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中功總會
American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House
自由論壇
|
中國反政治迫害同盟
|
天華修院
|
論壇規則
|
美國國際出版社
|
友情鏈接
自由論壇
新帖
|
查帖
|
刷新
刘 国 凯
7/20/2009 3:32:07 AM
标题
内容
仇视性暴力的巨大危害性 从广义来说,近期从广东韶关到新疆乌鲁木齐的民族暴力事件,归根结底都可以说是中共专制制度所造成,而如果我们探讨得更细致些,就可以进一步明白导致这个暴力更直接的原因是中共政权所实行的司法不平等。 早在2001-2003年,社民党成立不久,我就收到国内西北、西南一些成员的吐诉。他们告诉我在那些民族杂居区里汉族底层民众的苦状,这些汉族底层民众不但被由汉族官员组成的政府压迫压榨,还会被少数民族的歹徒欺侮侵害。 他们讲的这种社会状况,已被更多的人所陈述的大量事实所证实。 社会暴力冲突大致可分为三个层面。 一是纯个体层面。二是阶级层面。三是民族、种族层面。 个体层面的暴力冲突来自个体之间的矛盾激化。大学生马加爵把几个长期嘲弄欺负他的同学都杀掉,可以算是个典型事例。 阶级层面如汉源、广安、瓮安、石首……所发生的事件。阶级层面的暴力事件表现为民众与官方的对抗。由于官方对民众的长期压迫、压榨导致民怨大量积累,一有机会就以暴力形式释放。 民族层面的就是近期的韶关、乌鲁木齐事件了。 民族层面的暴力与阶级层面的暴力相较,更具狂乱性、更具非理性。 现阶段阶级层面暴力事件中的民众反抗斗争带有官逼民反正义性。所使用的暴力也具有限性。多表现对物品的毁坏。烧警车、烧政府办公楼,少有杀伤行为。 民族暴力事件与之大相径庭。韶关事件一上来就死两人、伤几十人。乌鲁木齐事件规模更是韶关事件的几十倍。 在美国法律中,对暴力事件中的仇视性暴力(hatecrime)惩罚尤其严厉。为什么,因为仇视性暴力最具狂乱性、非理性。由于金钱纠纷、情侣争夺、家庭内斗等因素导致的流血惨案,大都有来龙去脉可寻,而那些仅仅由于仇视对方是某个族裔、是同性恋者或其他仇视原因而加以伤害、杀戮的暴力事件,绝对是伤及无辜,且特具突发性和残酷性,难以预防甚至难以破案。 如纽约地铁站台上曾发生数起非洲裔歹徒突然将华裔推倒在地铁里的事件。有次一名非洲裔妇女在站台上突然用小刀将一位等车的华裔女子的脸部划了十几刀。2006年冬,在beforsdavenst社区,一位夜归的华裔突然被几个非洲裔按倒,割去双耳……这些案件发生后,作案者都逃之夭夭,破案遥遥。故此,纽约州制定法律,对这类仇视性犯罪,要比一般的抢劫杀伤人、强奸杀伤人更加重惩罚程度。 韶关事件、乌鲁木齐事件也应列入仇视性犯罪。 韶关事件很可能是是汉族底层民众那种仇视性情绪的一次大爆发。如果说我在遥远的大洋彼岸都听到那么些关于底层社会中少数民族歹徒的恶行(其实这些歹徒只占该民族中很少一部分),那么我想在中国,汉族底层民族会听到的会更多,甚至不仅听到,而且直接接触到。问题是,许多汉族民众所听到的未必是维族中歹徒的恶行。例如国内社民党同志投诉的是西北回族和西南其他少数民族,而不是维族。这次在韶关打工的无辜维族同胞竟然成为汉族民众仇视性暴力的发泄对象,或者说,这些无辜维族同胞为中共错乱的民族政策“买单”。这真令人无比叹息和哀伤。 如果从高层次去要求,汉族民众本应将斗争和清算的矛头指向中共政权。因为是这个政权刻意实行司法不公的举措,才使汉族民众遭到这类欺侮伤害。可是要做到这一点很不容易,首先需要有清醒的洞察力,认识到祸根在政府,这甚至要进入民主人权的追求层次。我们很难要求汉族底层民众达到这样的思想境界。第二要具有真正的胆略和气魄。因为政府有强大的镇压机器,追究清算政府可能会遭到政府的镇压。第三,追究政府的罪责,这在草莽者看来,也太弯曲、太不解恨了。