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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陵真人
2/28/2006 7:45:00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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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一甲子 现在的中文论坛,说实在都被中共网特控制,无论国内国外;没有半点自由的空间,更何况言论,每个人都怕,怕失去生存的外在因素与生命。把自我能衡量自己良知的杆秤丢在一旁。总是随着这邪灵作恶而不自觉,还歌颂邪灵的伟光正阴影,实为可怜又可悲!! 在中文论坛里说话,只能谈些无病呻吟爱呀情呀的东西,要不就是说些中国现在的军事武器多强大;几乎的人都恨美国入骨,咬牙切齿的恨;也恨日本,要杀掉日本人 (而这些人的年龄都在18~28岁中) ;要不就是文攻武吓的骂台湾,骂李登辉先生、陈水扁总统,如果走台独路线就要武力犯台怎样怎样的等等;所有每个人的言语都好疯狂、好可怕。 几乎的人,只要说到法轮功就好像跟他有什么天大的仇恨一样。嗤之以鼻,且骂法轮功、骂创始人,骂的更是恶毒。这些被中共洗脑的可怜人,都自认为中共最伟大,他们活在封闭的区域里,看不到世界的‘真善忍’。只相信中央电视 、雅虎、Sina新闻、人民日报……相信只要是大陆网站的新闻就是正确的, 即使有法轮功的人跟他们讲真相都不愿意听、也不愿看,甚至还封了《大纪元 》的网址,也封了跟他们讲真相人的IP。 看到负面的新闻当然只能说负面的言论,看到被修改的新闻当然只能说被修改的言论。告诉他们退党大潮,不但不信,还有人举报论坛管理员,以至讲真相者被封IP,论坛的管理员鼓励人举报还给奖励。这些国际的新闻,中共内陆的百姓当然看不到真相报导,但是有少数人愿意突破网路封锁了解事实真相。 最糟糕的是这些海外的中国菁英,因为留学之故,身在海外,本当可以自由上网,也可以在海外各国看到法轮功学员的反迫害酷刑展与退党的讯息,高智晟律师绝食声援等的事……,但却视而不见,反而更是运用自己的管理功能阻挡国内上网者‘知’的机会。宁愿受网特的摆布,假扮台独、台湾人挑起民族情结的恨,刺激百姓的仇,而这些被控制像傀儡的年轻学子就被网特、邪灵引入万丈深渊而不自觉。 这些海外的中国菁英,明明已知退党大潮的事,因为怕,怕中共的诛连法,而不敢上网退出;真是让人痛心!! 海外论坛 http://www.tianya.de/ http://www.mainsky.de/bbs/index.php http://www.new-east.de/forum/forumdisplay.php?fid=47 http://www.new-east.de/forum/forumdisplay.php?fid=45 http://www.new-east.de/forum/forumdisplay.php?fid=37 ~~~~~~~~~~~~~~~~~~~ 其中在“德国美茵天空论坛”里有个网友就说 : ‘这是德国人办的网吗?真正的德国人能办出中文网,基本上就只会被定义成汉奸网。德国的很多事情和中国是不能横向比的。 在德国,德国人是鼓励你说心里实话,不管说的中听不中听,是道听涂说的,还是别有目地的,明白人听了,自然会去鉴别你说的话的真伪。谣言会止于智者。说得好,有新意,鼓励支持、提倡,让人刮目相看和敬佩。他们能做到这一步,是因为他们的大环境已经允许这样做了,国民的整体素质已经达到了这一步了。 中国能这样吗?目前是肯定不行的,只会最后弄得天下大乱。中国的方式是,上头说句话,你就要听,无论对错,团结一致很重要,乱搞意见分裂,结帮结伙要不得。 可能是在德国呆的时间比较长,我德国朋友多过中国朋友的原因,西方的思维方式多过中国的思维方式的缘故。可以理解这些中西的差异。 以前我们的德语老师也叫我们分别写过些有关同性恋题材,德国排外现象及联想以及有关星座题材和什么法轮功之类的短文,可以随便写。呵呵呵呵呵呵,其实当时也还算小,对很多事情都没有自己的看法,即使自我感觉自己算是知识面很广的人,还是说不出太多的东西。 毕竟到目前为止没看出多少能说实话,爱说实话,又能有点份量的实话。明白人不说什么,说话的人不明白什么,这是目前的唯一感受。可能是由于大家聚集的范围比较小,相互不想过多得罪人,实话说多了,最终的结果就是得罪人或成为被人攻击的靶子。聪明人,基本上也就是多说几句,支持,支持,鼓励,鼓励,这种话说多了,大家都爱听。不中听的实话,基本上就不去动嘴皮说了。 几次三番,我也觉得很无聊,都说网路比现实更真实,可我只觉得这而比现实更虚伪,不过也许有人很喜欢这种虚伪的氛围啦,那也不错的。好了,不多说了,说多了,头头们又要换个马甲骂人了。’ 甲管理员说:对于政治敏感话题。请遵守论坛规定。 乙管理员说:论坛也有生存之道的规章守则。 丙管理员说:网路文明,请遵守论坛规定! 丙管理员又说: ‘为了维护论坛的安定,凡是反动(反中国,反中国执政政府、拥护独立分裂的),过于激进(如∶对日激进化等……实际上只要批日的仍是可以的,就是不可以说法轮功)、色情等等,论坛一律删除!这是谁都不能违反的,包括斑竹和荣誉会员!论坛讲究言论和网路自由(他们的自由是很狭隘封闭的自由),在国外的会员没什么,但有的人的言论和贴子会妨碍到国内的用户的活动,这就是不允许的。