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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左派,请不要盗用“社会民主主义”的旗号[转帖]
刘因全
新左派,请不要盗用“社会民主主义”的旗号!

王建波


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的自由主义者跟新左派在海外展开了论战,1997年底以后论战在国内公开浮出水面。新左派大多数情况下只是批判自由主义、资本主义,却很少提出自己的主张,系统地阐述自己关于现实社会改革的理论观点的更是极少极少。大部分新左派也反对给自己“贴标签”。在少数肯承认自己有标签的新左派中,有些人自己采用了“社会民主主义”这个标签,打起了“社会民主主义”或“民主社会主义”的旗号。这使我很难受,正像他们当中的许多人根本还不懂“自由主义”为何物便对自由主义大加挞伐、痛加批判使我很不舒服一样。

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这个概念的所指还是比较明确的,不像不设定特定的语境、不加说明、不加修饰限定词而说的“社会主义”、“民主”或者“保守主义”、“自由主义”一样。在19、20世纪之交直到今天一百余年,或者更明确地说,从1919年至今,这个词指的就是西方社会党、社会民主党的思想体系、理论主张。

现代社会民主主义从第二国际时期德国社会民主党领导人之一的爱德华·伯恩斯坦在1896年开始发表修正主义观点开端。从1896年开始,伯恩斯坦以“社会主义问题”为名在德国党的理论刊物《新时代》上发表一系列文章(共六篇),对马克思主义进行了较为系统的修正。1899年,伯恩斯坦将这些文章加以整理结集出版,书名为《社会主义的前提与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以伯恩斯坦提出修正主义观点为起始,围绕走暴力革命道路还是和平改良道路实现社会主义及相关问题,第二国际的社会民主党人逐渐分化为右、中、左三派。除伯恩斯坦外,右派主要代表还有德国党的哈阿兹、福尔马尔,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孟什维克派;总体上各国社民党的领导人多半属于右派。中派在1910—1914年间正式形成,主要代表是卡尔·考茨基(恩格斯去世之后第二国际的头号理论家)和“奥地利马克思主义派”(著名代表有奥托·鲍威尔、弗里德利希·阿德勒、麦克斯·阿德勒、鲁道夫·希法亭、卡尔·伦纳等)。左派主要代表是德国党的罗莎·卢森堡、卡尔·李卜克内西和俄国社会民主工党布尔什维克派。当时左派的力量几乎是微不足道的。三派理论观点的分歧越来越大,越来越严重,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使三派彻底分裂,不仅在思想观点上,而且在组织上也分裂了。俄国布尔什维克在列宁、托洛茨基的领导下发动十月革命,出人意料地取得巨大成功(连他们自己也没有想到胜利来得这么快这么顺利),建立了苏维埃政权,使左派的影响迅速扩大,力量迅速壮大,吸引了大批人加入。1919年3月,列宁领导成立了共产国际即第三国际,同年2月右派在瑞士伯尔尼开会恢复第二国际,1920年在日内瓦会议上正式恢复了第二国际,即伯尔尼国际,也称黄色国际;1921年2月,中派在维也纳成立了自己的国际,被称为“第二半国际”。中派努力斡旋,试图使三派重新联合,最终失败。1923年5月,右派与中派在汉堡联合召开代表大会,两个国际合并为社会主义工人国际,右派与中派合流,发展为现代的社会党、社会民主党。左派成为现代的共产党。至此,社会民主党与共产党,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完成了分家、分化,现代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与现代共产主义完全形成。现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形成过程也可以看作是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第一次历史性转折。

二战爆发,纳粹德国大举入侵西欧,1940年,社会主义工人国际被迫解散。战后,英国工党倡议重新成立社会党的国际组织。经过多年联络与筹备,1951年,民主社会主义政党的新的国际组织——社会党国际在伦敦成立,并发表成立大会宣言《民主社会主义的目标和任务》。

1959年,德国社会民主党在巴德·歌德斯堡举行特别党代表大会,会上通过了《德国社会民主党基本纲领》,就是著名的《歌德斯堡纲领》。《纲领》对社会民主党的性质、指导思想、民主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奋斗目标重新进行了定义、重新作出诠释。宣称社会民主党不再只是代表工人阶级的政党,而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人民党”。德国社民党歌德斯堡党代会之后,其它欧洲各国社民党也相继召开了代表大会,作出了类似转变。这是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的第二次历史性转变。这一次转变后,西方各国社民党完全纳入了西方自由民主制度的框架之内,并且成为西方政坛上的两大主流政党之一。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世界形势发生了新的巨大变化。为适应新的时代形势,社会民主党进行了新的改革。这就是英国工党领袖布莱尔与工党理论家安东尼·吉登斯提出的“第三条道路”。“第三条道路”理论提出后,受到欧洲各国社民党和大洋彼岸的美国民主党的热烈响应。这是社民党的第三次历史性转变。