强奸的不就是那个家伙吗?政府放了他,为什么我们不能去干掉他?官府在远、拳头在近。我们在这里人多势众,为什么不可以让他尝尝老子的厉害。 报复杀人是司法案件中常见的案子。如果是被强奸的汉族女工(这里假定案件属实,但到底有没有发生强奸案,中共当局始终不予说清) 的兄弟、朋友找到那个强奸者,暴打一顿,甚至把他殴毙,都还可列入报复杀人的范畴。可是现在的情况是上千汉族工人仗着人多势众,不由分说地打死两名维族工人,打伤几十名维族工人。这就不能解释为个体(扩大了的个体)暴力的层次。大量地伤及无辜,甚至会是百分百地伤及无辜,这就不是报复性案件,而是仇视性案件。是汉族底层民众仇视情绪的极端表现。鉴于韶关事件的规模和突发性。可以这样推论,起码在一定比例上的汉族底层民众都不同程度地有憎恨维族的民族情绪。而这种情绪又是对中共政权司法不公的畸形表达。 对少数民族实行许多优惠政策没有问题,甚至对盗窃等案件实行“两少一宽”也问题不大,但对伤人案件,尤其是强奸案件特别不能“两少一宽”。对于一个家庭来说,一个有血性的男子即使可以容忍诈取、盗窃、抢劫他的财物,甚至容忍打他两拳,也难以容忍对他妻子的强奸。从民族的原子-家庭扩大到民族,道理是一样的。故此,在案件发生后,警方应该全力予以侦破。如果确属事出有因、查无实据,应立即对公众作很具体的说明。如果案件属实,则要依照法律作出应有的惩办。但是,这次中共韶关当局依旧按以前的路子走。几十年来中共实行的“两少一宽”的举措终于恶性发酵了。溃堤事件有其必然性也会有其偶然性。必然性是洪水的积累,偶然性是堤坝的某个地方刚好有薄弱之处。韶关玩具厂就是堤坝的一个“薄弱之处”。 如果说韶关惨案是汉族底层民众的仇视性暴力事件,那么乌鲁木齐惨案就是规模大得多的维族民众的仇视性暴力事件。韶关惨案还有个直接具体起因-强奸犯可能就在这些维族工人之中。而乌鲁木齐突然被杀的汉族民众跟韶关惨案毫无关系。鉴于这场暴力血腥的程度和针对绝对无辜的毫无防备的和平居民,我们甚至可以把它评判为恐怖袭击。 七月七号乌鲁木齐汉族民众上街实行报复行动。由于没有证据证实被报复对象就是五号的杀人、伤人者。所以这个报复行动也属仇恨性暴力。不过当局始终没有说明,迄今死亡的192人中有多少死于五号的暴力事件,多少死于其后的暴力事件。死亡的具体情节如何-被施暴死亡,或施暴时被自卫者杀死等等。(今天报载,中共当局承认12名维族人死于当局的“镇暴”行动。) 乌鲁木齐惨案的各种具体善后可能还要许多时间和做许多工作。终结中共专政固然是民主志士的首要课题和任务,但即使中国实现了民主也不见得民族问题就同时得到完全解决。在此我向汉族同胞发出诚挚的呼吁,请尽快丢掉对少数民族的仇视情绪。少数民族中绝大多数都是好兄弟,歹徒只是很少数。中共专制统治才是中国各民族底层民众的共同敌人。我还谨向维族的智者贤士建言,请不要对您民族中的少数暴徒护短;请把您们的民族带出民族仇视的沼泽;请把你们争取独立的政治诉求与暴力行为严格区隔。语言文字的独立诉求任何时候都可以进行,但以暴力诉求独立则不可取。针对无辜平民的暴力行为尤其应予摈除。仇恨性暴力极度伤害他民族,也必将给本民族带来灾难。 更希望你们学习西藏达赖喇嘛的榜样,第一,反对使用暴力去实现诉求。第二,争取高度自治,而不诉求独立。 若能这样,既是中国之幸,也是维族之幸。如七月五号那类暴力延续有继,后果将不堪设想。 刘国凯 7.19
改帖
删帖
提帖
压帖
封/解帖
删改者姓名
删改者密码
Home
|
Freedom Forum
|
Chinese Poets Forum
|
Culture Forum
|
Wen Ji
|
Books
|
About Us
|
Links
|
backend
Copyright © 2005 American International Publishing House.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