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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教条助共必须批判
张三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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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端教条助共必须批判
张三一言
看看这个例子。
一伙强盗强占并统治了某村。强盗一方面奸淫掳掠,一方面除了立订村规规定天命该村由强盗统治外,还假仁假义公布不准奸淫掳掠的“三项注意”、“八条法规”等等;也做了一些“爱民”行动作教材样板。
村民反抗的过程大概是这样的。先是绝对的反强盗占领,结果很快被消灭。于是强盗收买利用该村的流民地痞恶棍做走狗进行管治。强盗还强有力地统治着该村经年后,产生了斯德哥尔摩群候症。出现村民围观强盗强奸村妇取乐和被奸村妇表示乐意被奸和有快感的荒唐事。但是,在同一期问,反抗强盗统治意识滋长,随之就有种种不同反抗思想策略和不同的行动。
第一种是主张利用“三项注意”、“八条法规”“合法”地争权利。反对任何“非法”斗争。
第二种是批判反对否定一切“合法”的思想和行动,主张即时彻底完全干净地抗击和消灭强盗。
第三种是一方面利用“三项注意”、“八条法规”“合法”地争权利,同时又不断批判、否定“强盗统治是天命”的思想和现实。但不主张即时实行力不能及的彻底完全干净地抗击和消灭强盗行动。而是累积实力,在时机成熟时视情况选择有效可行的或暴力或颜色革命式或改良…方式实现消除强盗统治的目的。
第一种主张,不管你是多么的善良,但是,客观上你避免不了协助延长强盗“合法”统治的寿命;因为你反对“非法”斗争,实际上是反同与你同一阵线的盟友,让自己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这即是让强盗解除了后顾之忧,全力对付你消灭你。所以这是一条慢性自杀的道路。
第二种主张,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反极端反强盗的即时自杀行动;自己自杀了还不准“合法”地反强盗的盟友生存。一种是强盗及其谋士的反间计;借无可作为的敌人之刀杀死主要敌人。
看完这个例子后,以下请看某政党人士的议论。
某人批判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说:“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说:“维权运动是在目前的体制框架下,以法律为平台,力争使现有宪法、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公民权利得到落实。””理由是“《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首先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还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理论的限制”。认为“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误导“维权”必须批判”。我在这里并不理会该文这个批判有对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的话是否解读无误;只就该批判作出质疑。
我认为,批判或许有理,但是也极之有害;难保里头不包含不可告人的祸心。
有理的是无条件地,或地维护“现宪”却是错误的。因为你没有条件地、整体地维“现宪”就必然地维护一党专政。这样批评很有理。但是,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并没有无条件地,或地维护“现宪”;而是明确不误地指明只是维护“现有宪法、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公民权利”。即使是主持人真的说了要维宪,也是指维宪中的自由人权部分,而非一党专政。
为什么要把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维权”主张扭曲为维护一党专政的“宪”?
我认为,一个可能是思想偏激,采取“原教旨”式的立场。这样的人和思想虽然不多,确是存在的。
但是,我认为更要警惕的是中共或其谋士用反间计。我们特别要注意如下这段似是而非的话。这段话是这样的:““力争使现有宪法、法律已经明文规定了的公民权利得到落实”听上去很合理,实际上不合理。其不合理的地方是:《宪法》明文规定的公民权利首先受到“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还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三个代表”理论的限制,其他的法律,都在这些限制底下产生,如果在这个限制地下说“维权”的话,我们怎么来替主张民主多党制的政治异议人士“维权”?我们怎么来替主张资本主义理论反对社会主义理论的学者和老板“维权”?我们怎么来替宗教人士“维权”?《宪法》本身就禁止了反对社会主义和反对共产党的一党独裁,《宪法》本身就主张了无神论并且限制了宗教活动,“维权运动”在《宪法》和其他法律的限制之下,剩下来的能够为什么群体来“维权”呢?”所以结论是:“中国的“维权运动”不可能是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说的那样,中国的“维权运动”应该是打破中共《宪法》和法律限制,在中国实现国际人权标准的“人权运动”--的初级阶段。”
这段话骤然看起来,“打破中共《宪法》和法律限制,在中国实现国际人权标准的“人权运动””,何错之有?正确且正义凛然之状跃然纸上。但实际上是可能包含的祸心,危害极大。这段话给人们误导的讯息是:其一,现今的维权本质上是错的(维护一党专政);其二,维权根本就是不可能的,现今维权是盲动;其三,应该停止现今正在进行的所有维权运动。
众所周知,无可质疑,今天的维权运动取得了极其可喜的成绩。其之所以取得成功,一是利用有限的生存空间,利用中共的假东西,用子之矛击子之盾,把假戏真演,把假的写在纸上骗人的“宪法规定权利”变成真的实际生活中的权利。这种运动才刚开始,刚立定脚,才初现成绩;但是它显然告诉我们,这条路是可行的。其次,这些维权的人们,包括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并没有反对批判中共宪法规定的一党专政反动实质。人们做的是,一方面从内部找寻生存空间并用公开可行的方法争取权利;另一方面又不断加强从总体和本质上对专制的批判和否定。中国的现实是,这两个方面同时进行着,并且相辅相成互为补充。维权的成绩是由这两个方面共同努力取得的。
现在,有人批判和要求取消正在进行的维权运动,代之以看似有理实质是脱离现实不可操作的所谓“打破中共《宪法》和法律限制,在中国实现国际人权标准”梦游。
面对这样的“观点”,我有理由怀疑这里面有中共及其谋士的阴谋祸心。即使没有阴谋祸心,只是纯理论探讨,只是表达一个观点,这个观点在客观上也是极之有害的。不管你有没有阴谋祸心,在客观上起的破坏作用是一样的。
2006/2/22
(2/22/2006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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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参照文章连接:王冠军《自由亚洲电台节目主持人误导“维权”必须批判》http://www.haichuan.net/BBS_Data/1/600/70/4000/500/563455.asp?o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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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 [2/23/2006 6:43:07 AM] |
极端教条助共必须批判
[#1044: 4920, 1/780] - 张三一言 (2/23/2006 6:43:07 AM)
- 阅读,思考~
[#1062: 0, 0/787] - 雨文周 (2/24/2006 6:14:5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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