社会民主党的三次历史性转变,其实都是向自由主义不断接近、不断靠拢的过程,不断“自由主义化”、不断向右转的过程。二战后,欧洲各国社民党成为欧洲政治舞台上的主流政党,他自身也完全纳入了西方自由主义宪政民主的制度框架,完全放弃了暴力革命、无产阶级专政,完全遵循自由民主社会的政治游戏规则,通过和平合法的议会民主斗争实现自己的理想目标。其自身的指导思想也完全多元化了。维利·勃兰特领导下的德国社民党1959年通过的《歌德斯堡纲领》成为这一历史性转变的标志。这时的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实际上已经纳入了广义自由主义的范围内,可以说是自由主义左翼。他们在这之后通过的纲领、宣言等文件,已经不再把自由主义作为民主社会主义的对手之一。进入九十年代,由布莱尔领导英国工党进行改革(废除党章第四条关于实行公有制的条款)建设新工党开始,各国社民党抛弃旧的“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进一步向右转。这时的社会民主主义,已经几乎没有任何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主义”色彩了。

以上是最简单粗略的现代社会民主主义的历史。我不知道自称“社会民主主义者”的新左派们说的是哪门子的社会民主主义。是十九世纪后半期的“社会民主主义”概念?语言符号不是私人性的东西,它是人们交流思想和感情的工具,你必须在大家一致公认或大多数人习惯认可的意义上使用词语。今天说“社会民主主义”,指的就是上面我所叙述的二十世纪的现代社会民主主义,从伯恩斯坦---勃兰特---布莱尔,社会主义工人国际---社会党国际所标志的一种政治和社会思潮,一种政治势力,一种政治运动。而且如果不加特定说明,不事先进行特别界定,你只能在今天的世界政治、社会环境下,在今天的语境中发言。从诞生到今天一个世纪以来,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本身一直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它是永恒的修正主义(同时也是永恒的社会改良主义);它的指导思想在50年代以后也多元化了,但是总有一些所有社会民主主义者共同信奉的基本价值、基本理念,共同遵守的基本价值、基本规则,社会民主主义还是始终有一套核心的基本理论,尽管这个基本理论体系已经经过了两次大的修正。我看不出今天中国那些自称“社会民主主义者” 的新左派人士从何种意义上讲属于这一体系。当代最左翼或最“特别”的社会民主派人士,也认同西方自由民主的基本制度和基本价值。如果超出了这一界限,就不再属于社会民主派。

因此,请我们的新左派人士不要再盗用社会民主主义的旗号。

如果你要自认为社会民主主义者,你必须承认自由主义的或者说西方近现代主流的核心价值观:人权(首先是而且主要是个人权利)、自由(第一位的和核心的价值)、民主(自由主义宪政民主),认同自由主义的基本制度:宪政民主、普选制、法治、议会制、多党制、分权制衡、司法独立、市场经济。如果不承认这些核心价值、根本制度(你们好像只承认普选制,要求实行广大人民直接参政的直接民主;对自由民主制度的其它基本制度设施或者反对或者不感兴趣),只好请您另寻一顶名副其实的帽子给自己带上!

要了解社会民主主义---民主社会主义,请认真阅读下列文件或著作:
1、爱德华·伯恩施坦《社会主义的前提与社会民主党的任务》(原著1899年出版)三联书店,1965
2、《第二国际史》周海乐 著,上海社科院出版社,1989、5
3、《第二国际研究》殷叙彝 等著,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3
4、《社会党国际文件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9
5、《社会党国际和社会党重要文件选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
6、《社会主义思想史》中共中央党校,1993
7、《激进,温和,还是僭越?——当代欧洲左翼政治现象审视》陈林、侯玉兰 等著,中央编译出版社,1998、7
8、戈尔巴乔夫、勃兰特 等《未来的社会主义》中央编译,1994
9、维利·勃兰特、布鲁诺·克赖斯基、欧罗夫·帕尔梅《社会民主与未来》重庆出版社,1990
10、托马斯·迈尔 等《论民主社会主义》东方出版社,1987
11、托马斯·迈尔《社会民主主义导论》中央编译,1996;
《社会民主主义的转型——走向二十一世纪的社会民主党》殷叙彝 译,北大出版社,2001、7
12、安东尼·吉登斯:
《第三条道路——社会民主主义的复兴》郑戈 译,北大出版社、三联书店 出版,2000、1
《超越左与右——激进政治的未来》李惠斌、杨雪冬 译,社科文献出版社,2000、5
《第三条道路及其批评》孙相东 译,中央党校版,2002、1

假如你实在忙得很,那么,读《社会党国际和社会党重要文件选编》(中央党校出版社,1993)和托马斯·迈尔的《社会民主主义导论》两本书就可以了。再没有更省力省时的捷径了。托马斯·迈尔是德国社会民主党基本价值委员会委员,社民党理论家。他1980年出版了《民主社会主义导论》,1991年出版了经过修订的版本,书名改为《民主社会主义——社会民主主义导论》,我国翻译过来后书名取为《社会民主主义导论》。

安东尼·吉登斯,著名的伦敦经济政治学院现任院长,英国工党主要理论家,布莱尔政府的首席智囊,被称为布莱尔首相的“精神导师”。他是“第三条道路”理论的提出者和主要理论家。友情提醒一点:他的有关第三条道路的著作中(以及当前其他一些人包括一些左派极左派的文本中)所说的“新自由主义”是指“新古典自由主义”,即新保守主义,不是从T·H·格林、L·T·霍布豪斯到凯恩斯、富兰克林·罗斯福一直到现在的罗尔斯、德沃金这一路的强调平等、民主、社会公正的现代新自由主义。
[2/24/2006 11:34:38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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