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岂曰无衣:为山东青年教师任自元家属募捐的呼吁书! ---- 紧急救援受难民运战友系列之一
邓永亮呼吁



(西安)邓永亮


海内外的各位朋友:

山东省邹城市青年语文教师任自元"颠覆国家政权案"在去年9月30日一审开
庭后,经过近半年的超期羁押后,于2006年3月17日,山东济宁中级法院做
出一审判决:颠覆国家政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中共当局声称任
自元先生企图组建革命政党"大陆民主阵线",并准备发动武装起义推翻中共
暴政。然而,从已经公布的"任自元刑事判决书"中,我们看到的是中共当局
赤裸裸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的荒唐做法:在判决书中大量的充实着如 "
长期对现实不满"、"幻想"、"妄图"、"企图"这样充满主观臆断的文革式的
用语,拼凑和编制的所谓的证据也仅仅能够说明任自元先生有人权民主的思
想和言论,并不能从事实上表明任先生采取过具体的暴力颠覆的行为。按照
普世原则,自由言论和自由思想都是无罪的!法律只能对公民的行为而不是
言论进行惩罚,这是一切法治和文明的国家共同的司法原则。任自元先生的
"颠覆国家政权罪"一案,再次体现了中共当局压制公民自由言论和思想自由,
以言定罪的不耻行经。

即使在中共当局内部,同样对判决结果也不能形成完全一致的看法,这一点
我们可以从开庭到判决结果中间长达近半年的事实看出。 一审判决后,任
自元先生当场表达了对判决结果的异议,提出了上诉的要求。目前,他的辩
护律师已经为其办妥上诉法律手续。我们期待山东省高院能秉持司法公正和
司法独立,正视任自元先生言论无罪和该案在证据方面的明显不足的客观事
实。 同时也希望中共当局能够正视历史发展潮流并作出对历史负责的行为,
做出对自身和国家长远发展负责的理性决定。

在此,我们发起为任自元先生困难家属募捐的呼吁,基于以下原因:

任自元先生作为家中的独子,同时也是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他于2005年5
月10日被山东济宁公安局羁押后,家中基本丧失收入,其父母仅仅以每月二
百多元的房屋租金苦苦维持生活,而任自元先生被捕后请律师的费用都是在
各位朋友基于义愤和道义同情,以募捐的方式你一百,我一百的凑起来的
(作为任的辩护律师充分表现了作为一个律师的良知和正义感,在他人对此
类案件避之不及时毅然表示免费为其辩护)。 任兄弟的困难家庭实是中国
大陆低层民众的缩影:仅够维持生存的收入来源,没有基本的社会医疗保障,
无助的挣扎与徘徊在饥寒交迫的边缘!从直接到过任家里的网友和济宁当地
老乡的描述中,我们都可以知道任自元年老的父母没有任何收入来源,且任
父身体一直不好,其家人也无任何医疗保障,家中只有一件砖制平房,用夹
板隔成几间出租换取一点租金生活。 而任自元在看守所羁押期间,每天只
能获得5个馒头的粮食供应,其父还得每月想办法送钱, 从开始的200元到
后来的100元。

今天,我们呼吁为这位年仅27岁的青年教师的家属募捐,不但是因为对任先
生困难的家庭表达一点心意,同时也源于我们所具有的共同的民主价值观和
世界观,源于共同的民主大义。在此,值得一提的是聊天群体"中国泛蓝联
盟"的孙不二先生,在了解到任自元的遭遇后,不但撰文《对于任自元,中
共还有别的选择》进行呼吁,同时在自己没有任何收入的情况下,借钱500
元资助任的父母,表现了一位民主者的兄弟之义。

各位朋友!我们要做的不该也不能只是为他仗义执言,同时,经济情况容许
的朋友,我们共同呼请你们伸出援助的双手,力所能及的从经济上帮助他。

任自元父母获得的募捐将主要用于下列两个方面:支付上诉所产生的法律费
用和律师基本的车旅费用和保障任自元先生的父母现目前的基本生活。

对于上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有人认为在中共统治下的上诉毫无
作用和意义。但是,从这个角度看是非常有意义的:民主制度的建立依赖大
众的公民意识,温和自己权益意识的自然养成,上诉权是任的基本的人权,
实现上诉本身就是对公民权利的实践。不论希望如何,即使改判可能性非常
小,最重要的是 ,我们也应该尊重任先生诉求的意愿,这也是我们必须支
持上诉的最主要的理由。

而保障任自元的父母的基本生活则显得克不容缓。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假使
有一天:任自元弟兄获得自由回到家中,他发现自己的父母因为贫穷和疾病
已然逝去,面对家徒四壁,空荡而蒙尘的房屋,这位勇敢的民主者会如何看
待今天他所付出的奋斗?如何看待他今天所追求的信仰和价值观?如何看待
他所付出自由的是否有价值?如何看待自己为民众权利鼓与呼所产生的后果?
我坚信,那将是一副无比悲怆和令人痛苦的画面。这种情况如果出现,不仅
对人权民主运动产生巨大的戕害作用 ,这也是任何一个有正义感和民主价
值观的人不可容忍的和不希望看见的!

最后,我们和大家一起分享下面的古诗,让我们用各种方式行动起来,用坚
强的力量来帮助任自元弟兄和他的家人!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王于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岂曰无衣?与子同
泽。王于兴师,修我矛戟,与子偕作!岂曰无衣?与子同裳。王于兴师,修
我甲兵,与子偕行!

共同呼吁人(以音序排名):安 均 单称峰 车宏年 陈树庆 陈 卫 陈
西 丁贵雄 杜和平 邓焕武 戴学武 邓永亮 芳 草 郭起真 高智晟
胡俊雄 刘飞跃 李国涛 李 海 刘京生 林 牧 廖双圆 刘 水
吕耿松 吕新华 李运生 马晓明 欧阳懿 齐志勇 沈良庆 田永德
王金波 王庭金 万 里 谢长发 徐光 徐文立 赵 昕 张鉴康
王东海, 王文江 曾 宁 张玉祥

                                                               
附1: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
账户名称:赵随华
帐号:9559981332321150811
任自元父亲任汝生 联系电话:13562735275

附2:
我,邓永亮,对本次呼吁的真实性和文章负责,
我的电邮是:dengyongliang@gmail.com,
MSN是dyongliang2000@hotmail.com,
skype是dengyongliang
电话:029-88429416朱玉玲转
地址:西安西后地南区21号楼1单元6楼3
成都手机号13378101372
中国 [4/7/2006 7:23:1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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