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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因全
12/15/2011 7:28:39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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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大军,你辱骂陈泱潮先生该当何罪!” 2011-12-15 15:09:46 [点击:9] 大军: 本不想理你。但你骂我也就罢了,为什么如此下流的谩骂陈泱潮先生?为了陈先生的尊严,我不得不应付你几句。 我的《神棍铭》是为了应付你们的谩骂而写的自嘲。但是,《神棍铭》写的很清楚:“神即God兮”,“棍即Rod兮”,那么,神棍就是“Rod of God”,是神的棍,神的杖,神的工具。你怎么能篡改成:神棍=God?God= Rod of God吗?神=神棍吗?你这是什么作风啊? 我主张成立独立监察院监督中共,你可以不同意,你怎么可以说这就是当“花瓶”党呢?监察院,是监察中共的,是给中共找茬的,挑刺的。花瓶党,是中共的摆设,是给中共栽花的。这怎么能划等号呢? 陈先生写的特权论,是中国第一部系统的社民主义著作,他为此坐牢,家破人亡。直到今天,陈先生还在最前沿战斗,思想先进,政治正确,著作等身,功高盖世。你有眼无珠,还是丧心病狂?怎能如此无耻的侮辱诽谤一位德高望重的民运领袖? 信仰自由,这本是民运人士维护的基本人权之一,也是联合国人权宣言维护的基本人权之一,甚至是中国宪法承认的公民权利之一。不知为何,您--一个自称是民运领袖的人,连这一条底线都不遵守,肆无忌惮的践踏陈老的信仰自由。你可以信仰你的无神论,但你必须尊重陈老的有神信仰!除非,你压根就不是民运人士! 大军,做人不可以这样。我不愿再说什么了。你,太无耻了! 因全 2011.12.15 附: 神棍铭 神即God兮, 煌辉上帝。 光耀寰宇兮, 创造天地。 棍即Rod兮, 木旁比日。 东方属木兮, 神州产之。 Rod of God兮, 神棍真意。 横扫魔妖兮, 所向披靡。 古之神棍兮, 首推摩西。 率领奴隶兮, 逃离埃及。 法老顽冥兮, 违抗神意。 神棍逞威兮, 十显神迹。 红海茫荡兮, 追兵紧逼。 神棍所指兮, 海水分离。 孙文发迹兮, 洪棍而已。 一门之首兮, 不值一提。 感谢上帝兮, 拣选磨砺。 为神所用兮, 杖责魔逆。 上帝之杖兮, 神棍即是。 魔鬼谩骂兮, 甚合吾意。 神爱世人兮, 不遗不弃。 屡教不改兮, 神棍惩治。 刘因全 2011年12月13日 含笑瞎写招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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