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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因全
8/30/2007 11:16:3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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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转型中谈判与妥协传统的缺乏 张博树 中国的宪政改革是一场革命,但这只是就它最终要达成的目标而言;如果就它将采取的方法、实施的步骤而言,它更多地具有渐进、改良的特征。它需要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去解决,一个难点、一个难点地去处理,一个关口、一个关口地去突破。这就要求处于转型中的各种政治力量都必须学会沟通、谈判、妥协,学会尊重对方,在尊重的基础上求同存异,学会在各让一步的情况下把目标的实现推进一步。 这种政治谈判与妥协正是当代中国政治中所缺乏的。 当然,病根仍然要归于党专制体制本身。中国共产党建政以来一直奉行两样东西,一是“最高权力不可分割”,二是“党永远代表正确的一方”。这两样东西都可以从中国的皇权传统中找到根源,因为皇权的逻辑向来就是“圣上英明,臣罪当诛”,没有什么平等协商、更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背负这样一个政治传统,中国共产党当政者习惯于把一切持政治异见的人视为“敌人”,把一切对自己的批评视为“敌对势力”挑唆的结果。1989年先有邓小平“4.25谈话”,后有“4.26社论”,把学生运动定性为“动乱”。赵紫阳曾希望邓改变态度,并表示自己愿意承担责任。 这说明了赵的胸怀和对邓的忠诚。但赵紫阳可能没有看穿如下一点:邓并非简单地被北京市委欺骗;即便他知道全部真相,仍然会做出“4.25”式的结论,因为那是邓一代人所特有的党专制的思维逻辑:批评我,就是反对我,就是要推翻我。我不能让你推翻我,我就必须先制服你,打倒你。用博弈论的语言,这叫“零和博弈”或“全输全赢”。它证明了,在党专制的逻辑语境内,几乎没有不同政治力量之间公开谈判、相互妥协的可能。如果说在现实生活中出现了这种可能,那恰恰是党专制一统天下的社会定式被打破的结果。 以上讨论告诉我们两点:第一,中国的宪政改革要良性、稳步地推进,执政的一方必须放弃“唯我正确”的传统统治观念和“全输全赢”的博弈战略,学会尊重对方,不把对方当敌人。如果中共领导人学会了这一点,那就意味着原来的专制者已经在挣脱传统镣铐的羁绊,而开始迈向民主的绿荫。第二,如果说宪政改革推进过程中作为博弈双方的执政者与民间自由力量都需要妥协的话,那么首先要做出妥协的是当政者一方。因为专制的游戏规则是当政者制定的,民间自由力量要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反抗这种规则,这里谈不上什么妥协,也还谈不到妥协。民间自由力量的妥协只有在“官方”已经做出妥协、让步的前提下才有意义。这也是本报告反复强调宪政改革必须形成民间压力的又一个理由,我们应该把这种压力看成促使当政者改革的首要因素,而不能仅仅诉诸当政者自己的“良知”或“觉悟”。 另一方面,改革者也有一个逐渐成熟的问题,也要学会妥协,不止是在必要时与执政当局的妥协,也包括同道之间的相互理解、谅解与宽容。前苏联的民主化进程中,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都是从执政党阵营中杀出来的改革派主将,但两人之间的关系并不好,在一些关键时刻,双方都不够大度,无形中给改革事业造成了损失。1993年俄全民公决后,面对激烈的“府院之争”,一些激进派人士提出立刻解散人代会,禁止原苏共高级干部当选人民代表。这种被东欧称为“火礼”的办法代表着对原执政者的不宽容,显然也是“全输全赢”逻辑的延伸,并不足取。 1986年的台湾还发生过这样一件事情:面临强烈的民间民主诉求,蒋经国表示要与党外“进行意见沟通”,由台湾几位知名学者出面组织,结果当政者与反对派内部都有人反对这种沟通。国民党内的保守派认为妥协就等于向敌人“无条件投降”,民间反对派力量中的新生代则讽刺“沟通”就是“钩通”,而主张用更激进的方式立刻组党。就思维方式讲,凡此皆有“零和博弈”之嫌,而缺“正和博弈”之量,之巧。 那么,在中国宪政改革蓄势待发的今天,人们是否已经充分意识到了未来政治谈判中相互尊重、相互妥协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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