角和立场上进行的。可是,你要是推究一下这些中国“合法崇拜症”者文章言行中表现出来的精神、思想,人们会发现:他们是“以党为核心”,立足于“集体”或“大局”,并没有个人位置。实质上他们已经把外国的理论“中国化”了的以“望主打救”为指导思想的理论。与外国的理论相隔千里了。也就是说,“奴化”了。其实在中国的合法运动是奴求主的运动。可以用这一句话表达出来:恳请党为人民服务。
我说的第二点,并不是指所有中国国内合法运动者,也不是指所有合法运动者都是具有这种思想,而只是指这一派中的其中极端的一部分。这一派的特点是要把所有类似“政治维权”的思想和行动赶尽杀绝。
这种情况,表现过去那些反对海外声援国内民运维权人士,他们认为党不高兴或害怕海外“反华”势力与国内“勾结”,所以海外人士不应介入国内维权民运事件中去。他们持的理由是“人道主义”,说当事人不受到伤害第一。说你海外介入就会加重国内维权民运人士受害的程度。于是骂这些海外的声援者,是为了谋取政治利益、不顾国内维权民运人士的死活,是“作政治秀”,是“吃人血馒头”。
事实正好相反,海外声援结果是共产党放人,更重要的是从此打破了中共封锁国内外民主力量结合的牢笼。
国内这种反政治维权者,由两类人组成。一类是如上所述,“恐惧求权利者”,另一种是奴才或献媚者。持“寄希望于胡锦涛”、“救党促民主”、恩赐民主、靠党救(建)国等等的论者多是这种人。
我想特别请朋友们注意,“救党促民主”论的危害性。
200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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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4/10/2006 9:14:15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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