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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希 哲
8/8/2011 5:28:2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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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凯同意请出中间人兼“裁判”信件” 2011-08-08 13:58:18 [点击:12] liuguokai 发送至 草 庵, 我, 曾 大军 显示详细信息 6月24日 (7 天前) 但蔡登文同样错误一犯再犯,必须给予组织处分,除非深刻认错检讨。 赞成在汪岷辞职确定的前提下(多人挽留,汪岷尚未表态)请由希哲担任顾问或监委主席(最好是监委主席)。但谁都别和稀泥,蔡登文的错误必须处理,否则社民党简直毫无章法,什么内部情况,争论,分歧,纷争,纷扰,斗争都即时捅到党外,混账透顶! 如果设想让蔡登文蒙混过关,一切免谈。 现在有人就是想造成刘国凯做什么都错的印象,我这就等着某些人能蛊惑到三分之二的中委票罢免我。蛊惑不到足够票数就免想。我仍然是撰写20万字的《历史潮流-社会民主主义》,率代表团访问瑞典,法国,丹麦,比利时,荷兰的创党主席。 上班去了,晚上再见。 国凯 2011.6.24 ==================== 王希哲复信: 国凯 ...... 何况,我不能“空降”去解决正在发生的冲突。再说,我若真正公正来做,很可能与你国凯老兄都会发生一些矛盾和不愉快,这绝对是我不能的(除非我一直在社民党)。 例如,你的这个关于蔡登文的意见,我就不甚同意。你可以向常委提出对蔡“必须给予组织处分”,但你不能说“如果设想让蔡登文蒙混过关,一切免谈。”而应该说“我的建议,请得到常委多数同意。我服从多数决议”。不然,你就确实是将个人凌驾常委集体之上了。我若介入具体处理,又不能赞成类似你的这种说法,就势必与你发生矛盾。所以,从合法性、权威性和与国凯的私人情谊来看,我都不可能去接“监委主席”,这个职务。 谢谢国凯。 XZ 注:在刘国凯“愿赌不服输”,赖账、翻“赌桌”,开始攻击诬蔑王希哲之后,王希哲才坚决参加监委主席竞选,被选为监委主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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