论坛的伺服器虽然在国外,但仍是中文网站,一切的规定是建立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之上的,这是所有会员都必须遵守的!’ 丙管理员又说:一切的规定是建立在中国的法律规定之上的。 丁版主管理员说:论坛该阐明版规,勿谈一切敏感话题。 戊版主管理员说:不要发一些影响同胞情绪的文章。 有位网友答:‘你们有读宪法吗? 下面的宪法中,相信你们会恍然大悟,原来没守法的是各网站的各论坛管理员与版主,及那些个叫别人不要守法的人 。’ ~~~~~~~~~~~~~~~~~~~ 依照中国宪法 @中国宪法第33条规定之,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人的最基本权利之一即是言论自由,这是人类的普世文明价值。 @中国宪法第35条之言论自由原则。中国宪法保证信仰和集会自由 (下为律师对庭上的辩论) 公民言论自由既已写进《宪法》,就不能仍不顾应有的颜面,不但不去以身体力行的保护,而是予野蛮打压,这岂不是置执法者自身于完全的无赖及反动的境地?这实属当今世界司法史上最为奇特、亦属最为荒谬的现象。 以言治罪,是从封建社会以来就被证明了的是最不人道、最为黑暗、最为残酷和最为无耻的恶行。以言治罪的政治罪恶,在主流世界已经式微或濒于绝迹。而在我们的社会里,却仍在以国家的名义施以强力暴用和滥用,这不仅是对公民权利的严重侵害,也是对国家法治实践的极大危害,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最主要障碍,它是造成现存社会最不和谐的因素和最主要的祸根。 @中国宪法第3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奇怪) 宪法规定的自由,政府却按照意识形态来分配,听话的就有一些,有申请就批准;不是自己的人,什么都没有,而且自己印制传播还要进行打击,这是一个公正的现代政府干的事情吗? 宪法规定“ 正常的宗教活动,”这里需要进一步阐明。正常的,不能让政府阐释为“ 合法”的,自发形成的家庭教会就是正常的。难道说正常与否仅仅政府某个部门或者某个人说了算?看来有关部门是最大的违宪者,强制公民信仰某种官方宗教,强迫公民不信仰某种非官方宗教。作为政府,如果给自由信仰的人们脸上打上异教徒的烙印,这就是最邪恶的违宪者。 @中国宪法第126条之法院独立审判案件,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原则。 (下为律师对庭上的辩论) 原审判决前,营口市政法委始终操控着上诉人案件的侦察、起诉及审理,将对一个公民的审判程式当作是这个政法委的内部日常工作安排,这种赤裸裸践踏国家《宪法》原则的恶行,必然造成判决的不公正及判决的非正当!法院的独立审判原则,当然涵指上下级法院的独立审判,原审判决前又上演了一出向上请示的丑剧,同样也违反了上述《宪法》原则。 @违反了中国政府已经批准加入的国际公约。 根据中国政府1998年鉴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国际公约》之规定,“鉴约国公民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 驾于宪法和国际法之上”,原审判决明显违反了上述公约。 国际委员会就访华的调查结果发布了《中国政策报告》。报告明确尖锐地指出∶“中国政府继续系统性地侵犯思想自由、良心和信仰自由,这既违反中国宪法,又违背国际人权的准则。在中国,政治的公开化、公共的活动、民间及个人的自由空间还在缩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下称《刑诉法》)。 《刑诉法》第10条之∶“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原则。 《刑法》第13条之规定精神,中国现行《刑法》调整的是人的行为而不是人的言论及思想,这也是迄今全人类刑法文明的一般的、最为普遍的共有成果,原审判决直接刑责人的言论及思想,完全违反了我们国家的《刑法》原则。 《刑诉法》第43条之“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的方法收集证据”的原则。 ~~~~~~~~~~~~~~~~~~ 然而这些管理员确昧着良心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来论坛就要遵守论坛的规矩。只要贴法轮功被迫害真相,发退党讯息,就被封锁。而以上这些管理员都是中国菁英留学生,居然了解真相的勇气都没有,还说的头头是道……‘丙管理员说: 网路文明,请遵守论坛规定!’ 这叫文明呀! ~ 哎呀! 实为可叹又可悲!! 看! 这西来邪灵! 是如何的在洗脑这中华百姓 。就是菁英的智慧也难逃。能有多少人醒悟到呢? 希望有能者,能进入这些海外论坛告诉这些中国菁英留学生,‘法轮功真相、传九退三’的急迫性。也呼吁反迫害、反暴力的绝食声援活动。跨出荆棘,早日重整家园,还我中华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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