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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三一言
7/21/2009 10:48:12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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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和民运人 张三一言 在网络时代,只要能敲字,任何人都可以在网上发言;小贩杂工卑微者也可以对专家教授发炮,妙在准而狠之炮让高贵者无以还手的境况时有所见。这种打破说话垄断权的事实很有正面意义。它的反面就是参入大量概念混乱背离事理逻辑的议论。间中,不乏蛮缠烂打的,死能说成生、曲能辩成直的雄(狡)辩高手,于是,网络既有春秋战国之风,也有泥沙具下之势。这种情况在新疆75事件的争论中,有充分的表现。以下文章就是综合概括新疆75事件的某一种争论。 有这么一种说法(大意):屠杀无辜就是犯罪,就必须反对。郭庆海有一个很好说法:“反抗暴政,先暴后暴都正义;滥杀无辜,先暴后暴都罪恶”。──我想,不论你从哪一个角度看,都正确,所以不会有人反对;即使内心反对也不敢宣诸口,因为这是作为一个人的最低标准,只要你是一个人,谁也不敢冲破的最低道德底线。 有这么一种说法(大意):共产党屠杀无辜,和民众屠杀无辜都是一样的,都是犯罪,都必须反对。──好像有理,实际上也有一面道理;因为两者都是杀人,或者说都是屠杀人类,都是反人道;所以,是人都应该反对。但是,其中也包含着错误:混淆了两种屠杀的性质、规模、时间、制衡的区别。共产党从它建立后就开始不断制造冤案屠杀无辜,快一百年了,直接或间拉杀了以亿为单位数字的人命(大多数应该无辜的);到今天还没有人也没有办法制止共产党的官杀民;此外,还有希特勒、史达林、波尔布特等等官杀民。这些长期大规模无法制止的官杀民,和很快得到制止的绍关杀二人新疆杀一百多人的民杀民,怎么可以“都是一样”?怎么可以等量齐观?共产党六四屠城杀手无寸铁的市民、学生,和张三仇杀了李四,“都是一样”的杀人? 或许可以这样小结一下。一个是官杀民,一个是民杀民;两者不会“都是一样”。其差别是,一般来说前者屠杀伤害的规模大。二是,被屠杀伤害者得不到申诉、讨回公道,即这种屠杀和伤害是非正义的;后者不一定涉及正义问题。三是,后者受法律制约,杀人伤人者会受到制裁,因而事件一般不会持继或反覆;前者无法天不受任何制衡,屠杀、迫害可以持继,而且会不断重演(共产党统治五六十年就是明证)。四是,民杀民是一个(或部分)人因仇恨而杀另一个(或部分)人;官杀民是官利用民给(现实是抢夺自民)的“公权力”杀民(杀公权力的主体)。这是两种性质不同的杀民。 不但民杀民和官杀民性质不一样,人们对应的方法也不一样。 所以,两种层次的杀人伤人都要反对,但反对的层次和方法不同。对前者民杀民,主要是用舆论、对话、妥协方法解决;在法律层次解决。对后者官杀民,只能用反抗的方法解决;必须在政治层次解决,即用结束一党专政,建立民主宪政制度解决。 有这么一种说法(大意):新疆维族屠杀汉人时,你民运反对共产党制止维人屠杀就是拉登民运。──这种言论除了以扣帽子代替说理外,在事实、理论上都错。 事实是至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有以民运名发出的反对制止屠杀的事。不论是以团体或个人名义发表意见都鲜有反对制止屠杀的。所谓民运反对制止屠杀是把个别具有民运身份的人反对共产党的错误民族政策,或在新疆75事件中,谴责共产党先放任不管后镇压而引发暴乱的言论歪曲成为反对共产党制止屠杀无辜。例如,有人提出,要制止75暴乱关键是找出原因,而原因是“先镇后暴”,有人蛮缠说:屠杀才是关键,把先镇后暴说成是关键,就是否定罪屠杀之罪,就是反对制止屠杀;并进一步加罪扣帽子:这是拉登民运。这样的争论并不能得出多少真理和真相;倒可以显出蛮缠劲。 新疆75事件固然是民杀民事件,但是共产党前期的民族政策失误,当时处理突发事件的失误,共产党先失误后镇压引起暴乱,这也是事实。在一个既有民杀民又有官杀民的事件中,作为一个人(包括民运人和非民运人)最基本的或者说是最低限度的要求是反对所有屠杀;任何支持屠杀的言论都是极端错误的。 现在讨论一下民运人在新疆75新疆事件中应有的立场、态度和职责。 民运人首先是人,所以首先要反对一切屠杀。但是,民运人不仅仅是人,还是专责结束一党专政制度和建立民主自由政制的人,所以不应该只作为一个人的表态,而应该有其专业的表态和表现。 先举个例子,医生的职责就是救死扶伤,只要你是医生就不可以不救死扶伤。但是在医生中有专业之分,比如一个外科医生面对众多伤病员,他应该也只能去医治那些需要做外科手术的伤病员,而不能包医所有人。民运人在所有政治事件中找官杀民的事理来反对,道理就是如此。民运不是法官,不是道德判官,不是包管天下的上帝,他们的职责是结束专制制度建立民主制度。所以,在既有民杀民又有官杀民的新疆75新疆事件,民运人在反对屠杀前提下,把民杀民之事搁在一边,实践自己的专业:反对官杀民,进而寻找产生官杀民的根源,最终的目的是消除产生这根源的一党专政制度。如果不这样做,你就不是民运人。 要求民运人在75新疆事件中把民杀民和官杀民等量齐观,主要是基于人道主义,基于对人生命的热爱。但是,这种善良与爱的结果是取消了民运的功能,这是与共产党消灭民主运动相一致的。这又是好心做坏事,令人悲伤。 可以这样总结,在75新疆事件和未来类似事件中,民运应做什么,就是要从中找共产党的错处和恶行,就是要从中反对共产党一党专政政权和制度。这就是民运工作,只有这样做民运才能成其为民运。 后记。前此写了《新疆事件和民运责任》一文;“义犹未尽”,故续此篇以尽其义。 2009/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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